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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別搶我的羊




在強權壓迫之下,弱者的生命價值被徹底否定,
尊嚴,也蕩然無存.

羊是台灣人的, 中國別想亂搶!

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

美國對台灣的政策

美國對台灣的政策

<1945~49年>

1.開始注目「台灣」在東北亞的戰略地位。

1944年,美國總統羅斯福赴火奴魯魯(Honolulu)召開「軍事會議」。當時陸軍元帥麥克阿瑟主張登陸呂宋島,但海軍提督尼米茲主張先佔領台灣。後來因羅斯福著重於政治考慮(菲律賓是屬於美國領土),才決定登陸呂宋島,而放棄佔領台灣。

1945年,美國戰略局業務局(OSS)、「美軍基地調查隊」均赴台從事調查。
1947年,美海軍、空軍進駐台灣

2.關心台灣佔領區的人權狀況

1947年,美駐華大使抗議蔣家政權在二二八大革命時大屠殺台灣人,交給蔣介石「關於台灣情勢的備忘錄」

3.對台灣沒有領土的野心

魏德邁將軍率「美軍調查團」赴台,並對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聲明:「美國對台灣沒有領土的野心」。
魏德邁將軍向國務卿艾奇遜提出有關台灣的報告書,言及台灣人願由聯合國託管台灣。

<1949~50>

1.國務院主張台灣放棄論

1949年,國務院繼續發表「對華白書」指出蔣家政權的腐敗無能,並重申不再介入國共內戰及終止對蔣援助。

1950年,杜魯門發表了所謂「台灣不干涉聲明」:「美國對於台灣或其他中國領土,絲毫沒有侵略的意圖。現在美國也不想使用武裝部隊來干涉台灣的現狀。美國政府不願意被捲入中國的國內紛爭,同樣的也不願意對台灣的中國軍隊提供軍事援助,或給予助言」

2.國會主張台灣防衛論

參議院議員法加遜:「美國必須防止中共佔領台灣,大多數陸軍指揮官均表同意,只恐國務院將承認中共,任其進攻台灣。台灣若落入中共手裡,美國在太平洋防衛上的全盤計劃必遭打擊。美國的西太平洋防衛線應是在日本‧沖繩‧台灣 ‧菲律賓‧印尼等的島嶼線上,若是容許中共佔領台灣,整個太平洋防衛線將趨崩潰。美國應該像對蘇聯封鎖柏林時採取空中輸送那樣,竭力確保台灣才是,若是放棄台灣,美國必然招來重大損失」

共和黨領袖的參院議員多福特(Robert Taft)即表示為了防衛台灣,不辭動員美國海軍

參議員多福特指責杜魯門聲明,說其與美國曾向世界表明,要阻擋共產主義勢力對外擴張的基本國策發生矛盾

3.主張台灣已由聯合國交給蔣家託管

國務卿艾奇遜表明美國若懷有干涉台灣企圖,實際上也很困難,從國際法的地位上,台灣已由聯合國信託蔣家政府統治,以至和平條約為止

4.使日本回復對台灣的主權

參院外交委員會委員長克那里(Tom Connally)發表說:「使日本回復對台灣的主權,比落入中共手中較好」

5.台灣在法律地位未定,跟民族自決

參議員田憋爾克(Arthur Vandenberg)主張:絲毫不考慮台灣人的人權,而倉促決定放棄台灣是不智的,台灣的法的地位雖然未定、但也應由台灣人自己來決定自己的命運才是

6.艾奇遜防線」(Acheson Line),跟預備聯中制蘇

國務卿艾奇遜發表說美國的西太平洋防衛線,已後退到北自阿留申群島‧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南至菲律賓,所以台灣已在這防衛線之外。艾奇遜並且提到中蘇紛爭在不久的將來必會發生,美國為了牽制中共不向蘇聯一邊倒,才決定放棄台灣。


<1950~72>

1.韓戰爆發,與杜魯門的「台灣中立化宣言」

台灣如果落入共產主義者手裡,將會直接的影響到全太平洋地區的安全。我已令第七艦隊必須防止任何對台灣的武力攻擊。另一方面,我也對在台灣的中國政府(蔣家政權)呼籲停止向中國本土全部的海空作戰行動。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的安全回復,即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之後,或聯合國有決定之後才能確定

2.經濟圍堵中共

對共產圈輸出統制委員會,與「對中共輸出統制委員會」合併

3.英國也主張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跟台灣中立化

英國阿托利(C. R. Attlee)工黨內閣認為台灣的法的地位未定,所以與中共建交後也沒有澈消台灣淡水的「英國領事館」,這種情況繼續到一九七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才有所改變。阿托利在杜魯門把台灣中立化後,一九五○年十二月四日赴美與杜魯門會談。他向杜魯門提案:「我方想把台灣在一定期間使之中立化」

英國基本方針是:在一方面承認中共為正統的中國政府,讓其加入聯合國,另一方面將由台灣住民的人民投票,而來決定台灣的地位。

4.1952年4月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批准國家:阿根廷、澳洲、比利時、波利維亞、巴西、柬埔寨、加拿大、智利、哥斯大黎加、古巴、多明尼加、厄瓜多、埃及、薩爾瓦多、衣索匹、法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伊朗、伊拉克、寮國、黎巴嫩、賴比瑞亞、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祕魯、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南非共和國、斯里蘭卡、敘利亞、土耳其、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王國、美利堅合眾國、烏拉圭、委內瑞拉、越南、日本。

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b條:「日本放棄福爾摩沙所有權利,所有權和主張」

英國代表揚葛:「此條約只是規定日本必須放棄對台灣‧澎湖群島的主權,所以這條約本身並不決定這些島嶼的將來所屬。」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也同意台灣的處置是未來的議題,美國也表示開羅宣言並沒有約束力。

薩爾瓦多的代表Hiector. David Castro、埃及代表羅亨、敘利亞代表柯里、沙烏地阿拉伯代表法丘等、均紛紛起來表示:「條約上除了規定日本得放棄台灣等地區之外,對於其將來沒有下任何決定。這第二條所定的歸屬問題,將來必須根據人民自決的基本原則,而聽取該地區住民的意志才能決定」

5.1952年8月生效的日華和平條約

日華和平條約上第二條規定:「日本國基於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國舊金山簽署條約第二條所規定,放棄對台灣與澎湖諸島、及新南群島‧西沙群島的權利‧權限及請求權」。

這不過是重新確認「舊金山對日和本條約」的第二條六項,只是表示放棄台灣而已。至於向誰放棄一事仍然沒有任何規定,所以台灣的歸屬問題依然未被解決,其「法的地位」仍然未定,因此蔣家政權只不過是繼續代替「聯合國」統治台灣而已。

6.艾森豪廢止「台灣中立化政策」

一九五○年六月北韓開始侵略戰爭時,美國政府命令第七艦隊阻止中國(中共)攻擊台灣,同時也保障台灣不會成為攻擊大陸本土的作戰基地。

美國發出這種命令之後,中共軍隊侵入朝鮮‥‥因此,我將命令第七艦隊不再成為共產主義中國的保鏢。‥‥總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義務保護在朝鮮與我們戰爭的國家。

7.美華(蔣)共同防禦條約成立

第五條(對武力攻擊的行動) 
各締約國認為在西太平洋地區對任何一方締約國領域的武力攻擊,即危害自國的和平及安全,且基於自國憲法手續,宣言為了對付共同的危險而行動。

第六條(領土‧領域的範圍) 
第二條及第五條所規定的適用上,所謂「領土」及「領域」,中華民國是指台灣及澎湖諸島,北美合眾國是指在其管轄下的西太平洋屬領諸島。第二條及第五條的規定,也適用於互相同意所決定的其他領域。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同意國務卿杜勒斯(Dulles)的看法:「雙方協定的定義,是有重疊,是非常細心的選擇,這個協定的簽署,不能當作雙方領土主權有任何改變的藉口或理由。」

參院外交委員會當要通過此條約之際,聲明它認為該條約不是會影響或改變其所適用地區的法的地位,而表明不把該條約當做是最後處分台灣‧澎湖諸島的法的地位問題。

(這不能當成把台灣割讓給中華民國,因為舊金山和約提到對條約的變更 ,必須所有簽署國都同意 ,否則其他國家都能主張對這後續的變更, 擁有請求權)

8.甘迺迪主張「一中一台」,跟金門‧馬祖由聯合國託管或中立化

甘迺迪最初提到「台灣問題」說:「美國要防衛台灣。‥ ‥金門‧馬祖得置於聯合國信託統治之下,或使其非武裝的中立化,這才是要迴避戰爭危機的最現實的解決辦法」

一九六○年七月三日甘迺迪會見英國Sunday Times記者說:台灣可能被承認為獨立國家

駐聯合國大使史蒂文生(Adlai E. Stevenson)在一九五九年九月二十一日CBS電視談話上,表示反對美國阻止中國(中共)加入聯合國的政策,並對台灣問題說:「台灣的地位必須在聯合國的監視下,由住民投票才能決定」

一九六一年,英國首相麥克米倫(Harold Macmillan)提議應讓中國(中共)加入聯合國,同時把台灣置於聯合國的信託保障之下。即蔣介石在世時由聯合國統治台灣,實行民主政治,等到蔣介石死亡後才由住民投票,而任其決定獨立、或由聯合國繼續信託保障、或與中共合併

9.繼承國家論(兩個中國論)
一九六一年,美國提出所謂「繼承國家論」(據說是美國副國務卿保爾斯==Chester Bowles作成的),即是現在的中國已分裂為中共與蔣家政權的兩個國家,所以聯合國應給雙方都有議席。

10.詹森政權的中國政策

即:「觀察中國 (中共)的表現如何,美國有意重新檢討對中國政策」。並闡述:
(一)希望大家不以感情用事,毋寧以現實的看法來觀察中國問題
(二)現在我們不能想像共產主義者的政權會垮台
(三)中國新興勢力的抬頭,可能會引導中共改變其仇視態度

一九六四年三月,美國通知蔣家政權可能在一九六八年結束經濟援助

一九六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國(中共)原子試爆成功
一九六五年二月十七日北越攻擊南越的百里居(Pleiku)基地,詹森隨下令美軍對北越同海(Dong Hoi)做了報復性大轟炸,越戰擴大化。蔣介石向美國請求使他的軍隊出兵參戰。但是詹森政權憂慮已成為原子彈保有國的中國(中共)也會藉口直接參戰,所以拒絕蔣介石的派兵意願。

11.台灣民族自決論

一九六六年三月八日開始,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舉行一連串關於中國問題的聽證會,邀請了許多中國問題專家讓他們申述有關中國‧台灣的現狀及其對策。這些專家的大多數均主張美國應該繼續推進「一中一台」的政策,並堅持民族自決的原則而讓台灣獨立,才能真正的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把奈特(A. Doak Barnett)說:「關於聯合國的美國政策的轉變--實際上美國對北京的方針若有起了重要的變化,在美國對台灣國民黨政權的政策上就有必要加以某些修正。基於政治‧戰略‧道義上等的許多理由,美國對台灣,必須繼續防衛其來自外界的攻擊。並且對於住在台灣的一千三○○萬住民,也應該堅決的支持他們的自決的原則。同時另一方面,美國政府不應該繼續支持國民黨政權說他們才是代表中國本土的政府的這虛構。

哈佛大學教授費正清(John K. Fairbank)說:「我從早就關心台灣將來,因為台灣從其本的權利來說,我認為它有資格成立一個獨立的國家。而且台灣擁有自己本身的資源與生活。事實上台灣有一千二○○萬至一千三○○萬的人口比三分之二的聯合國加盟國還大。‥台灣加盟聯合國是理所當然。因此應該有很多方法可以造成這種情況」

12.不孤立化的圍堵政策(non-- isolate Containment)

一九六六年,國務卿魯斯克(Dean Rusk)在眾院外交委員會證言提出一○項基本方針,闡明美國政府今後的中國政策,即一方面再確認保衛台灣與確保蔣家政權在聯合國的議席,以及維持向來的圍堵政策,並表示對於在中國威脅下的亞洲各國給予援助,另一方面則表明對中國(中共)將推進雙方的外交接觸,而尋找和平的途徑,同時表示不企圖武力攻擊中國等。

13.連鎖戰略

美國因為:(一)越戰美軍愈打愈無法收場(二)美國與社會主義大國蘇聯‧中國的外交關係急速惡化(三)國內的人權‧反戰運動激烈化(四)美國經濟漸趨衰落等情況之下,任命以權謀外交專家著稱的季辛吉(Henry A. Kisinger)為總統助理(擔任國家安全保障問題)。

為了打開美國在國際上所遭遇的僵局,著手採用透徹於現實主義的所謂「連鎖戰略」(linkage strategy)。例如與蘇聯交涉「限制戰略武器」(SALT)時,把貿易擴大的問題、越戰‧中東‧柏林等問題連結在一起交涉。在亞洲政策上,為了解決慘敗的越戰,就把中美建交‧中國代表權問題‧台灣地位問題等連在一起交涉。

14.關島主義、尼克森主義、代理戰爭 (war by proxy)規格化政策

(一)與同盟國推進友好關係
(二)對威脅美國重大利益的國家將以「武力」對付
(三)以交涉達成和平
但又表示:「過去的美國政策是為了援助要對抗侵略者的國家,送給武器‧兵員及軍用物資等,這就是美國在朝鮮及越南等地所採取的政策。但在今後將改為對為了有自衛熱誠且願意動員兵力的諸國家,只供給軍用物資與軍事‧經濟援助,而不再派遣美軍兵力參加戰鬥」

關島政策後來在一九七○年二月十八日「外交咨文」,擴大為適用於全世界的新外交戰略、被改稱為「尼克森主義」

尼克森就是如此以徹底的現實主義,即一切都從美國的利益出發,並以權謀專家季辛吉,運用其所認為傑作的「連鎖戰略」想來結束越戰。因此這必然會連繫到中美建交‧中國代表權問題、或連繫到日本的安全保障‧經濟貿易等問題、又必然的關連到台灣地位問題。也就是說尼克森將進行的「台灣問題」,並不是從台灣本身的利益出發,而是美國想從打敗戰的越戰逃脫的問題(導引出來的附屬問題,被當做討價還價的籌碼)。

<1972~79>

1.上海公報

一九七二年美中發表上海公報,美國表達:(一)確認美國最後要將軍事力量從台灣撤離,而且會減低對台灣軍事影響,縮小對當地的緊張情況。(二)美國「得知」台海兩岸中國人,都承認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美國不予異議,但是美國重新確認台灣必須和平解決。

2.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九七九年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代表中國合法政府的代表,在這種前提之下,美國會維持與台灣人民文化、商業的非官方關係,美國也「得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

ps:對於此主張只是「得知」,而不是「接受」或「承認」。


<1979 ~ >

1.美國台灣關係法

第四條:「缺乏外交關係或承認,將不影嚮美國法律對臺灣的適用,美國法律將繼續對臺灣適用,就像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之前,美國法律對臺灣適用的情形一樣。」

第四條第三a項:「美國對臺灣缺乏外交關係或承認,並不消除、剝奪、修改、拒絕或影響以前或此後臺灣依據美國法律所獲得的任何權利及義務(包括因契約、債務關係及財產權益而發生的權利及義務)。」

台灣關係法又強調:
(一)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臺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
(二) 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三)美國繼續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 . . . . 提供上述防衛物資及服務的種類及數量;
(四) 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2.八一七公報

一九八二年中美《八一七公報》,國務卿海格在對台軍售問題上向北京傾斜,美國對台軍售將在質與量方面逐漸減少

3.雷根發表六項保證

一九八二年,美國總統雷根發表「六項保證」:
一、美國對台軍售不設定終止期限,而且美國對台軍售,不事先與中共諮商。
二、美國不修改《台灣關係法》。
四、美國對台灣主權立場不改變,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有主權。
六、美國不向台灣施壓要台灣和中國談判。

4.台灣非主權獨立國家,台灣海峽任何一方不得試圖單獨改變現狀

2004年十月二十五日美國前國務卿鮑爾公開表示:「台灣不是享有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我們既定的政策。」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重新確認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並說明「美國反對台灣獨立」,及「台灣海峽任何一方不得試圖單獨改變現狀。」



資料來自:
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
台獨聯盟網站
台灣主權與人權國際訴訟案(林志昇控訴美國政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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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在台灣的事實

1.1895~1952,台灣在法律上是日本領土,中華民國來到台灣執行占領,並不能移轉主權
2.舊金山和平條約,沒有把台灣割讓給ROC或PRC
3.中華民國在台灣占領與統治,只不過是聯合國暫時交給它託管,是盟軍統帥部一般第一號命令授權給蔣介石執行代理佔領任務,命令位階並沒有高過舊金山和平條約,並沒擁有台灣主權
4.中華民國在對日和約尚未確定前,擅自轉變台灣人國籍變成中國籍,屬於非法
5.蔣介石喪失中國大陸 ,1949年後已經成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
6.日華(蔣)和約不能違背舊金山和平條約, 擅自將台灣割讓給中華民國流亡政權, 因為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在前 ,日本已經先放棄臺灣主權 ,事後怎能再割讓台灣給中華民國?舊金山和約註銷或更改,也需要所有簽屬國一致的同意,及美國的同意,因此台灣主權不因為日華(蔣)和約,而自動轉成由中華民國在臺流亡政權或中國所擁有
7.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也強調台灣非獨立
8.台灣不早日獨立,中國將來可能運用UN跟外交力量,壓迫各國修改舊金山和約,把台灣交給它
9.台灣不早日進行民族自決的獨立,美國將來可能迫於面臨更大利益交換的引誘 ,而容許中國假借UN地位 ,來託管台灣,甚至取得台灣主權
10.金馬不進行非武裝中立化,跟台灣不早日獨立,會給中國用內戰進行入侵的藉口
11.即使想維持現狀, 來避免台灣獨立引起中國進犯風險, 台灣也不該積極跟中國進行政治跟經濟統合(想和平交流不代表該積極統合),這會造成台灣勞工權益的損害, 跟侵蝕台灣事實上的自主地位
12.根據大西洋憲章及聯合國憲章的精神,台灣有權獨立

通通都是騙人的

民族主義,是有進步與反動的兩面性。

一面是「進步的、革命的、民主的」,如亞非拉反殖民地鬥爭的各地民族主義,中國抗日戰的中華民族主義,反殖民地鬥爭的台灣民族主義等。

另一面則「反動的,侵略的,反革命的,反民主的」,如歐美日割據殖民地的民族主義,侵略中國、東亞各地的日本大和民族主義,殖民統治台灣及抑壓境內少數民族的中華民族主義。

台灣民族所反對的是:反動的侵略的,反革命的中華民族主義,並且台灣革命是反對中華民族為思想背景的台灣「殖民統治體制」,所以要打倒的是其「殖民體制」及反動的侵略的「中華民族主義」,並不反對也不打倒在台灣的「一般中國人」。(史明<<台灣民族革命及社會主義>>)

台灣文化包含中華文化(好與壞都有)

中華文化擁有悠久歷史,它也豐富了台灣文化的內容,成為組成台灣文化的其中一支骨幹,因此所謂文化上的去中國化並非多數獨立派真正想要做的,他們主要只是想在政治上去中國化,並且建立一個更多元跟更重視本土,而不過度偏重中國的文化體系。

但是台灣內部許多49新移民,跟受到中華民國殖民體制洗腦的某些台灣舊住民,卻把獨立派的努力,抹黑成是想禁絕中華文化或文革或文化鎖國,這很荒唐,不難看出他們只是想維持殖民體制 ,好進行政治跟文化洗腦 ,想把台灣人都洗成政治效忠中國的人, 才會做出此種言論中傷 。 美國能容許美籍華裔保持中華文化,但華裔也需要政治效忠美國; 獨立派只是想做同等的要求 ,修改不合理的殖民體制 ,跟修改過度偏重中國優先的文化環境跟教育 ,塑造出正常的現代台灣公民而已。

媒體戰爭

這也能見證kmt政客、媒體、跟統派憤青的一慣常用技倆,就是先替你戴帽子宣判有罪 ,至於證據離不離譜, 他們不關心 ,多半也拿不出多有力證據,只是連續不斷的謠言攻勢,以便達到如曾子殺人故事的效應(情治跟政戰最會搞這一套, 台灣不少媒體人有學過此專長 ,或有情治家系背景) ; 或是先進行人格中傷 ,例如罵你是啥井底之蛙或文化鎖國,或啥貪污犯 ,或新聞都故意找你最醜一面的照片來刊登, 這樣即使他們辯論不過你 ,也能讓聽眾對你產生不好聯想, 進而減低你言論的公信力或理想性, 以及群眾政治魅力。

某獨立派網站內, 也有很多這種人用此種手法進行討論 , 例如辯論時 ,經常亂塞話到別人嘴內 ,故意曲解誣賴你的觀點 ,大概是被傳統惡質文化洗腦太深的假進步份子, 或網特假扮的。

灰色的公僕

連警察也會說謊 ,例如80年代末期, 台灣海上保安警察被中國漁民擄走 , 在歸國後的記者會上 ,警方高層就公然說謊騙國人 。最近的抗爭跟遊行事件 ,警方也是愛說謊話 , 這習慣大概由當基層警察時就開始養成了。 大家都知道 ,地方警察黑白道交往很複雜 ,例如前副總統就陪警方去過pub宣導啥少年健康休閒 ,但連外地人都知道那些地方是知名毒窟; 或許多守法市民都知道哪裡有非法賭場, 色情理容院或色情ktv, 但警方卻經常是最慢知道的, 他們反應真的那樣遲頓 ?才怪! 沒讓他插乾股的店就會被快速取締 , 有的警察投資pub ,裡面有毒販賣毒!

在這點 ,我看獨立派跟統派那些政客 ,根本是穿同一條褲子的,都拿帶槍的沒辦法; 或故意放縱惡犬 ,好讓惡犬在選舉或重大事件時能效忠他?

過去親友工廠多次被警察登門強行索賄, 警員要拿, 同事也要一份, 主管也要, 刑警, 連消防也來 ,媒體不是說偉大蔣介石蔣經國時代,政治很清明嗎? 聽你們在鬼扯, 根本比現在更囂張。

恐怖統治的幽靈在台灣徘徊

殖民政府利用黑道人脈來要脅跟傷害人民, 例如80年代政府派黑道去海外刺殺某人 ,就被美國抓到把柄 ;在國內的政治刺殺疑案 ,或用黑道立委威嚇反對派, 則由過去直到2000之後都有; 最近的黑道恐嚇獨立派議員的事件, 雖沒有直接證據指向政府 ,但當今政府跟黑道老大過從甚密, 卻是不爭的事實;或有文化情感上的聯繫,也導致黑道自願出面替政府做壞事跟壓迫台灣人,變成類似二戰時納粹德國的骷髏總隊,跟類似3K黨。

或政府動用情治跟軍方特種部隊人員 ,來進行政治監視 ,遊行場合內搞暴行後再嫁禍給人, 80年代的某個號稱台灣的綠扁帽, 精通特戰跟政治作戰的特種部隊 , 就執行過這種工作 ,有士兵還說在抗議場合打憲兵變成他們的任務之一; 至90年代後期解散了,但沒人清楚其他情治單位是否保留這種任務,因為這不會公開承認的。

乃至於暗殺異議份子, 網上就有傳聞伊清風上校是被自己人殺掉的 ,另外憲兵扣押的司法證據竟然會自己消失 , 真是見鬼了。 獨立派的彭明敏教授在書中也提到曾被調查局恐嚇要毀滅他 ,要殺掉他 ,這些行為像不像蓋世太保才會搞的?

有這種前科累累的惡質統治集團, 沒有經過紐倫堡大審, 沒有整個體制大翻修的轉型正義 (例如最少要像美軍改造日本憲法,軍隊 , 政府, 教育那樣的幅度), 它會突然變多好? 這通通都是騙人的 !

包圍台灣人民的爛蘋果

所以台灣今日, 表面道岸貌然, 私下心態卻超級邪惡 ; 跟表面講民主法治 ,實際思考模式則類似傳統人治 ,與陷入醬缸不可自拔的人 , 遠比一般人想像的還多。 別跟我說你被獨立派新聞或政論節目洗腦才如此說 , 本人幾乎不看獨立派媒體 ,頂多想引用文章時才上門去找找,當內心開始同情獨立時 , 一堆獨立派媒體還不知道在哪呢。 外省籍的自由派教師, 品德跟文化修養很好的老學究型老師, 才是我的思想啟蒙者, 這證明中華文化跟自認是中國人的台灣人民, 其實不缺智者跟好人 , 只是kmt這個爛蘋果跟不合理的政治體制 ,害他們不能發揮應有的貢獻, 古代是經常一堆小人包圍皇帝 ,現代是一堆爛媒體爛體制爛政黨包圍人民 ,想從他們手上騙取選票支持。

蔣經國:你認為有才能的人願與我在一起嗎?他們都不願意,只有沒有人要的人才來找我。

因此,爛貨都跑去kmt當大官跟御用學者了, 好人能人多半留在民間。當過獨裁政府御用學者或職業學生的,如果沒有真正宣告悔悟,那麼八成不是啥好東西, 只是想繼續躲在民主背後做惡而已 ,類似納粹利用民主選上後來為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