台灣平民政府090902聲明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Announcement: Sep. 02, 2009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在美國總統杜魯門簽署下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蔣介石集團赴日本台灣接受日軍投降,至今已經屆滿六十四年,該是由美國自己撤離「流亡中華民國在台北」的時候。
On Sept. 2, 1945, General Douglas MacArthur, the 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s, issued General Order No. 1, directing Chiang Kai-shek to accept the surrender of Japanese troops in the Japanese territories of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today called “Taiwan”). Sixty-four years have elapsed since that date, and it is now time that the United States assume full authority for the military occupation of Taiwan, and that the Republic of China government in exile be discharged from these duties.
事實上,殖民統治台灣的中國流亡政權,嚴重違反國際戰爭法,強迫本土台灣人替佔領軍服兵役、二二八屠殺台灣菁英、更改台灣人國籍為「中華民國國籍」、白色恐怖諉稱台灣人「叛國」、命令台灣人持用「偽中華民國護照」、霸占強征台灣人民財產與國產、以「一元兌四萬台幣」剝奪本土台灣人全部資產、屠滅少數民族、放任本土台灣人於天災而不顧,這些惡劣事蹟真是罄竹難書。本土台灣人強烈要求:「驅逐中華民國,啟動主要佔領權國義務,全面接管台灣,協助設立台灣平民政府」。
In Taiwan, the colonial-type occupation of the ROC government in exile has committed numerous war crimes, including the conscription of peoples of Taiwan for service in the ROC military, the instigation of the Feb. 28, 1947 incident, the mass naturalization of native Taiwanese persons as ROC citizens, the imposition of a White Terror period when many Taiwanese civilians were convicted of “sedition” and put on trial in military courts, the forcing of native Taiwanese persons to hold ROC passports, the confiscation and pillaging of Taiwanese property and assets, the undertaking of various types of financial and currency manipulations, etc., all of which (along with many other incidents as well) have brought disaster on the people of Taiwan.
美國國務院公佈「恐怖集團的六點要項」,其中,「中國流亡政權在台北」與「賓拉登恐怖組織」條件是一模一樣,美國政府實在沒有理由,要求本土台灣人繼續接受如此「煉獄」,在美國參眾議員、政府官員接受「中華民國在台北」款待時,請想像這是吸本土台灣人的血、啃本土台灣人的肉。
The US State Dept. has listed numerous criteria for the designation of a Terrorist Organization, and in fact it appears that the ROC military establishment and Al Qaeda have many similarities. The US government has no reasons for allowing the native Taiwanese people to continue living in a “political purgatory.” When members of the US Congress accept gratuities and favors from the “ROC in Taipei,” we hope that they are aware that the financial backing for such treatment comes from the blood and flesh of native Taiwanese people.
茲呼籲美政府停止以「台灣關係法」的the people on Taiwan,繼續欺騙全世界的人民和本土台灣人,儘速回復「舊金山和平條約」的the people of Taiwan。
We hereby request that the US government clearly recognize that there are both native Taiwanese people (the people of Taiwan) and exiled Chinese now living in Taiwan. The treatment of these two groups should be different, just as their historical status is different.
本土台灣人強烈要求:「驅逐中華民國,啟動主要佔領權國義務,全面接管台灣,協助設立台灣平民政府」。
Hence, the people of Taiwan now demand that the ROC government machinery in Taiwan should be halted, and 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hould fulfill its duties to take ov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Taiwan, and help the native Taiwanese people to form their own civil government.
http://taiwancivilgovernment.ning.com/
Terminate the R.O.C-in-exile
終結流亡中華民國
Send Chinese-Taipei back to Beijing!
驅逐流亡中國在台北政權回北京
United States Military Government should clarify Taiwan's legal status!
美國軍事政府應釐清台灣法理地位
Establish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建立台灣平民政府
The United States is the legal occupier of Taiwan, not the R.O.C.
美國合法佔領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Oct. 25, 1945 was not Taiwan Retrocession Day
1945年10月25日不是台灣光復節
General MacArthur didn't give Taiwan to Chiang Kai-shek
麥克阿瑟將軍沒有權利將台灣交給蔣介石
Typhoon Morakot is a wake-up call for all Taiwanese!
莫拉克颱風喚醒本土台灣人
The US should Sign an Insular Tariff Agreement with Taiwan!
美國與台灣應簽訂列島自由貿易協定
The State Dept. is negligent
美國國務院忽視台灣權益
Kick out the ROC and bring in USMG
美軍事政府應該取代中華民國
The ROC is not a sovereign nation, and The people of Taiwan are stateless
中華民國非主權國家本土台灣人沒有國籍
The people of Taiwan want their own civil government
本土台灣人要求自己的平民政府
Stop kowtowing to Beijing
停止對北京的順從
US civil rights protections for the people of Taiwan!!
美國人權法律保護本土台灣人
作者:林 志 昇
台灣平民政府 召集人
200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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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中華法西斯扭曲司法天平
司法911埋下社會仇恨的鴻溝,違憲判決勢將禍延台灣政治數十載!
簡余晏2009/09/12
雖然丟出了很多煙霧彈,但扁案判決還是以國務機要費為主軸,比較國務機要費與馬的特支費,余文因報假帳領錢給馬英九判刑一年二月,其他人全部緩起訴(見左圖政風處公文,證明全部偽造文書罪者全部沒事),但同樣的工作,扁身邊的馬永成、林德訓也證明分文未取,一樣是依命行事,竟重判20年、16年重刑,而且絲毫無正當理由,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憑心證就可以關到比殺人犯還重。
難怪,台灣的司法被街坊民眾感觸到的也是只縱容KMT的人只辦台派人士邱毅罵人無罪,其他人罵人有罪,再從鄺麗貞案來看,藍軍都有特權,另一方面,國稅單位、調查局及軍憲警早已就政治之別展開各種方式追
殺,司法淪為掌權者的禁臠。
台灣的司法威信在這一系列追殺台派人士後,已成社會進步阻力,如果司法界的中堅份子還沒有勇氣出來反抗政治偏見干預司法,影響所及將互信崩解,法檢蒙羞失去社會公信力。政壇現在重回法院是KMT所開的時代,司法服膺於掌權者,成為鬥爭不同政治國族認同者的工具,調查局還擴編,增設監聽工具,全面追殺非KMT 的人,而未來數代台灣人都將因此分裂、猜疑、怨憎,受這場判決拖累下去,這真是台灣人最悲哀的時代!
馬永成、林德訓在總統府會計處人員要求,被動具名出具領據,兩人分文未取,但法官卻重判廿年,但馬的市長特別費案,幕僚孫振妮、方惠珍、張鈞綸都證明偽造文書卻都能緩起訴,一庭法官對一模一樣的犯行卻有不同標準,同為幕僚,命運大不同,只因為一方是KMT的人!更離譜的是,北市政風處回文中,卻說這些馬辦領出來的錢到那裡去,不知道?而如余文等人卻可以在官官相護上,受到不公平的特別照顧,成為兵役處百餘員工中唯一有前科服刑的,而且繼續管錢!這樣赤裸裸的不公不義、官僚只怕KMT的偏見讓人憤怒,可想見,商界、政壇未來的西瓜效應浮現,台灣社會重回到對官僚、司法的不信任。
這場判決更是違憲判決!簽呈法官竟可以依個人偏見判刑。而沒骨頭的大法官延宕而不敢開會,如法界所述違反憲法第80條審判獨立在建構公平法院,憲法第16條「法定法官」為實現公平正義之鑰,司法院釋字第530號所明定。蔡守訓合議庭並非扁案「法定法官」,無權審理扁案。憲法第8條明定,「法院」當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法定法官」依法對人民審問處罰,蔡守訓合議庭為「簽呈法官」,對扁案無審理權責更無羈押權,扁案判決無效。法官審理具體個案,發生違憲爭議,應積極扮演聲請釋憲角色,並等候大法官之釋憲判斷,不容率爾依憑個人主觀之認知,怠於形成違憲確信,跳躍程序爭議,逕入實體審理。
我們這一代,面對已然來臨的社會仇恨的鴻溝,禍延子孫數十載的不公不義,我們必須要深思審慎準備,因應即將開展的變局!
==============================================
阿扁總統的判決書
formosa20082009/09/12
「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_陳水扁判決文《南方快報》」
【判決主文如下】:
(一)被告陳水扁(無期徒刑)
1、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前:
陳水扁共同連續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處無期徒刑,併科罰
金新臺幣?仟伍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
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終身。共同所得財物新臺幣
柒仟貳佰零陸萬?仟柒佰拾玖元,其中新臺幣伍仟伍佰貳拾
陸萬柒仟零參拾伍元部分應與吳淑珍、陳鎮慧、馬永成,另
新臺幣壹仟陸佰柒拾玖萬陸仟陸佰捌拾肆元部分應與吳淑珍
、陳鎮慧、林德訓,連帶追繳並發還總統府,如全部或一部
無法追繳時,應連帶以財產抵償之。
那馬英九的特別費,買不辣甲、衛生棉,是公務支出嗎?
7602萬。根據網路資料,陳水扁自動減薪,共少領4000萬,還自動繳出不必受監督的國安密帳40億。有人願意拿這些去換7600萬,加無期徒刑嗎?
2、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後:
陳水扁共同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處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
公權陸年;共同所得財物新臺幣?拾肆萬?仟肆佰?拾伍元
,應與吳淑珍、陳鎮慧、林德訓連帶追繳並發還總統府,如
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連帶以財產抵償之。
「?」這字是啥密碗糕?連教育部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都找不到。
「◎ 古代計量單位」靠夭!
3、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
陳水扁共同連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
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肆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
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如附表
五之二所示之偽造印章及印文,均沒收之;共同所得財物新
臺幣捌佰捌拾柒萬肆仟元,應與吳淑珍、陳鎮慧、馬永成連
帶追繳新臺幣陸佰陸拾?萬捌仟元並發還總統府,如全部或
一部無法追繳時,應以其財產抵償之。
887萬,跟40億的國安密帳比,需要詐領嗎?
4、以(他人消費之)私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
陳水扁共同連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
徒刑拾肆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
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柒年。
共同所得財物新臺幣貳仟陸佰拾肆萬陸仟玖佰肆拾壹元,其
中新臺幣壹仟柒佰萬零貳仟陸佰伍拾壹元部分應與吳淑珍、
陳鎮慧、馬永成,另新臺幣玖佰拾肆萬肆仟貳佰玖拾元部分
應與吳淑珍、陳鎮慧、林德訓,連帶追繳並發還總統府,如
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連帶以財產抵償之。
馬英九沒有用私人發票領特別費嗎?卻用「圖方便」當藉口。
余文刑期幾年?馬英九呢?
還褫奪公權七年,那馬英九都不應該選總統了!
5、龍潭購地案:
陳水扁共同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貳
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億伍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
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拾年;共同所
得財物新臺幣壹億參仟萬元、美金陸佰萬元、美金貳佰參拾
捌萬元均應分別予以追繳、追徵沒收,其中新臺幣壹億元,
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吳淑珍、蔡銘哲、李界木連
帶以其財產抵償之,其中美金陸佰萬元,如全部或一部無法
追徵時,應與吳淑珍、蔡銘哲、李界木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
(這個案,小編一直沒去瞭解,暫不置啄。)
6、陳敏薰交付賄賂案
陳水扁共同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捌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
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肆年;共同所得財物
新臺幣壹仟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
應與吳淑珍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這個,我們前不久才看過這條新聞,大家還記得吧,「判刑最重」理由是「始終否認犯行」。(耶,我沒犯罪,不能否認啊?這什麼邏輯?)
這樣,檢方假定的行賄者「始終否認犯行」(--基本上根本不能算結案吧?);但假定的收賄者卻已經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
這是一份只要會「比大小」的小學生,就能知道不合理的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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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十大"最"狀
蓬萊島雜誌.net編輯部2009/09/10
扁案如同一面照妖鏡,照出台灣司法的荒謬與黑暗,只要「政治正確」,沒有什麼是不可能,更沒有什麼是不可以。篇幅有限無法一一窮盡,只列舉其中十項最極端的例子,並定名為「扁案十大”最”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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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離譜:特偵組記者會。2008年9月初,面對外界要求撤換檢察總長陳聰明,特偵組全體8位檢察官於9月15日一字排開力挺陳聰明,表示:「總長全力支持他們辦案,絕對不是此案的阻礙。」發言人陳雲南更信心滿滿地說:「全案將在年底前偵結,辦不出來,就走人。」全案還在偵查中,特偵組檢察官為了袒護檢察總長,公然於媒體前表態、交心,可謂是台灣最惡質的司法醜劇。
二、最可恥:台北地院換法官。陳前總統遭起訴後, 2008年12月12日由台北地方公開抽籤決定由周占春法官審理,之後周法官於12月13日、19日二度裁定無保釋放。12月25日台北地院透過「庭長會議」公然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於審判中違法、違憲更換法官,將全案交給當初判決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的蔡守訓法官審理,隨即將陳前總統羈押迄今。
三、最迅速:蔡守訓的延押裁定。陳前總統被蔡守訓法官裁定羈押後,第一次羈押的期限為2009年3月25日,而蔡守訓法官迫不亟待的於3月3日,還有二十幾天前就做出裁定,到期後繼續延押,創下台灣司法史延押裁定最迅速的紀錄。
四、最馬屁:朱朝亮檢察官。2008年11月24日辜仲諒於逃亡日本兩年多後返台,當天立即接受越方如等檢察官的偵訊,於偵訊最後,朱朝亮檢察官竟向辜仲諒表示:「辛苦了,…感謝你回來。」並說:「我們都認為你是個人才,可以做一點事,…」,特偵組的檢察官是檢察官的菁英,但對一位通緝犯竟是如此的禮遇、巴結,堪稱扁案最馬屁。
五、最恐怖:李海龍檢察官。2008年10月31日李界木偵訊光碟譯文:李海龍:「誰敲定的?」李界木:「誰敲定的,我現在記不得…」李海龍:「你上次不是講總統敲定的。」李界木:「不一定啊,是在他(主持)的會議裡面,這樣子…」李海龍:「他主持的會議裡面,他指示的?」李界木:「大家…」朱朝亮:「大家共識就對了?」吳文忠:「大家共識,大家一起死。」朱朝亮:「那大家共識我就大家一起辦啊!」…李海龍:「你跟你的律師先Talk 一下,好不好,…(不然)給我們做成筆錄你會死的很慘!」為了逼李界木一定咬到陳前總統,特偵組可說使盡所有恐嚇威脅的手段。
六、最神秘:辜成允的一億元。2004年1月29日曾有一筆350萬美金,約折合台幣1億元的鉅款,自丹麥Nordea 銀行匯至蔡銘杰的人頭郭淑珍於瑞龍銀行的帳戶。之後蔡銘哲向辜成允表示,辜多匯了1億元要退還,但辜成允說他沒有多匯錢,但蔡銘哲執意一定要他收下。之後,辜成允不但提供Lesk Investment的帳戶給蔡銘哲,也將這1億元收入他的口袋,直到特偵組偵查後才繳庫。扁案馬上就要一審宣判,但這神秘的1億元到底是誰的,到現在還無法釐清,特偵組與法院是在袒護誰,又在為誰掩飾,難到不用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七、A最大:張哲琛的20億元。 2008年11月27日元大集團馬維辰的偵訊筆錄清楚寫到:送給官邸的2億「就是當時我們準備購買中投時要給張哲琛20億元的其中一部分,當時洽談買中投,實際價格是160億,但是張哲琛要求我們契約只能簽140億,其中價差20億是張哲琛要的。」這是扁案所有筆錄中提到金額最大的一筆資金,但特偵組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完全沒有任何偵查的動作。
八、最丟臉:「偷聽」會客錄音。依據新修正的「羈押法」,自2009年5月16日,看守所就不能將被告於看守所內之言語、行狀及通信內容提供給檢察官及法院供偵審使用。法務部更表示台北看守所只有提供今年 5月1日及6日陳前總統會面客之錄影(音)資料給台北地院。但蔡守訓法官卻引用今年6月8日的陳總統統會客交談內容並當成延押的裁定理由。其中如果不是法務部公然說謊,就是蔡守訓法官自己跑去看守所「偷聽」,兩個不知哪一個比較「無品」。
九、最牽拖:林勤綱的好友。公訴檢察官林勤綱於扁案論告時提及三十年前與陳水扁一起為台灣推動民主的過往, 並感性的訴求「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事實上,林勤綱檢察官是比陳前總統台大法律系低一期的學弟,只聽過這個人,但並不認識。美麗島大審時,陳前總統是軍事法庭而林勤綱是一般法庭的辯護律師,兩人沒有任何的互動與往來。林勤綱後來出任法官,再轉任檢察官,也沒有參與民主或反對運動,以「親愛的朋友」稱呼陳前總統未免太牽拖。
十、最緩慢:大法官會議解釋。針對台北地院公然違反「法官法定原則」,陳前總統於今年1月就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3月下旬曾召開過專家諮詢會議,但至今毫無下文。陳前總統現正羈押中,大法官會議遲遲無法做成解釋,等於直接侵害當事人的人權。「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大法官會議有責任也有義務儘速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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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911判決扁辦發表4點回應
陳前總統辦公室2009/09/11
一、 這是一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
蔡守訓就是當年判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的法官,今天有這種離譜的判決,一點也不意外。這也是當初地方法院為何膽敢以違憲、違法的方式,一定要把案子交給蔡守訓為首的合議庭去審的理由。我們認為這是一個違憲違法無效的判決,更要大聲抗議台灣的司法不公。
二、 這是一個趕盡殺絕、抄家滅族的判決
陳前總統和他的家人被重判,社會大眾已經有心理準備,但馬永成、林德訓兩位的行為與余文完全一樣,而且也沒有任何一毛錢放到他們的口袋,竟然分別判20年和16年的重刑,只因為他們是陳前總統身邊的幕僚。跟錯老闆竟然有這麼不同的待遇,令人完全無法理解。過去在封建時代,改朝換代,新王朝建立,第一件事就是把舊朝所有的親人、家臣全面誅殺,藉此立威進而鞏固政權。沒有想到在今天21世紀,號稱民主的台灣竟然也發生這種成王敗寇,完全反民主的司法判決。
三、 這是一個毫無證據的報復性判決
蔡守訓在審理的過程中,不斷表示對陳前總統的仇視與恨意,陳前總統依職權將國務機要費卷證核定為國家機密,之後大法官會議第627號解釋文認定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蔡守訓即極度的不滿。之後,又因蔡守訓再三以非法定理由持續裁定延押,陳前總統不但因此拒絕承認合議庭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更遞狀控告蔡守訓濫權羈押,今天蔡守訓以重刑加以報復,更凸顯了部分個別法官偏頗、仇恨與報復的心態。台灣的對立情緒一旦被挑起,馬政府與法院要負完全的責任。
四、今天更是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
國民黨家大業大,有上千億的黨產可以挹注選舉。而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一律被打成貪腐、圖利,試問未來還有誰敢捐款給民進黨的候選人。今天的判決,正式宣告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這是所有關心台灣民主發展的民眾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
最後,面對這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我們籲請司法院大法官,儘速針對台北地院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於審判中更換法官一事,儘速做出解釋。另外,一審宣判之後,更無逃亡、串證之虞,且重罪本身也不應單獨成為羈押的理由,因此我們要求立即停止羈押陳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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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又看到了一篇異文(原文備份)。據說是一位法學人士寫的。
意思就是說,因為阿扁被抓起來關,可是檢方卻苦於沒有證據,只好一直引述古書說,或是常常要想理由來維持羈押,中間還可能會被「不識時務」的法官駁回,導致他們必須另外想辦法將該法官換掉。有這麼多勞神費力的工作要做,都是該死的無罪推定原則害的,因此呢,他主張應該要用有罪推定來辦,這樣就可以不需要任何證據就可以將阿扁抓起來羈押到爽,並判他貪污罪無期徒刑關到死。
最好笑的應該就是這一段了。
法律的修正也是,坦白說,對於公務員、官員、執政者的法律,本就應該是最嚴格的。
其實這句話,早在幾十年前日耳曼民族的法律人士就已經這樣說了,不過受者不一樣,他們當時的理念是這句話︰
「坦白說,對於猶太人的法律,本就應該是最嚴格的。」
因此當時的德國法界人士,透過立法通過一堆可以「處理」猶太人的法案,從之前的集中管理到最後送進毒氣室殺掉,也全部都是合法的,有立法規定啊。
我想許多人都從電影得到部分既定印象,外國的廉政單位執法大快人心。可是我想許多人不太明白,除了國外的法學理論本就較我國先進之外,對於不同對象有相異寬嚴標準、對於貪瀆犯罪的構成要件,採行「有罪推定制」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的反舉證責任。
喔,問題來了,這個「國外」到底指的是哪一國啊?怎麼不舉個例子講講呢?啊美國是國外,千里達與托巴哥也是國外,廬安達也是國外,他到底講的是哪一國?
還是說他根本就不敢明講採用有罪推定原則的是哪一國?
那世界上目前是哪些國家或地區有訂財產來源不明法呢?新加坡、澳門、香港、馬來西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哇哈哈哈,這是哪門子的法學理論比我國先進啊?啊或許是我們都誤會了呢,原來這位陳先生說的「國外的法學理論本就較我國先進」的這個國外,和「對於不同對象有相異寬嚴標準」的國外,指的是不同國家啊。
說到這那就奇了,世界上最強、最法治且最民主的國家是美國,可是美國並沒有什麼財產來源不明罪,沒以說要有罪推定原則,沒有說對於不同對象有不同標準,反而有這個法令的國家,都稱不上民主。我也查到有報導說有設該法的國家都是英國殖民地的說法,問題在英國佬他們自己也沒這個法啊。
所以設立這個法,也就是在法律上跟新加坡馬來西亞和中國看齊。事實原來是這麼不堪,這也難怪那位陳先生只敢講國外,卻不敢講哪一國了。畢竟絕大多數台灣人可能看到國外會自動以為是美國,就這樣子上當了啊XD
實際上以美國的情況,他們是規定某些職位以上的官員必須誠實申報財產,既然這些人的財產都透明化,那有沒有搞鬼自然很清楚,沒報的或漏報的自然就有刑責,如果不爽財產要透明化的人就不要當官。其實這個法律能對應的根本就是陽光法案,而不是那個將人先視為罪犯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而我們很清楚陽光法案在我國行政院立法院是怎麼被惡搞的。
好好的美帝不學,跑去學共匪和馬來西亞,然後說你看國外都這樣搞啊,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程度也真的太強了,真不愧是法律人。
然後我回頭查了一下,這個人在特別費案的時候有沒有說什麼話呢?喔,當時他忙著戰著作權法,沒空啦。不過我倒是從那邊看到了一篇非常好笑的文(原文備份)。不過不知道作者是誰啦。
嗯~如果馬英九根本沒有把特別費轉入自己帳戶,那根本上沒有爭議,另一個問題不用問了。
如果馬英九做了這個行為,那就得看這個行為是否違法。
好~如果馬英九沒有做,那無所謂相信與否,行為的有無是客觀的。
然而,馬英九做了,那相信與否還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違法與否是由法律定義,不是靠相信。
有沒有發覺?吵了半天的「相信與否」,居然是一個毫無意義的假議題?是不是很可悲?
會造成這樣的結果,乃是因為特別費的爭議,完全是個法律爭議!想想看,如果要論斷某個人犯下殺人「罪」的時候,連「殺人」是不是個「罪」都還沒釐清,那到底要怎麼論?邏輯的順序難道不是錯亂的?那就好像炒一盤菜,連「菜」都還沒買、要炒多大盤都不知道,就開始煩惱要放多少鹽一樣,「相信」?
他的意思就是,把特別費當私人的錢來用這件事呢,其實就跟殺人一樣,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殺人有罪的話呢,那殺人就合法,同樣的,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把特別費當私人的錢用掉有罪的話呢,那當然也合法啊。
我真的不知道這個人是反串的還是很認真的這樣講耶XD
回到原本的這一篇。
首要的問題在於,人民必須自覺,不要選出亂七八糟、水準過低的立委,也不要老是讓不著邊際的國族問題、省籍問題來影響選擇,如果 人民都以「自己」(而不是政黨、自己人、XX之子)最重視且最優先考量的利益來選擇,自然能夠產生好結果。
這段話出自於一位為了護航政治立場,連無罪推定原則都要批判的「法律人」,真是一種諷刺啊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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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判決自始無效
洪英花2009/09/12
法官的審判權源自「主權在民」,法院是為了維護人民訴訟權而存在,法官身為人民權利守護神,自應守憲守法、捍衛人民權利。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作成的「無效裁判」,自不具實質正當性,對任何人均不生羈束力。扁案判決自始當然無效。
(一)違反憲法第八十條、第十六條及司法院釋字第五三○號
我國憲法第八十條審判獨立在建構公平法院,「法定法官原則」為其核心價值,並在落實憲法第十六條訴訟權之保障,「法定法官」為實現公平正義之鑰,為我國憲法第八十條、第十六條及司法院釋字第五三○號所明定。蔡守訓合議庭並非扁案「法定法官」,無權審理扁案。
(二)違反憲法第八條及司法院釋字第三八四、三九二號
憲法第八條明定,人民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所謂「法院」,當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司法院釋字第三八四號、第三九二號參照)。「法定法官」乃能依法對人民審問處罰,蔡守訓合議庭為「簽呈法官」,對扁案既無審理權責,更無羈押權,扁案判決自始、當然無效。
(三)違反司法院釋字第六五三號
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係指人民有權利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正審判,不得因身分不同而予以剝奪,亦據司法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闡明。阿扁雖貴為前總統,其正當法律程序及人身自由權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應相互平等,不容漠視或更加(相對)嚴苛。
(四)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條
刑事訴訟法第六條係針對數同級法院相牽連案件合併管轄之規定,依其精神,同一法院相牽連案件固得合併由其中一法官合併審判,惟其合併均須以裁定移併,扁案換法官未以「裁定」移併,自屬違法。
(五)違反憲法第七十八條、第一七一條、第一七二條、第一七三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及司法院釋字第三七一、五七二、五九○號
合併審判固在防杜裁判歧異並顧及訴訟經濟,惟多係出於被告對於合併審判無爭議之情況下為之,被告若堅執抗議,其「法定法官權利不可被剝奪」。
法官審理具體個案,發生違憲爭議,應積極扮演聲請釋憲角色,並等候大法官之釋憲判斷,不容率爾依憑個人主觀之認知,怠於形成違憲確信,跳躍程序爭議,逕入實體審理。
(六)違反司法院釋字第四一八號、第四三六號
司法院釋字第四一八號指出「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有依法定程序受公平審判之權利。」釋字第四三六號亦表明「國家刑罰權之發動與運作,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最低要求。」個案正義的落實,所賴絕不止於實體審理結果的有罪、無罪,並兼含程序實踐的過程與堅持。
(作者為士林地方法院刑庭長)
簡余晏2009/09/12
雖然丟出了很多煙霧彈,但扁案判決還是以國務機要費為主軸,比較國務機要費與馬的特支費,余文因報假帳領錢給馬英九判刑一年二月,其他人全部緩起訴(見左圖政風處公文,證明全部偽造文書罪者全部沒事),但同樣的工作,扁身邊的馬永成、林德訓也證明分文未取,一樣是依命行事,竟重判20年、16年重刑,而且絲毫無正當理由,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憑心證就可以關到比殺人犯還重。
難怪,台灣的司法被街坊民眾感觸到的也是只縱容KMT的人只辦台派人士邱毅罵人無罪,其他人罵人有罪,再從鄺麗貞案來看,藍軍都有特權,另一方面,國稅單位、調查局及軍憲警早已就政治之別展開各種方式追
殺,司法淪為掌權者的禁臠。
台灣的司法威信在這一系列追殺台派人士後,已成社會進步阻力,如果司法界的中堅份子還沒有勇氣出來反抗政治偏見干預司法,影響所及將互信崩解,法檢蒙羞失去社會公信力。政壇現在重回法院是KMT所開的時代,司法服膺於掌權者,成為鬥爭不同政治國族認同者的工具,調查局還擴編,增設監聽工具,全面追殺非KMT 的人,而未來數代台灣人都將因此分裂、猜疑、怨憎,受這場判決拖累下去,這真是台灣人最悲哀的時代!
馬永成、林德訓在總統府會計處人員要求,被動具名出具領據,兩人分文未取,但法官卻重判廿年,但馬的市長特別費案,幕僚孫振妮、方惠珍、張鈞綸都證明偽造文書卻都能緩起訴,一庭法官對一模一樣的犯行卻有不同標準,同為幕僚,命運大不同,只因為一方是KMT的人!更離譜的是,北市政風處回文中,卻說這些馬辦領出來的錢到那裡去,不知道?而如余文等人卻可以在官官相護上,受到不公平的特別照顧,成為兵役處百餘員工中唯一有前科服刑的,而且繼續管錢!這樣赤裸裸的不公不義、官僚只怕KMT的偏見讓人憤怒,可想見,商界、政壇未來的西瓜效應浮現,台灣社會重回到對官僚、司法的不信任。
這場判決更是違憲判決!簽呈法官竟可以依個人偏見判刑。而沒骨頭的大法官延宕而不敢開會,如法界所述違反憲法第80條審判獨立在建構公平法院,憲法第16條「法定法官」為實現公平正義之鑰,司法院釋字第530號所明定。蔡守訓合議庭並非扁案「法定法官」,無權審理扁案。憲法第8條明定,「法院」當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法定法官」依法對人民審問處罰,蔡守訓合議庭為「簽呈法官」,對扁案無審理權責更無羈押權,扁案判決無效。法官審理具體個案,發生違憲爭議,應積極扮演聲請釋憲角色,並等候大法官之釋憲判斷,不容率爾依憑個人主觀之認知,怠於形成違憲確信,跳躍程序爭議,逕入實體審理。
我們這一代,面對已然來臨的社會仇恨的鴻溝,禍延子孫數十載的不公不義,我們必須要深思審慎準備,因應即將開展的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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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總統的判決書
formosa20082009/09/12
「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_陳水扁判決文《南方快報》」
【判決主文如下】:
(一)被告陳水扁(無期徒刑)
1、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前:
陳水扁共同連續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處無期徒刑,併科罰
金新臺幣?仟伍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
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終身。共同所得財物新臺幣
柒仟貳佰零陸萬?仟柒佰拾玖元,其中新臺幣伍仟伍佰貳拾
陸萬柒仟零參拾伍元部分應與吳淑珍、陳鎮慧、馬永成,另
新臺幣壹仟陸佰柒拾玖萬陸仟陸佰捌拾肆元部分應與吳淑珍
、陳鎮慧、林德訓,連帶追繳並發還總統府,如全部或一部
無法追繳時,應連帶以財產抵償之。
那馬英九的特別費,買不辣甲、衛生棉,是公務支出嗎?
7602萬。根據網路資料,陳水扁自動減薪,共少領4000萬,還自動繳出不必受監督的國安密帳40億。有人願意拿這些去換7600萬,加無期徒刑嗎?
2、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後:
陳水扁共同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處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
公權陸年;共同所得財物新臺幣?拾肆萬?仟肆佰?拾伍元
,應與吳淑珍、陳鎮慧、林德訓連帶追繳並發還總統府,如
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連帶以財產抵償之。
「?」這字是啥密碗糕?連教育部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都找不到。
「◎ 古代計量單位」靠夭!
3、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
陳水扁共同連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
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肆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
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如附表
五之二所示之偽造印章及印文,均沒收之;共同所得財物新
臺幣捌佰捌拾柒萬肆仟元,應與吳淑珍、陳鎮慧、馬永成連
帶追繳新臺幣陸佰陸拾?萬捌仟元並發還總統府,如全部或
一部無法追繳時,應以其財產抵償之。
887萬,跟40億的國安密帳比,需要詐領嗎?
4、以(他人消費之)私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
陳水扁共同連續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
徒刑拾肆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
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柒年。
共同所得財物新臺幣貳仟陸佰拾肆萬陸仟玖佰肆拾壹元,其
中新臺幣壹仟柒佰萬零貳仟陸佰伍拾壹元部分應與吳淑珍、
陳鎮慧、馬永成,另新臺幣玖佰拾肆萬肆仟貳佰玖拾元部分
應與吳淑珍、陳鎮慧、林德訓,連帶追繳並發還總統府,如
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連帶以財產抵償之。
馬英九沒有用私人發票領特別費嗎?卻用「圖方便」當藉口。
余文刑期幾年?馬英九呢?
還褫奪公權七年,那馬英九都不應該選總統了!
5、龍潭購地案:
陳水扁共同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貳
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億伍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
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拾年;共同所
得財物新臺幣壹億參仟萬元、美金陸佰萬元、美金貳佰參拾
捌萬元均應分別予以追繳、追徵沒收,其中新臺幣壹億元,
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吳淑珍、蔡銘哲、李界木連
帶以其財產抵償之,其中美金陸佰萬元,如全部或一部無法
追徵時,應與吳淑珍、蔡銘哲、李界木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
(這個案,小編一直沒去瞭解,暫不置啄。)
6、陳敏薰交付賄賂案
陳水扁共同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捌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
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肆年;共同所得財物
新臺幣壹仟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
應與吳淑珍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這個,我們前不久才看過這條新聞,大家還記得吧,「判刑最重」理由是「始終否認犯行」。(耶,我沒犯罪,不能否認啊?這什麼邏輯?)
這樣,檢方假定的行賄者「始終否認犯行」(--基本上根本不能算結案吧?);但假定的收賄者卻已經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
這是一份只要會「比大小」的小學生,就能知道不合理的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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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十大"最"狀
蓬萊島雜誌.net編輯部2009/09/10
扁案如同一面照妖鏡,照出台灣司法的荒謬與黑暗,只要「政治正確」,沒有什麼是不可能,更沒有什麼是不可以。篇幅有限無法一一窮盡,只列舉其中十項最極端的例子,並定名為「扁案十大”最”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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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離譜:特偵組記者會。2008年9月初,面對外界要求撤換檢察總長陳聰明,特偵組全體8位檢察官於9月15日一字排開力挺陳聰明,表示:「總長全力支持他們辦案,絕對不是此案的阻礙。」發言人陳雲南更信心滿滿地說:「全案將在年底前偵結,辦不出來,就走人。」全案還在偵查中,特偵組檢察官為了袒護檢察總長,公然於媒體前表態、交心,可謂是台灣最惡質的司法醜劇。
二、最可恥:台北地院換法官。陳前總統遭起訴後, 2008年12月12日由台北地方公開抽籤決定由周占春法官審理,之後周法官於12月13日、19日二度裁定無保釋放。12月25日台北地院透過「庭長會議」公然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於審判中違法、違憲更換法官,將全案交給當初判決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的蔡守訓法官審理,隨即將陳前總統羈押迄今。
三、最迅速:蔡守訓的延押裁定。陳前總統被蔡守訓法官裁定羈押後,第一次羈押的期限為2009年3月25日,而蔡守訓法官迫不亟待的於3月3日,還有二十幾天前就做出裁定,到期後繼續延押,創下台灣司法史延押裁定最迅速的紀錄。
四、最馬屁:朱朝亮檢察官。2008年11月24日辜仲諒於逃亡日本兩年多後返台,當天立即接受越方如等檢察官的偵訊,於偵訊最後,朱朝亮檢察官竟向辜仲諒表示:「辛苦了,…感謝你回來。」並說:「我們都認為你是個人才,可以做一點事,…」,特偵組的檢察官是檢察官的菁英,但對一位通緝犯竟是如此的禮遇、巴結,堪稱扁案最馬屁。
五、最恐怖:李海龍檢察官。2008年10月31日李界木偵訊光碟譯文:李海龍:「誰敲定的?」李界木:「誰敲定的,我現在記不得…」李海龍:「你上次不是講總統敲定的。」李界木:「不一定啊,是在他(主持)的會議裡面,這樣子…」李海龍:「他主持的會議裡面,他指示的?」李界木:「大家…」朱朝亮:「大家共識就對了?」吳文忠:「大家共識,大家一起死。」朱朝亮:「那大家共識我就大家一起辦啊!」…李海龍:「你跟你的律師先Talk 一下,好不好,…(不然)給我們做成筆錄你會死的很慘!」為了逼李界木一定咬到陳前總統,特偵組可說使盡所有恐嚇威脅的手段。
六、最神秘:辜成允的一億元。2004年1月29日曾有一筆350萬美金,約折合台幣1億元的鉅款,自丹麥Nordea 銀行匯至蔡銘杰的人頭郭淑珍於瑞龍銀行的帳戶。之後蔡銘哲向辜成允表示,辜多匯了1億元要退還,但辜成允說他沒有多匯錢,但蔡銘哲執意一定要他收下。之後,辜成允不但提供Lesk Investment的帳戶給蔡銘哲,也將這1億元收入他的口袋,直到特偵組偵查後才繳庫。扁案馬上就要一審宣判,但這神秘的1億元到底是誰的,到現在還無法釐清,特偵組與法院是在袒護誰,又在為誰掩飾,難到不用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七、A最大:張哲琛的20億元。 2008年11月27日元大集團馬維辰的偵訊筆錄清楚寫到:送給官邸的2億「就是當時我們準備購買中投時要給張哲琛20億元的其中一部分,當時洽談買中投,實際價格是160億,但是張哲琛要求我們契約只能簽140億,其中價差20億是張哲琛要的。」這是扁案所有筆錄中提到金額最大的一筆資金,但特偵組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完全沒有任何偵查的動作。
八、最丟臉:「偷聽」會客錄音。依據新修正的「羈押法」,自2009年5月16日,看守所就不能將被告於看守所內之言語、行狀及通信內容提供給檢察官及法院供偵審使用。法務部更表示台北看守所只有提供今年 5月1日及6日陳前總統會面客之錄影(音)資料給台北地院。但蔡守訓法官卻引用今年6月8日的陳總統統會客交談內容並當成延押的裁定理由。其中如果不是法務部公然說謊,就是蔡守訓法官自己跑去看守所「偷聽」,兩個不知哪一個比較「無品」。
九、最牽拖:林勤綱的好友。公訴檢察官林勤綱於扁案論告時提及三十年前與陳水扁一起為台灣推動民主的過往, 並感性的訴求「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事實上,林勤綱檢察官是比陳前總統台大法律系低一期的學弟,只聽過這個人,但並不認識。美麗島大審時,陳前總統是軍事法庭而林勤綱是一般法庭的辯護律師,兩人沒有任何的互動與往來。林勤綱後來出任法官,再轉任檢察官,也沒有參與民主或反對運動,以「親愛的朋友」稱呼陳前總統未免太牽拖。
十、最緩慢:大法官會議解釋。針對台北地院公然違反「法官法定原則」,陳前總統於今年1月就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3月下旬曾召開過專家諮詢會議,但至今毫無下文。陳前總統現正羈押中,大法官會議遲遲無法做成解釋,等於直接侵害當事人的人權。「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大法官會議有責任也有義務儘速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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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911判決扁辦發表4點回應
陳前總統辦公室2009/09/11
一、 這是一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
蔡守訓就是當年判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的法官,今天有這種離譜的判決,一點也不意外。這也是當初地方法院為何膽敢以違憲、違法的方式,一定要把案子交給蔡守訓為首的合議庭去審的理由。我們認為這是一個違憲違法無效的判決,更要大聲抗議台灣的司法不公。
二、 這是一個趕盡殺絕、抄家滅族的判決
陳前總統和他的家人被重判,社會大眾已經有心理準備,但馬永成、林德訓兩位的行為與余文完全一樣,而且也沒有任何一毛錢放到他們的口袋,竟然分別判20年和16年的重刑,只因為他們是陳前總統身邊的幕僚。跟錯老闆竟然有這麼不同的待遇,令人完全無法理解。過去在封建時代,改朝換代,新王朝建立,第一件事就是把舊朝所有的親人、家臣全面誅殺,藉此立威進而鞏固政權。沒有想到在今天21世紀,號稱民主的台灣竟然也發生這種成王敗寇,完全反民主的司法判決。
三、 這是一個毫無證據的報復性判決
蔡守訓在審理的過程中,不斷表示對陳前總統的仇視與恨意,陳前總統依職權將國務機要費卷證核定為國家機密,之後大法官會議第627號解釋文認定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蔡守訓即極度的不滿。之後,又因蔡守訓再三以非法定理由持續裁定延押,陳前總統不但因此拒絕承認合議庭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更遞狀控告蔡守訓濫權羈押,今天蔡守訓以重刑加以報復,更凸顯了部分個別法官偏頗、仇恨與報復的心態。台灣的對立情緒一旦被挑起,馬政府與法院要負完全的責任。
四、今天更是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
國民黨家大業大,有上千億的黨產可以挹注選舉。而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一律被打成貪腐、圖利,試問未來還有誰敢捐款給民進黨的候選人。今天的判決,正式宣告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這是所有關心台灣民主發展的民眾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
最後,面對這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我們籲請司法院大法官,儘速針對台北地院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於審判中更換法官一事,儘速做出解釋。另外,一審宣判之後,更無逃亡、串證之虞,且重罪本身也不應單獨成為羈押的理由,因此我們要求立即停止羈押陳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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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又看到了一篇異文(原文備份)。據說是一位法學人士寫的。
意思就是說,因為阿扁被抓起來關,可是檢方卻苦於沒有證據,只好一直引述古書說,或是常常要想理由來維持羈押,中間還可能會被「不識時務」的法官駁回,導致他們必須另外想辦法將該法官換掉。有這麼多勞神費力的工作要做,都是該死的無罪推定原則害的,因此呢,他主張應該要用有罪推定來辦,這樣就可以不需要任何證據就可以將阿扁抓起來羈押到爽,並判他貪污罪無期徒刑關到死。
最好笑的應該就是這一段了。
法律的修正也是,坦白說,對於公務員、官員、執政者的法律,本就應該是最嚴格的。
其實這句話,早在幾十年前日耳曼民族的法律人士就已經這樣說了,不過受者不一樣,他們當時的理念是這句話︰
「坦白說,對於猶太人的法律,本就應該是最嚴格的。」
因此當時的德國法界人士,透過立法通過一堆可以「處理」猶太人的法案,從之前的集中管理到最後送進毒氣室殺掉,也全部都是合法的,有立法規定啊。
我想許多人都從電影得到部分既定印象,外國的廉政單位執法大快人心。可是我想許多人不太明白,除了國外的法學理論本就較我國先進之外,對於不同對象有相異寬嚴標準、對於貪瀆犯罪的構成要件,採行「有罪推定制」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的反舉證責任。
喔,問題來了,這個「國外」到底指的是哪一國啊?怎麼不舉個例子講講呢?啊美國是國外,千里達與托巴哥也是國外,廬安達也是國外,他到底講的是哪一國?
還是說他根本就不敢明講採用有罪推定原則的是哪一國?
那世界上目前是哪些國家或地區有訂財產來源不明法呢?新加坡、澳門、香港、馬來西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哇哈哈哈,這是哪門子的法學理論比我國先進啊?啊或許是我們都誤會了呢,原來這位陳先生說的「國外的法學理論本就較我國先進」的這個國外,和「對於不同對象有相異寬嚴標準」的國外,指的是不同國家啊。
說到這那就奇了,世界上最強、最法治且最民主的國家是美國,可是美國並沒有什麼財產來源不明罪,沒以說要有罪推定原則,沒有說對於不同對象有不同標準,反而有這個法令的國家,都稱不上民主。我也查到有報導說有設該法的國家都是英國殖民地的說法,問題在英國佬他們自己也沒這個法啊。
所以設立這個法,也就是在法律上跟新加坡馬來西亞和中國看齊。事實原來是這麼不堪,這也難怪那位陳先生只敢講國外,卻不敢講哪一國了。畢竟絕大多數台灣人可能看到國外會自動以為是美國,就這樣子上當了啊XD
實際上以美國的情況,他們是規定某些職位以上的官員必須誠實申報財產,既然這些人的財產都透明化,那有沒有搞鬼自然很清楚,沒報的或漏報的自然就有刑責,如果不爽財產要透明化的人就不要當官。其實這個法律能對應的根本就是陽光法案,而不是那個將人先視為罪犯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而我們很清楚陽光法案在我國行政院立法院是怎麼被惡搞的。
好好的美帝不學,跑去學共匪和馬來西亞,然後說你看國外都這樣搞啊,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程度也真的太強了,真不愧是法律人。
然後我回頭查了一下,這個人在特別費案的時候有沒有說什麼話呢?喔,當時他忙著戰著作權法,沒空啦。不過我倒是從那邊看到了一篇非常好笑的文(原文備份)。不過不知道作者是誰啦。
嗯~如果馬英九根本沒有把特別費轉入自己帳戶,那根本上沒有爭議,另一個問題不用問了。
如果馬英九做了這個行為,那就得看這個行為是否違法。
好~如果馬英九沒有做,那無所謂相信與否,行為的有無是客觀的。
然而,馬英九做了,那相信與否還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違法與否是由法律定義,不是靠相信。
有沒有發覺?吵了半天的「相信與否」,居然是一個毫無意義的假議題?是不是很可悲?
會造成這樣的結果,乃是因為特別費的爭議,完全是個法律爭議!想想看,如果要論斷某個人犯下殺人「罪」的時候,連「殺人」是不是個「罪」都還沒釐清,那到底要怎麼論?邏輯的順序難道不是錯亂的?那就好像炒一盤菜,連「菜」都還沒買、要炒多大盤都不知道,就開始煩惱要放多少鹽一樣,「相信」?
他的意思就是,把特別費當私人的錢來用這件事呢,其實就跟殺人一樣,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殺人有罪的話呢,那殺人就合法,同樣的,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把特別費當私人的錢用掉有罪的話呢,那當然也合法啊。
我真的不知道這個人是反串的還是很認真的這樣講耶XD
回到原本的這一篇。
首要的問題在於,人民必須自覺,不要選出亂七八糟、水準過低的立委,也不要老是讓不著邊際的國族問題、省籍問題來影響選擇,如果 人民都以「自己」(而不是政黨、自己人、XX之子)最重視且最優先考量的利益來選擇,自然能夠產生好結果。
這段話出自於一位為了護航政治立場,連無罪推定原則都要批判的「法律人」,真是一種諷刺啊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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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判決自始無效
洪英花2009/09/12
法官的審判權源自「主權在民」,法院是為了維護人民訴訟權而存在,法官身為人民權利守護神,自應守憲守法、捍衛人民權利。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作成的「無效裁判」,自不具實質正當性,對任何人均不生羈束力。扁案判決自始當然無效。
(一)違反憲法第八十條、第十六條及司法院釋字第五三○號
我國憲法第八十條審判獨立在建構公平法院,「法定法官原則」為其核心價值,並在落實憲法第十六條訴訟權之保障,「法定法官」為實現公平正義之鑰,為我國憲法第八十條、第十六條及司法院釋字第五三○號所明定。蔡守訓合議庭並非扁案「法定法官」,無權審理扁案。
(二)違反憲法第八條及司法院釋字第三八四、三九二號
憲法第八條明定,人民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所謂「法院」,當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司法院釋字第三八四號、第三九二號參照)。「法定法官」乃能依法對人民審問處罰,蔡守訓合議庭為「簽呈法官」,對扁案既無審理權責,更無羈押權,扁案判決自始、當然無效。
(三)違反司法院釋字第六五三號
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係指人民有權利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正審判,不得因身分不同而予以剝奪,亦據司法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闡明。阿扁雖貴為前總統,其正當法律程序及人身自由權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應相互平等,不容漠視或更加(相對)嚴苛。
(四)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條
刑事訴訟法第六條係針對數同級法院相牽連案件合併管轄之規定,依其精神,同一法院相牽連案件固得合併由其中一法官合併審判,惟其合併均須以裁定移併,扁案換法官未以「裁定」移併,自屬違法。
(五)違反憲法第七十八條、第一七一條、第一七二條、第一七三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及司法院釋字第三七一、五七二、五九○號
合併審判固在防杜裁判歧異並顧及訴訟經濟,惟多係出於被告對於合併審判無爭議之情況下為之,被告若堅執抗議,其「法定法官權利不可被剝奪」。
法官審理具體個案,發生違憲爭議,應積極扮演聲請釋憲角色,並等候大法官之釋憲判斷,不容率爾依憑個人主觀之認知,怠於形成違憲確信,跳躍程序爭議,逕入實體審理。
(六)違反司法院釋字第四一八號、第四三六號
司法院釋字第四一八號指出「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有依法定程序受公平審判之權利。」釋字第四三六號亦表明「國家刑罰權之發動與運作,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最低要求。」個案正義的落實,所賴絕不止於實體審理結果的有罪、無罪,並兼含程序實踐的過程與堅持。
(作者為士林地方法院刑庭長)
2009年9月9日 星期三
極光兔事件5
一.地獄突變雷射
『兔仔星球國際聯盟』,一個神聖不可侵犯,只容許兔子星球高官們在那裡聯誼打牌吃喝玩樂的組織。該組織成立宗旨是維護世界和平,但自從創立之後沒有一天認真執行該工作過,所以最近打算改名成『地獄聯盟』。
兔仔星球國聯盟主席本是米帝,只是最近種花帝國也打算角逐此寶座,種花帝國還另外成立了『東亞邪惡經濟共同體』,招收了10多個小國當跟班努力使壞,一齊為打造新地獄經濟來努力。
種花帝國西北邊境的黑鼠山,這裡是種花帝國研究『地獄時空門』的地方,因此有許多特殊科學儀器裝備,包含『暴政粒子對撞加速器』,『統一色情洗腦磁場產生儀』,以及『政治犯電漿感化熔解爐』等等。這導致黑鼠山經常需要維持高度電力運載,所以此地磁場也非常異常,甚至邪惡科學家們還亂對外發射法西斯突變雷射,讓動物發生快速突變,例如早上飛進去一隻鳥,下午出來變成一隻狗。這鳥+邪惡能量=狗的公式,嚴重顛覆生物遺傳科學跟兔子力學的認知,人們還以為黑鼠山鬧鬼了,所以外國新聞還特別跑來採訪。
地獄時空門研究所會議室內,今年38歲,缺少運動導致皮膚慘白的研究所長花凌波同志,正坐在會議室內接受北X國記者黃O伊訪談。記者還兩手不停調整著桌邊錄影機鏡頭,因為訪談紀錄事後必須送交『東亞邪惡經濟共同體最高委員會』的審查,才能發布。
「......哈哈 , 當然不是鬧鬼了, 因為法西斯突變雷射是結合最新魔物遺傳科學的科技,運用到包含神秘學領域的靈魂改造,只需要對改造體施加一點特殊邪惡能量波,不出幾小時,他或她的靈魂就完全改變了,所以連鳥也會學狗叫。」
「但沒有改變生理構造 , 鳥如何學狗叫 ? 畢竟發聲器官不同啊。」該記者問道。
「這就是機密了 ,不過我可以給你一些提示,......『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 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
「什麼?......是動物們亂吃東西嗎?或人亂丟垃圾環境污染?我知道貴國西北前幾年都在搞核子試爆,難道和此有關係?」
「哈哈,你很聰明,但這部分就更是機密了,我無法直說。......很高興跟你對話,我還有研究要忙,先走一步。你如果太無聊可以打開電視來看,我們最新統一色情洗腦頻道,保證能滿足你的需求?」
「統一色情洗腦頻道?」
「就是有很多爆乳妹比賽喝統一牛乳,進行種花歷史洗腦問答比賽的電視綜藝節目,而且保證不含毒奶粉。」
「可是我是女生,你介紹這給我做什麼?......我又不是女同志。」
「哈哈哈...我忘記了,我還以為北X國跟福爾摩沙島一樣到處都是女同志...不然改天我再介紹解放軍軍官給你認識吧,如果下次還有碰面的話 ,哈哈哈...」
所長花凌波解釋完畢後,笑得非常燦爛的走出大門,然後就在轉角處突然給法西斯突變雷射從後方打中,3秒內立即變成一個女人
「啊啊啊 , 好可怕 , 我的小OO 突然不見了!」 ,所長花凌波驚慌大叫
北X國女記者高興得跳起來大喊,「 萬歲, 我成功打中了38阿花 , 讓他變成了法西斯笨蛋了! 原來這雷射是如此使用的啊 , 金總書記應該會很滿意這新種新武器! 」
變成女人的所長花凌波四處亂跑又大叫 ,「 3+8=38 , 立方體只有一個面, 啦啦啦 , 我是大白痴...... 」 然後就跑去外頭去了
「黃專員,既然你如此滿意,那麼你們打算採購多少?剛才邪惡大帝胡說霸道說如果金總書記想買,我國可以加送統一色情洗腦磁場產生儀。 」,某個站在女記者身邊的解放軍少將笑著說
「那一套多少錢?」
「不貴 ,統一色情洗腦磁場產生儀才幾十億而已,然後每月運轉費用再加個幾億。」,解放軍少將慢慢點起一根雪茄,「呼, 只有新巴國的雪茄才算好雪茄......邊抽還能讓人邊感受到新巴革命的浪漫感動。」
「這太貴了,可以分開來買嗎? 你知道我們最近正在苦難行軍,所以很窮......」
「抱歉,洗腦儀必須搭配突變雷射一起使用才能收到好功效,所以不能分開賣。不過剛才邪惡大帝胡說霸道已經下達指示,你們可以分期付款。」 解放軍少將說著說著,又連忙拿回記者手上的突變雷射槍,大概是怕給誤擊中
「等等 , 我先回報上級看看 」 記者拿起電話做勢想聯絡大使館人員
「你不用回報了 ,金總書記一定不會想買這惡搞武器的,......不過你可以先斬後奏,這套武器利潤回收很快的,不出幾個月一定有大功效,保證讓你升官像坐火箭一樣快速 。 對了, 我們還能提供三個月試用,就是妮皇國的某洗腦臺讓你們每天試用2小時...」
「嗯 , 好像不錯 , 那我先簽個意向書好了,如果試用期間回收利潤能讓金總書記滿意, 說不定他會多買幾套。」
幾分後,研究所會議室內
「哈哈 , 我們談了這樣一大圈,還讓你試用極速型突變雷射把所長變成阿呆,沒想到最後你才簽了一張意向書。我看......貴國的採購手法還真是有夠資本主義的。」解放軍少將苦笑著說道
「可惡 , 請你立即收回這句話 , 偉大的北X國勞動階級社會不容許被輕易侮辱, 即使是盟友!」
「啊 ,抱歉抱歉 , 我以為你們跟福爾摩沙島的偽左團體一樣 , 專門佔勞動階級便宜, 沒想到卻這樣冰清玉潔。」
「當然, 偉大的北X國勞動階級社會,才不容許勞動幹部鳥鼠兩端,頂多只容許海外僑胞經營柏青哥遊樂場來幫忙增加外匯。 至於福爾摩沙島的偽左, 哼 , 如果我國苦難行軍完畢,即使你們不想出手,遲早也會被我們偉大的北X國勞動社會革命領袖金將軍解決掉 。」
「是是是, 貴國革命情操真偉大,幾乎快超越種花帝國了。」
此時所長花凌波又跑回來大喊 , 「 哈哈,我只愛被人洗腦 , 3+8=38 , 立方體只有一個面 , 哈哈, 我不敢說實話 , 也不願意聽實話, 所以才會遇害 ,嗚嗚 ...... 偉大的北X國勞動幹部快來拯救我。」
女記者問起少將 , 「他是真瘋還假瘋 ?好像在諷刺些什麼, 看了就討厭。 你要不要再補他一槍突變雷射?」
「哈哈,不用了 , 等等還要用他來試驗:極速崩潰型色情洗腦磁場產生儀,及政治犯電漿感化熔解爐。」
『兔仔星球國際聯盟』,一個神聖不可侵犯,只容許兔子星球高官們在那裡聯誼打牌吃喝玩樂的組織。該組織成立宗旨是維護世界和平,但自從創立之後沒有一天認真執行該工作過,所以最近打算改名成『地獄聯盟』。
兔仔星球國聯盟主席本是米帝,只是最近種花帝國也打算角逐此寶座,種花帝國還另外成立了『東亞邪惡經濟共同體』,招收了10多個小國當跟班努力使壞,一齊為打造新地獄經濟來努力。
種花帝國西北邊境的黑鼠山,這裡是種花帝國研究『地獄時空門』的地方,因此有許多特殊科學儀器裝備,包含『暴政粒子對撞加速器』,『統一色情洗腦磁場產生儀』,以及『政治犯電漿感化熔解爐』等等。這導致黑鼠山經常需要維持高度電力運載,所以此地磁場也非常異常,甚至邪惡科學家們還亂對外發射法西斯突變雷射,讓動物發生快速突變,例如早上飛進去一隻鳥,下午出來變成一隻狗。這鳥+邪惡能量=狗的公式,嚴重顛覆生物遺傳科學跟兔子力學的認知,人們還以為黑鼠山鬧鬼了,所以外國新聞還特別跑來採訪。
地獄時空門研究所會議室內,今年38歲,缺少運動導致皮膚慘白的研究所長花凌波同志,正坐在會議室內接受北X國記者黃O伊訪談。記者還兩手不停調整著桌邊錄影機鏡頭,因為訪談紀錄事後必須送交『東亞邪惡經濟共同體最高委員會』的審查,才能發布。
「......哈哈 , 當然不是鬧鬼了, 因為法西斯突變雷射是結合最新魔物遺傳科學的科技,運用到包含神秘學領域的靈魂改造,只需要對改造體施加一點特殊邪惡能量波,不出幾小時,他或她的靈魂就完全改變了,所以連鳥也會學狗叫。」
「但沒有改變生理構造 , 鳥如何學狗叫 ? 畢竟發聲器官不同啊。」該記者問道。
「這就是機密了 ,不過我可以給你一些提示,......『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 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
「什麼?......是動物們亂吃東西嗎?或人亂丟垃圾環境污染?我知道貴國西北前幾年都在搞核子試爆,難道和此有關係?」
「哈哈,你很聰明,但這部分就更是機密了,我無法直說。......很高興跟你對話,我還有研究要忙,先走一步。你如果太無聊可以打開電視來看,我們最新統一色情洗腦頻道,保證能滿足你的需求?」
「統一色情洗腦頻道?」
「就是有很多爆乳妹比賽喝統一牛乳,進行種花歷史洗腦問答比賽的電視綜藝節目,而且保證不含毒奶粉。」
「可是我是女生,你介紹這給我做什麼?......我又不是女同志。」
「哈哈哈...我忘記了,我還以為北X國跟福爾摩沙島一樣到處都是女同志...不然改天我再介紹解放軍軍官給你認識吧,如果下次還有碰面的話 ,哈哈哈...」
所長花凌波解釋完畢後,笑得非常燦爛的走出大門,然後就在轉角處突然給法西斯突變雷射從後方打中,3秒內立即變成一個女人
「啊啊啊 , 好可怕 , 我的小OO 突然不見了!」 ,所長花凌波驚慌大叫
北X國女記者高興得跳起來大喊,「 萬歲, 我成功打中了38阿花 , 讓他變成了法西斯笨蛋了! 原來這雷射是如此使用的啊 , 金總書記應該會很滿意這新種新武器! 」
變成女人的所長花凌波四處亂跑又大叫 ,「 3+8=38 , 立方體只有一個面, 啦啦啦 , 我是大白痴...... 」 然後就跑去外頭去了
「黃專員,既然你如此滿意,那麼你們打算採購多少?剛才邪惡大帝胡說霸道說如果金總書記想買,我國可以加送統一色情洗腦磁場產生儀。 」,某個站在女記者身邊的解放軍少將笑著說
「那一套多少錢?」
「不貴 ,統一色情洗腦磁場產生儀才幾十億而已,然後每月運轉費用再加個幾億。」,解放軍少將慢慢點起一根雪茄,「呼, 只有新巴國的雪茄才算好雪茄......邊抽還能讓人邊感受到新巴革命的浪漫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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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洗腦儀必須搭配突變雷射一起使用才能收到好功效,所以不能分開賣。不過剛才邪惡大帝胡說霸道已經下達指示,你們可以分期付款。」 解放軍少將說著說著,又連忙拿回記者手上的突變雷射槍,大概是怕給誤擊中
「等等 , 我先回報上級看看 」 記者拿起電話做勢想聯絡大使館人員
「你不用回報了 ,金總書記一定不會想買這惡搞武器的,......不過你可以先斬後奏,這套武器利潤回收很快的,不出幾個月一定有大功效,保證讓你升官像坐火箭一樣快速 。 對了, 我們還能提供三個月試用,就是妮皇國的某洗腦臺讓你們每天試用2小時...」
「嗯 , 好像不錯 , 那我先簽個意向書好了,如果試用期間回收利潤能讓金總書記滿意, 說不定他會多買幾套。」
幾分後,研究所會議室內
「哈哈 , 我們談了這樣一大圈,還讓你試用極速型突變雷射把所長變成阿呆,沒想到最後你才簽了一張意向書。我看......貴國的採購手法還真是有夠資本主義的。」解放軍少將苦笑著說道
「可惡 , 請你立即收回這句話 , 偉大的北X國勞動階級社會不容許被輕易侮辱, 即使是盟友!」
「啊 ,抱歉抱歉 , 我以為你們跟福爾摩沙島的偽左團體一樣 , 專門佔勞動階級便宜, 沒想到卻這樣冰清玉潔。」
「當然, 偉大的北X國勞動階級社會,才不容許勞動幹部鳥鼠兩端,頂多只容許海外僑胞經營柏青哥遊樂場來幫忙增加外匯。 至於福爾摩沙島的偽左, 哼 , 如果我國苦難行軍完畢,即使你們不想出手,遲早也會被我們偉大的北X國勞動社會革命領袖金將軍解決掉 。」
「是是是, 貴國革命情操真偉大,幾乎快超越種花帝國了。」
此時所長花凌波又跑回來大喊 , 「 哈哈,我只愛被人洗腦 , 3+8=38 , 立方體只有一個面 , 哈哈, 我不敢說實話 , 也不願意聽實話, 所以才會遇害 ,嗚嗚 ...... 偉大的北X國勞動幹部快來拯救我。」
女記者問起少將 , 「他是真瘋還假瘋 ?好像在諷刺些什麼, 看了就討厭。 你要不要再補他一槍突變雷射?」
「哈哈,不用了 , 等等還要用他來試驗:極速崩潰型色情洗腦磁場產生儀,及政治犯電漿感化熔解爐。」
2009年9月5日 星期六
極光兔事件4
一.咖啡、咖啡
極光市,花花兔子雜誌社編輯室內。
「社長,上期的銷售情況已經出來了,請你過目。」新進員工衛小東遞上一張清單給社長
「可惡,只賣出505本,真慘......再這樣下去咱們雜誌社可能會倒閉。......不對,居然是5本,還有500本是讀者吵著要退貨!這是怎一回事?」
員工衛小東抓抓頭說道,「因為零售商反應說:讀者想看新花社的爆乳羅莎走光照片,可是咱們雜誌都沒有登。」
社長,「看來又輸給『深藍鐵血鷹爪宮』雜誌了,他們上上期可是賣出100萬本,即使讀者對內容再不滿,也沒多少人想退貨。......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乾脆我們改變路線,向時下年輕人最喜歡看的雜誌看齊好了,你們對此有何意見?」
一旁的編輯左安娜聽到後大笑,「哈哈......,早跟你們說要把我沙龍照片放上去,這樣讀者才會想買,結果社長只放個38阿花老女生的資料,連戀愛小說也去頭截尾的,一點也不浪漫,讀者當然會想退貨。」
衛小東,「我感覺社長應該發言支持特區總督馬XX,這樣就會多出很多公家機關跟賭馬迷的支持訂單......。」
「你們發什麼神經?我們是走第4兔際路線的雜誌,別拿八卦小報跟洗腦新聞來亂比較!」
「......不過誰叫我想走不討好的小眾路線,所以本人早已經有覺悟了,我正在寫履歷表。哈哈......」社長突然冒出這句讓人驚訝的話,讓現場所有人通通傻眼
「不會吧,連社長你也?算了......就當我沒聽過這句話。」,左安娜繼續翻起手上的『gabi gabi 』雜誌 。
衛小東,「糟糕,我才剛來兩個月,馬上就要失業了啊?」
「哈......你沒說錯,『馬上』,就會失業了。」
編輯左安娜興奮的說道,「等等,我感覺『gabi gabi 』很不錯,我們就仿照它的路線。你說怎樣,武倒閉?」
「什麼武倒閉?本雜誌社又還沒正式倒閉。」社長起先是很不以為然,接著又非常自戀說道,「請叫我:孫我江,小名順我公,今年19歲,還沒有男朋友......或是叫我極光市最進步的左翼兔子,花花兔仔主義同盟委員長武裝蜂起。」
社長孫我江是男生,編輯用的假名武裝蜂起,至於年齡跟還沒有男朋友,則無法解釋,可能是在開玩笑。
衛小東,「左翼兔子?那不就跟前幾年的紅X軍一樣?原來社長這樣偉大,參加過那場百萬人抗議。」
「咳...」,左安娜聽到這段話,差點把剛喝進去的咖啡噴出來,「左翼你個死人頭!他們如果包含有一點左翼的思想成分,也種花社會法西斯假裝的。」
「沒錯,衛小東同志,你千萬別給種花社會法西斯給矇騙了。還有......『gabi gabi 』到底是什麼?」
「就是『咖啡咖啡』,用上古種花兔子語發音『gabi gabi 』。」
過了一分鐘,左安娜突然奸笑著說,「嘻......我有點子了,乾脆我們改賣『咖啡』吧,雜誌則改成週報,免費送給來店客人閱讀。樓下那間小坪數咖啡座剛好要頂讓,我們可以先印個幾期週報寄放店內贈閱,再看看顧客反應如何。......我已經想好名稱了,就叫『種花咖啡週報』。」
「很好,安娜同志,你的意見很不錯,我們就改賣咖啡 。 首期『種花gabi週報』從明天開始發行吧,哈哈......就由衛小東同志負責。」
衛小東同志,「『種花gabi』......,好像在罵髒話喔,你們確定要用這名稱?」
左安娜編輯,「......」
社長武裝蜂起,「......」
「死小鬼,整天都想些亂七八糟的事!」左安娜抓起一張CD盒朝衛小東丟了過去,正中對方頭部,當場讓他發出一聲慘叫
跟著武裝蜂起也跳起來,一腳飛踢過去,「可惡的傢伙!你忘記特區政府說過要推行有品運動嗎?居然想陷害我們於不義!」
左安娜,「對啊,我們又不是八卦水果報或洗腦新聞台,如何有辦法公開搞黃色還在裝高調?武倒閉,快踢爆他的小XX!」
「不,社長,求求你千萬別這樣做......我剛剛只是開玩笑的......」
武裝蜂起把本期雜誌捲成紙筒,拿在手上當成擴音器大喊,「什麼開玩笑?別想欺騙我!快說,你是誰派來的?抗拒從『寬』,坦白從『嚴』!」
「社長你好像說說反了吧......應該是抗拒從嚴,坦白從寬......」
「我沒說錯,這是跟種花法西斯司法迫害部學來的......看招,『仿冒版種花法西斯司法迫害腳』!」
「哇......我的小XX!......嗚......我的小XX給你踢爆掉了......好痛......心......」
「誰叫你不認真配合演出,當然會受傷害。」左安娜輕蔑的說道。
武社長見到自己闖禍後,有點心虛的抓抓自己頭髮苦笑,「居然不表演快閃,我當然會不小心踢中。」
「算了......你的『小叮噹』存錢筒價值多少?老娘就幫社長賠給你吧,10元夠嗎?」
「嗚......你們跟『深藍鐵血鷹爪宮』的人......一樣都是神經病!」
二.逃犯
0911日,中午12點,玉井市
刑警趙以撒剛剛才從水果市出差回來,一看已是中午時刻了,就在市區車站旁找個熟悉餐館來用餐。在用餐時,熟識的服務生突然走來問他對面馬路邊車輛是不是他的,有警察包圍著車子,似乎打算拖吊或開罰單。
趙以撒一看果然很像自己的車子,但他並沒有露出著急表情,只是獨自笑了起來。
「你搞錯了,我才剛下高鐵列車就走來用餐,並沒有開車來。」
過了幾秒,服務生才又走來說果然搞錯,那是警方正在辦案。
「哇,真可怕,警察從那輛車上拿出把機關槍,是要對付恐怖份子嗎?」一個窗邊的女顧客說道
對面座位上的男生笑著說,「還有一個穿著暴露的女刑警,穿短裙也,哈哈,真是用餐的最佳畫面......我連切牛排的力氣也變大了。」
「你這色豬,只會專注意那種事,我也穿過短裙,你怎不也來稱讚我?」
「看一眼也不行喔?而且你現在又沒有穿。」
趙以撒聽到這對話感覺有點奇怪,局內沒有女刑警啊,難道是外地來的警察?於是就匆匆付賬,走出去看看發生什麼緊急大事情了,居然沒有知會轄區警方。但他卻不小心把攜帶電話給遺忘在餐館座位上。
趙以撒慢步走向正守在賓士車旁邊的制服警員問道,「你們是國道警察?我是本地刑事組長,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
「剛才國道上發生化學毒物危機事件,所以上頭叫我們趕來支援抓人。」
「化學毒物危機事件?那怎沒通知我們玉井市警方?還有,你們總該帶著防護裝備,或通知消防隊吧。」
一個女刑警由大樓內走出來,不,她應該是秘密調查局的探員,因為她穿著該局的背心。「不必通知消防隊了,只是抓逃犯而已,化學毒物是在國道上偵測到,這裡可能並沒有。」
「如果出意外,責任我可擔待不起,我來通知消防隊。」這時趙以撒突然察覺這賓士車擋風玻璃上怎有張英文名字的通行證,不過照片內看來又像東方人,於是問道,「有外國治安人員幫忙辦案,還是犯人是外國僑民?」
「這是花果山水濂洞農業科技公司的研究人員車輛,犯人搶走這部車子開來這裡。」女探員回答道
這時,大樓裡頭突然槍聲大作,大家都驚慌的回頭看向裡面,圍觀的行人紛紛走避,幾分後,一個中彈昏迷的金髮男子給抬了出來,搭上國道警方開來的救護車離去。
某位中年探員走出來大喊,「犯人已經抓到了!但我們懷疑大樓內仍有毒物散佈,所以請你們當地警方立即支援疏散人群,跟封鎖大樓!」
「可惡,你怎不早說。糟糕...... 我的電話呢?」趙以撒這時候才發現電話遺忘在餐館了,於是馬上轉身跑回去拿
當他出來後,只見一位穿著全套防護裝備的探員正打算要把那輛犯人車子開走,而對方居然是前幾天才見面過的沙人王探員,如果沒有看錯的話
「等等,他隨便開走犯人的車子做什麼?」趙以撒攔著女探員追問
「開回去分析車上是否有殘餘毒物成分。」
「他不怕毒物沿途散佈嗎?」
三.恐怖攻擊
當天傍晚,洗腦新聞台傳來一則重大報導。
『插播重大消息,本日下午,在玉井市區,以及國道XX號上發生毒物散佈事件,嫌犯是米國領事館的駐守警衛,因為跟女友分手,憤而殺人,還闖入女友父親舊同事的研究單位,搶走數量不明的實驗室生化毒素到處散佈。……警方目前已經封鎖現場,但詳細傷亡情況還不明,只知道當地陸續有民眾因為身體不適而緊急送醫,傷者仍持續增加當中……』
「福爾摩沙是遭遇911恐怖攻擊了嗎?」一個下班後的水果市民,看著美樂蒂酒館內的電視說道。
「是恐怖大魔王降臨世界了......」一個叫井中舜的年輕客人好像是喝醉了,開始拉起美樂蒂手腕唱起歌來,「啦啦啦......我們再來乾杯吧!」
「小井,你喝多了吧。要不要我通知計程車來送你回家?」
「哈哈......我要下井了......媽媽千萬別對我落井下石......哈哈......」
「有沒有注意聽我說啊?都不回答我的問題,只會傻笑。」
「好......,我再喝完這杯......就從井裡面爬出來......」
「什麼?......」,酒館主人美樂蒂被他逗得哭笑不得,「好吧小井,你就別再喝酒了,你點的菜都還沒有吃。」
「小井不在,我是阿衡......」,井中舜狼吞虎嚥的吃起東西來,接著又拿起酒杯笑著說,「哈哈......,忘了自己還在減肥,......我好累喔,喝完這杯想先回家了......如果虎姑婆沒有在家等我的話......嗚......我兄弟被虎姑婆吃掉了.......」
「你真的喝醉了,我來幫你叫計程車。」
不久,一輛玄武計程車行的車子來了,美樂蒂幫忙把井中舜扶至車上坐好,目送車子離去。
才剛送走酒醉客人,電視上又出現一段快報。
『......這裡是洗腦新聞台,另一則來自司法迫害部的消息,部長王害妮剛發布新聞稿說,因為玉井市的生化毒物危機可能已經隨著搭乘高鐵列車的乘客南北移動,而迅速嚴重蔓延擴大,所以建議明日在首府詐兔市跟玉井市的抗議政府遊行應該立即取消,如果沒有自行取消,政府不排除使用公權力強力驅散跟取締......』
這時候新聞標題上出現幾個大字:『疫情恐全島擴大,這幾天千萬別出門參加抗議』
『......另一則消息,因為玉井市的生化毒物危機,高速鐵路公司已經緊急停止營運,國道XX號玉井~烏山路段也暫時封閉,因為生化毒物可能已經隨著高鐵列車的乘客南北迅速蔓延,所以特區警政署跟疾病管制局建議大眾這幾天都別出門逛街......』
此時螢幕上又換了一個標題:『估計將死7000人,防疫官員表示千萬別出門參加遊行抗議,否則請自行預備棺材辦理後事』
一旁的電視跑馬燈,則不斷出現:『患者累計人數已經逼近2000人,重症死亡者2人,2000萬人在家嚇得叫媽媽......』
『等等......,來自特區總督府最新消息,馬XX總督剛才已經發佈緊急命令,抱歉,說錯了,是地區戒嚴命令。馬XX總督宣布福爾摩沙島南部七市自09/11/2100時開始進入地區戒嚴狀態,並授權地區軍事指揮官指揮一切應付危機措施,包含採取防範疫情的強制行動,取消集會遊行,限制交通跟住居遷移,以及新聞檢查,跟逮捕、留置、偵訊、超長期隨便收押違反戒嚴令的人民......戒嚴指揮官『愛統一』上將表示:剛剛已經正式接到此命令,絕對會排除萬難,誓死達成任務,必要時刻,也會向挑戰戒嚴令的抗議者開槍......』
新聞標題又出現幾個字:『全島人心惶惶,馬XX總督明快下達指示,破除政府無能謊言;內閣官員睡行軍床,苦民所苦』
「啊,情況如此嚴重。」在場客人紛紛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美樂蒂,「洗腦新聞又在鬼扯......。」
「何以見得?」
「你沒看新聞故意亂放估計數字來嚇人,跟著又報導明快下達指示,用對比暗示洗腦手法,來製造政府英明形象。」
「你太小心眼了吧?新聞都說內閣官員睡行軍床,苦民所苦。」
「如果是前任政府遭遇此情況,早被新聞罵翻了,哪會被新聞稱讚苦民所苦?給你選丟掉人命跟睡行軍床,你要選哪樣?害人民丟掉人命跟大量失業,還有資格算苦民所苦?」
「老闆娘說得有點道理,新聞報導的確嚴重偏頗,例如他們有兩套輿論標準,對統一派非常寬鬆放水,苦民所苦跟政府無能的評判標準隨時都在變化,幾乎快變成打擊政治異己跟洗腦專用語言,完全沒有公信力。」
美樂蒂,「對啊,我男友下午才剛從玉井市回來,也沒有出現異樣。新聞八成是在洗腦。」
「......」
突然約有三分鐘都沒人多說半句話,一股怪異的氣氛瀰漫在這酒館裡。後來終於有人打破了沉默…是酒館主人美樂蒂,她說道「大家怎麼變得這樣安靜?剛才的新聞事情讓你們嚇著了嗎?哈哈哈......不用怕,那是政府跟新聞在洗腦,我們來划酒拳吧。」
「不,我想回家了......,請馬上幫我結帳。」剛剛還在發表評論支持美樂蒂的男士,首先開口說要離去。
美樂蒂,「喔......,一共250元。」
「收你500元,等等......我去櫃檯拿零錢找你。」
「不用了,你留著當作小費!」男客人此時已經跑抵門口,連頭也不回的迅速離去。
「我們......也想回家了。這裡是1000元酒錢,不用找了......再見!」又有兩人匆匆逃走
剩下的情侶客人也馬上留下酒錢,迅速逃離現場,其中女生出門後小聲說起話來,「真缺德,她男友下午才剛從疫區玉井市回來,居然還繼續開門營業。」
「對啊,還說要划酒拳,想害我們通通被飛沫傳染啊。她該不會是想謀財害命吧? 」
「謀財害命?哈哈......沒想到你這男生比我更膽小 。 」
「膽小就膽小,至少我還有腦袋,懂得怕死。......對了,你剛才手有碰到美樂蒂吧 ,等等上車後別碰我。」
「可惡,你......這麼怕我?放心啦,我還沒這樣沒行情需要膽小鬼來當男友!大笨蛋!」女子突然甩了男生一個耳光後,哭著跑離現場
「這是啥情況?我都說別碰我了......她還故意打我,我真的這樣有魅力嗎?」
四.餅乾、餅乾
半小時後,正在水果市警局內加班的金田三警官,也在辦公室看到電視螢幕上的生化毒物危機新聞了,他久久無法置信,幾分後才慢慢自言自語說道,「糟糕,我給人耍了。 秘密調查局的沙人王早上居然故意騙我去疫區玉井市的那間大樓,是想謀害我?」
警分局辦公室外頭突然傳來一陣騷亂,有個年輕女人在警局門口昏倒了,好像是中暑的樣子。當警員們把她抬至冷氣房內時,女人突然醒過來,還用力推開正在幫她搧風的女警,「沙人王!.....是沙人王!」
「什麼殺人王?發生命案了嗎?」一個男警員問道
女警連忙安撫女子,「......別怕,這裡沒人會傷害你,你剛剛中暑了。」
「聽我說,一定要阻止沙人王!嗚......美樂蒂......美樂蒂被害死了......嗚......」女人開始大哭
金田三警官在門口聽到這段對話,表情突然變得扭曲,他立即衝入抓著女子肩膀問說,「哪個人被害死,在XX路開酒館的那位美樂蒂嗎?」
「嗚......美樂蒂......美樂蒂被害死了......!」女人只是顧著大吵大叫,沒把金田三的話聽進去
「不!!不可能是美樂蒂!!」,金田三轉身奔至警局外花圃發瘋大叫,「不......美樂蒂......你死了誰要來陪我共同完成夢想,不......」
執班員警聽到吼叫連忙跑出來觀看,「金田三你沒事吧?怎突然在外面大叫?」
「嗚......沒......我沒事,只是加班太累了......,我出去買菸一下。」
執班員警搖了搖頭,帶抱怨語氣說著,「那傢伙行事真像是暴風,經常有突如其來的狂人舉動。」
但金田三並沒有開車去買菸,也沒有趕去女友的店內,而是想直接北上詐兔市找沙人王,大概是不敢看愛人遇害場景。他上車之後,把車開得飛快,不斷在車上嘶吼著,「可惡的沙人王,都說好我只拿800萬,其他通通都留給你,結果你居然還對我愛人下手!」
辦公室內,女警連忙追問剛剛那女人,「你剛說美樂蒂被害死了?誰是美樂蒂?是你的親屬嗎?」
「嗚......美樂蒂是我最愛的......寵物狗......她下午偷吃了沙人王的餅乾後,傍晚就不太對勁,剛剛口吐白沫死在我的車上......嗚......連送醫的機會都沒有.......」
一旁中年男警員輕蔑的小聲罵道,「嚇死我了,我還以為發生命案,原來只是一隻狗。真是瘋女人,交給你們女警處理好了。」
「嗚......不用你教我,我知道什麼是命案!我是秘密調查局的探員!我現在要你們幫我逮捕局裡同事沙人王,他犯下殺人罪!」
「殺誰?」女警追問
「嗚......他殺我。因為我也偷吃了那包餅乾!嗚......我頭好暈......沙人王的餅乾一定有問題......我有把證物拿來了......啊......我帶來報案的餅乾呢?......餅乾......餅乾在哪?!」
「她說的餅乾......是我正在吃的這包嗎?」,一個肥嘟嘟男警員正吃下該包餅乾的最後一片
「哇......餅乾餅乾!有毒證物餅乾被你吃掉了!!嗚......我不管,我不管,你要還給我......你要還給我!!」
「......」
極光市,花花兔子雜誌社編輯室內。
「社長,上期的銷售情況已經出來了,請你過目。」新進員工衛小東遞上一張清單給社長
「可惡,只賣出505本,真慘......再這樣下去咱們雜誌社可能會倒閉。......不對,居然是5本,還有500本是讀者吵著要退貨!這是怎一回事?」
員工衛小東抓抓頭說道,「因為零售商反應說:讀者想看新花社的爆乳羅莎走光照片,可是咱們雜誌都沒有登。」
社長,「看來又輸給『深藍鐵血鷹爪宮』雜誌了,他們上上期可是賣出100萬本,即使讀者對內容再不滿,也沒多少人想退貨。......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乾脆我們改變路線,向時下年輕人最喜歡看的雜誌看齊好了,你們對此有何意見?」
一旁的編輯左安娜聽到後大笑,「哈哈......,早跟你們說要把我沙龍照片放上去,這樣讀者才會想買,結果社長只放個38阿花老女生的資料,連戀愛小說也去頭截尾的,一點也不浪漫,讀者當然會想退貨。」
衛小東,「我感覺社長應該發言支持特區總督馬XX,這樣就會多出很多公家機關跟賭馬迷的支持訂單......。」
「你們發什麼神經?我們是走第4兔際路線的雜誌,別拿八卦小報跟洗腦新聞來亂比較!」
「......不過誰叫我想走不討好的小眾路線,所以本人早已經有覺悟了,我正在寫履歷表。哈哈......」社長突然冒出這句讓人驚訝的話,讓現場所有人通通傻眼
「不會吧,連社長你也?算了......就當我沒聽過這句話。」,左安娜繼續翻起手上的『gabi gabi 』雜誌 。
衛小東,「糟糕,我才剛來兩個月,馬上就要失業了啊?」
「哈......你沒說錯,『馬上』,就會失業了。」
編輯左安娜興奮的說道,「等等,我感覺『gabi gabi 』很不錯,我們就仿照它的路線。你說怎樣,武倒閉?」
「什麼武倒閉?本雜誌社又還沒正式倒閉。」社長起先是很不以為然,接著又非常自戀說道,「請叫我:孫我江,小名順我公,今年19歲,還沒有男朋友......或是叫我極光市最進步的左翼兔子,花花兔仔主義同盟委員長武裝蜂起。」
社長孫我江是男生,編輯用的假名武裝蜂起,至於年齡跟還沒有男朋友,則無法解釋,可能是在開玩笑。
衛小東,「左翼兔子?那不就跟前幾年的紅X軍一樣?原來社長這樣偉大,參加過那場百萬人抗議。」
「咳...」,左安娜聽到這段話,差點把剛喝進去的咖啡噴出來,「左翼你個死人頭!他們如果包含有一點左翼的思想成分,也種花社會法西斯假裝的。」
「沒錯,衛小東同志,你千萬別給種花社會法西斯給矇騙了。還有......『gabi gabi 』到底是什麼?」
「就是『咖啡咖啡』,用上古種花兔子語發音『gabi gabi 』。」
過了一分鐘,左安娜突然奸笑著說,「嘻......我有點子了,乾脆我們改賣『咖啡』吧,雜誌則改成週報,免費送給來店客人閱讀。樓下那間小坪數咖啡座剛好要頂讓,我們可以先印個幾期週報寄放店內贈閱,再看看顧客反應如何。......我已經想好名稱了,就叫『種花咖啡週報』。」
「很好,安娜同志,你的意見很不錯,我們就改賣咖啡 。 首期『種花gabi週報』從明天開始發行吧,哈哈......就由衛小東同志負責。」
衛小東同志,「『種花gabi』......,好像在罵髒話喔,你們確定要用這名稱?」
左安娜編輯,「......」
社長武裝蜂起,「......」
「死小鬼,整天都想些亂七八糟的事!」左安娜抓起一張CD盒朝衛小東丟了過去,正中對方頭部,當場讓他發出一聲慘叫
跟著武裝蜂起也跳起來,一腳飛踢過去,「可惡的傢伙!你忘記特區政府說過要推行有品運動嗎?居然想陷害我們於不義!」
左安娜,「對啊,我們又不是八卦水果報或洗腦新聞台,如何有辦法公開搞黃色還在裝高調?武倒閉,快踢爆他的小XX!」
「不,社長,求求你千萬別這樣做......我剛剛只是開玩笑的......」
武裝蜂起把本期雜誌捲成紙筒,拿在手上當成擴音器大喊,「什麼開玩笑?別想欺騙我!快說,你是誰派來的?抗拒從『寬』,坦白從『嚴』!」
「社長你好像說說反了吧......應該是抗拒從嚴,坦白從寬......」
「我沒說錯,這是跟種花法西斯司法迫害部學來的......看招,『仿冒版種花法西斯司法迫害腳』!」
「哇......我的小XX!......嗚......我的小XX給你踢爆掉了......好痛......心......」
「誰叫你不認真配合演出,當然會受傷害。」左安娜輕蔑的說道。
武社長見到自己闖禍後,有點心虛的抓抓自己頭髮苦笑,「居然不表演快閃,我當然會不小心踢中。」
「算了......你的『小叮噹』存錢筒價值多少?老娘就幫社長賠給你吧,10元夠嗎?」
「嗚......你們跟『深藍鐵血鷹爪宮』的人......一樣都是神經病!」
二.逃犯
0911日,中午12點,玉井市
刑警趙以撒剛剛才從水果市出差回來,一看已是中午時刻了,就在市區車站旁找個熟悉餐館來用餐。在用餐時,熟識的服務生突然走來問他對面馬路邊車輛是不是他的,有警察包圍著車子,似乎打算拖吊或開罰單。
趙以撒一看果然很像自己的車子,但他並沒有露出著急表情,只是獨自笑了起來。
「你搞錯了,我才剛下高鐵列車就走來用餐,並沒有開車來。」
過了幾秒,服務生才又走來說果然搞錯,那是警方正在辦案。
「哇,真可怕,警察從那輛車上拿出把機關槍,是要對付恐怖份子嗎?」一個窗邊的女顧客說道
對面座位上的男生笑著說,「還有一個穿著暴露的女刑警,穿短裙也,哈哈,真是用餐的最佳畫面......我連切牛排的力氣也變大了。」
「你這色豬,只會專注意那種事,我也穿過短裙,你怎不也來稱讚我?」
「看一眼也不行喔?而且你現在又沒有穿。」
趙以撒聽到這對話感覺有點奇怪,局內沒有女刑警啊,難道是外地來的警察?於是就匆匆付賬,走出去看看發生什麼緊急大事情了,居然沒有知會轄區警方。但他卻不小心把攜帶電話給遺忘在餐館座位上。
趙以撒慢步走向正守在賓士車旁邊的制服警員問道,「你們是國道警察?我是本地刑事組長,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
「剛才國道上發生化學毒物危機事件,所以上頭叫我們趕來支援抓人。」
「化學毒物危機事件?那怎沒通知我們玉井市警方?還有,你們總該帶著防護裝備,或通知消防隊吧。」
一個女刑警由大樓內走出來,不,她應該是秘密調查局的探員,因為她穿著該局的背心。「不必通知消防隊了,只是抓逃犯而已,化學毒物是在國道上偵測到,這裡可能並沒有。」
「如果出意外,責任我可擔待不起,我來通知消防隊。」這時趙以撒突然察覺這賓士車擋風玻璃上怎有張英文名字的通行證,不過照片內看來又像東方人,於是問道,「有外國治安人員幫忙辦案,還是犯人是外國僑民?」
「這是花果山水濂洞農業科技公司的研究人員車輛,犯人搶走這部車子開來這裡。」女探員回答道
這時,大樓裡頭突然槍聲大作,大家都驚慌的回頭看向裡面,圍觀的行人紛紛走避,幾分後,一個中彈昏迷的金髮男子給抬了出來,搭上國道警方開來的救護車離去。
某位中年探員走出來大喊,「犯人已經抓到了!但我們懷疑大樓內仍有毒物散佈,所以請你們當地警方立即支援疏散人群,跟封鎖大樓!」
「可惡,你怎不早說。糟糕...... 我的電話呢?」趙以撒這時候才發現電話遺忘在餐館了,於是馬上轉身跑回去拿
當他出來後,只見一位穿著全套防護裝備的探員正打算要把那輛犯人車子開走,而對方居然是前幾天才見面過的沙人王探員,如果沒有看錯的話
「等等,他隨便開走犯人的車子做什麼?」趙以撒攔著女探員追問
「開回去分析車上是否有殘餘毒物成分。」
「他不怕毒物沿途散佈嗎?」
三.恐怖攻擊
當天傍晚,洗腦新聞台傳來一則重大報導。
『插播重大消息,本日下午,在玉井市區,以及國道XX號上發生毒物散佈事件,嫌犯是米國領事館的駐守警衛,因為跟女友分手,憤而殺人,還闖入女友父親舊同事的研究單位,搶走數量不明的實驗室生化毒素到處散佈。……警方目前已經封鎖現場,但詳細傷亡情況還不明,只知道當地陸續有民眾因為身體不適而緊急送醫,傷者仍持續增加當中……』
「福爾摩沙是遭遇911恐怖攻擊了嗎?」一個下班後的水果市民,看著美樂蒂酒館內的電視說道。
「是恐怖大魔王降臨世界了......」一個叫井中舜的年輕客人好像是喝醉了,開始拉起美樂蒂手腕唱起歌來,「啦啦啦......我們再來乾杯吧!」
「小井,你喝多了吧。要不要我通知計程車來送你回家?」
「哈哈......我要下井了......媽媽千萬別對我落井下石......哈哈......」
「有沒有注意聽我說啊?都不回答我的問題,只會傻笑。」
「好......,我再喝完這杯......就從井裡面爬出來......」
「什麼?......」,酒館主人美樂蒂被他逗得哭笑不得,「好吧小井,你就別再喝酒了,你點的菜都還沒有吃。」
「小井不在,我是阿衡......」,井中舜狼吞虎嚥的吃起東西來,接著又拿起酒杯笑著說,「哈哈......,忘了自己還在減肥,......我好累喔,喝完這杯想先回家了......如果虎姑婆沒有在家等我的話......嗚......我兄弟被虎姑婆吃掉了.......」
「你真的喝醉了,我來幫你叫計程車。」
不久,一輛玄武計程車行的車子來了,美樂蒂幫忙把井中舜扶至車上坐好,目送車子離去。
才剛送走酒醉客人,電視上又出現一段快報。
『......這裡是洗腦新聞台,另一則來自司法迫害部的消息,部長王害妮剛發布新聞稿說,因為玉井市的生化毒物危機可能已經隨著搭乘高鐵列車的乘客南北移動,而迅速嚴重蔓延擴大,所以建議明日在首府詐兔市跟玉井市的抗議政府遊行應該立即取消,如果沒有自行取消,政府不排除使用公權力強力驅散跟取締......』
這時候新聞標題上出現幾個大字:『疫情恐全島擴大,這幾天千萬別出門參加抗議』
『......另一則消息,因為玉井市的生化毒物危機,高速鐵路公司已經緊急停止營運,國道XX號玉井~烏山路段也暫時封閉,因為生化毒物可能已經隨著高鐵列車的乘客南北迅速蔓延,所以特區警政署跟疾病管制局建議大眾這幾天都別出門逛街......』
此時螢幕上又換了一個標題:『估計將死7000人,防疫官員表示千萬別出門參加遊行抗議,否則請自行預備棺材辦理後事』
一旁的電視跑馬燈,則不斷出現:『患者累計人數已經逼近2000人,重症死亡者2人,2000萬人在家嚇得叫媽媽......』
『等等......,來自特區總督府最新消息,馬XX總督剛才已經發佈緊急命令,抱歉,說錯了,是地區戒嚴命令。馬XX總督宣布福爾摩沙島南部七市自09/11/2100時開始進入地區戒嚴狀態,並授權地區軍事指揮官指揮一切應付危機措施,包含採取防範疫情的強制行動,取消集會遊行,限制交通跟住居遷移,以及新聞檢查,跟逮捕、留置、偵訊、超長期隨便收押違反戒嚴令的人民......戒嚴指揮官『愛統一』上將表示:剛剛已經正式接到此命令,絕對會排除萬難,誓死達成任務,必要時刻,也會向挑戰戒嚴令的抗議者開槍......』
新聞標題又出現幾個字:『全島人心惶惶,馬XX總督明快下達指示,破除政府無能謊言;內閣官員睡行軍床,苦民所苦』
「啊,情況如此嚴重。」在場客人紛紛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美樂蒂,「洗腦新聞又在鬼扯......。」
「何以見得?」
「你沒看新聞故意亂放估計數字來嚇人,跟著又報導明快下達指示,用對比暗示洗腦手法,來製造政府英明形象。」
「你太小心眼了吧?新聞都說內閣官員睡行軍床,苦民所苦。」
「如果是前任政府遭遇此情況,早被新聞罵翻了,哪會被新聞稱讚苦民所苦?給你選丟掉人命跟睡行軍床,你要選哪樣?害人民丟掉人命跟大量失業,還有資格算苦民所苦?」
「老闆娘說得有點道理,新聞報導的確嚴重偏頗,例如他們有兩套輿論標準,對統一派非常寬鬆放水,苦民所苦跟政府無能的評判標準隨時都在變化,幾乎快變成打擊政治異己跟洗腦專用語言,完全沒有公信力。」
美樂蒂,「對啊,我男友下午才剛從玉井市回來,也沒有出現異樣。新聞八成是在洗腦。」
「......」
突然約有三分鐘都沒人多說半句話,一股怪異的氣氛瀰漫在這酒館裡。後來終於有人打破了沉默…是酒館主人美樂蒂,她說道「大家怎麼變得這樣安靜?剛才的新聞事情讓你們嚇著了嗎?哈哈哈......不用怕,那是政府跟新聞在洗腦,我們來划酒拳吧。」
「不,我想回家了......,請馬上幫我結帳。」剛剛還在發表評論支持美樂蒂的男士,首先開口說要離去。
美樂蒂,「喔......,一共250元。」
「收你500元,等等......我去櫃檯拿零錢找你。」
「不用了,你留著當作小費!」男客人此時已經跑抵門口,連頭也不回的迅速離去。
「我們......也想回家了。這裡是1000元酒錢,不用找了......再見!」又有兩人匆匆逃走
剩下的情侶客人也馬上留下酒錢,迅速逃離現場,其中女生出門後小聲說起話來,「真缺德,她男友下午才剛從疫區玉井市回來,居然還繼續開門營業。」
「對啊,還說要划酒拳,想害我們通通被飛沫傳染啊。她該不會是想謀財害命吧? 」
「謀財害命?哈哈......沒想到你這男生比我更膽小 。 」
「膽小就膽小,至少我還有腦袋,懂得怕死。......對了,你剛才手有碰到美樂蒂吧 ,等等上車後別碰我。」
「可惡,你......這麼怕我?放心啦,我還沒這樣沒行情需要膽小鬼來當男友!大笨蛋!」女子突然甩了男生一個耳光後,哭著跑離現場
「這是啥情況?我都說別碰我了......她還故意打我,我真的這樣有魅力嗎?」
四.餅乾、餅乾
半小時後,正在水果市警局內加班的金田三警官,也在辦公室看到電視螢幕上的生化毒物危機新聞了,他久久無法置信,幾分後才慢慢自言自語說道,「糟糕,我給人耍了。 秘密調查局的沙人王早上居然故意騙我去疫區玉井市的那間大樓,是想謀害我?」
警分局辦公室外頭突然傳來一陣騷亂,有個年輕女人在警局門口昏倒了,好像是中暑的樣子。當警員們把她抬至冷氣房內時,女人突然醒過來,還用力推開正在幫她搧風的女警,「沙人王!.....是沙人王!」
「什麼殺人王?發生命案了嗎?」一個男警員問道
女警連忙安撫女子,「......別怕,這裡沒人會傷害你,你剛剛中暑了。」
「聽我說,一定要阻止沙人王!嗚......美樂蒂......美樂蒂被害死了......嗚......」女人開始大哭
金田三警官在門口聽到這段對話,表情突然變得扭曲,他立即衝入抓著女子肩膀問說,「哪個人被害死,在XX路開酒館的那位美樂蒂嗎?」
「嗚......美樂蒂......美樂蒂被害死了......!」女人只是顧著大吵大叫,沒把金田三的話聽進去
「不!!不可能是美樂蒂!!」,金田三轉身奔至警局外花圃發瘋大叫,「不......美樂蒂......你死了誰要來陪我共同完成夢想,不......」
執班員警聽到吼叫連忙跑出來觀看,「金田三你沒事吧?怎突然在外面大叫?」
「嗚......沒......我沒事,只是加班太累了......,我出去買菸一下。」
執班員警搖了搖頭,帶抱怨語氣說著,「那傢伙行事真像是暴風,經常有突如其來的狂人舉動。」
但金田三並沒有開車去買菸,也沒有趕去女友的店內,而是想直接北上詐兔市找沙人王,大概是不敢看愛人遇害場景。他上車之後,把車開得飛快,不斷在車上嘶吼著,「可惡的沙人王,都說好我只拿800萬,其他通通都留給你,結果你居然還對我愛人下手!」
辦公室內,女警連忙追問剛剛那女人,「你剛說美樂蒂被害死了?誰是美樂蒂?是你的親屬嗎?」
「嗚......美樂蒂是我最愛的......寵物狗......她下午偷吃了沙人王的餅乾後,傍晚就不太對勁,剛剛口吐白沫死在我的車上......嗚......連送醫的機會都沒有.......」
一旁中年男警員輕蔑的小聲罵道,「嚇死我了,我還以為發生命案,原來只是一隻狗。真是瘋女人,交給你們女警處理好了。」
「嗚......不用你教我,我知道什麼是命案!我是秘密調查局的探員!我現在要你們幫我逮捕局裡同事沙人王,他犯下殺人罪!」
「殺誰?」女警追問
「嗚......他殺我。因為我也偷吃了那包餅乾!嗚......我頭好暈......沙人王的餅乾一定有問題......我有把證物拿來了......啊......我帶來報案的餅乾呢?......餅乾......餅乾在哪?!」
「她說的餅乾......是我正在吃的這包嗎?」,一個肥嘟嘟男警員正吃下該包餅乾的最後一片
「哇......餅乾餅乾!有毒證物餅乾被你吃掉了!!嗚......我不管,我不管,你要還給我......你要還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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