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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6日 星期六

神、地獄魔鬼跟東西民族的關係

十字風鳥跟基督教十字架的關係

十字架
新約聖經中的用字是希臘文: STAUROS 和 XULON

A.
斯陶羅斯(STAUROS)=Horou語:辭職/辭頭路/死頭路四頭羅(sitauro)

1.四頭羅(sitauro)=四頭四鳥單絲
這類似BC3000年長江下游南岸良渚文化出現的"太陽鳥十字"圖騰
良渚文化繼承BC6000年的長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
良渚器物也出現在山東大玟口文化 ,可能是南方入侵或古同起源或交易
良渚文化在BC2000消滅於大洪水
但後來又是越跟徐夷的分佈地區 , 越跟徐夷祖先來自西方的夏跟九夷
自西南~西北發源,更早發源自西域~印巴
因此
這是9000~6000年前就已經存在的古代圖騰

甘肅敦煌(瓜州)跟新疆的Hui Changji (Uygur昌吉)
可能是十字風鳥留在西北的類似同起源民族

所以
四頭羅
可能是希臘人建立的西域大夏, 或西域月氏, 吸收西夷十字風鳥的圖騰單字
傳播至西方的年代則不確定
不過應當最晚在3100~2000年前
也就是希臘人跟月氏 ,跟說Horou語的商代或允姓戎(敦煌瓜州~伊川)斷絕接觸的年代
(因為之後的漢代語言已經發生改變,所以發音沒理由如此類似)
(西域的語言未知,或許仍有部份人懂得此古詞發音,導致西傳西亞)

2.死頭路(sitauro)=死頭目的升天之路???
這符合西亞跟羅馬用十字架來處刑
這也衍生一個推理
他們或至少西域月氏, 跟十字風鳥民作戰過
因此才用鳥十字架殺害鳥頭目
這跟聖經內士兵或旁觀者嘲笑預備十字架的耶穌是王
類似王者跟罪人的死法

鳥神跟天使
天使=有光型態,星型態,獅子型態,跟有翅膀的型態,無形等等
光=太陽神或月亮神=大概是最高等級鳥王=北京語發音:更=被殺掉取代的古神(這是東方解釋)
星sin=日生=太陽鳥王落下後的剩餘光=小鳥神=孕/新/莘/神sin(這是東方解釋)
有翅膀型=鳥神
獅型=西亞的動物,但是獅(一巾鳥犬)=鳥犬類型神(這是東方拆字解釋)
無形=只有聲音,但是形(落三升/三升)=跟升天有關,可能是兔神陣無形,只靠言語的舌辯法,以此達到升入舜帝天庭的目標=天使無形耳語

愛神
桃兔用言語舌辯求舜帝幫助,這桃兔也類似印度神話的愛神死後"無形",
愛神=想引誘濕婆神,反給濕婆神殺死=
濕婆=舜婆(發音類似)
濕婆=傳說是殺梵者
濕婆=三都毀滅者=形(三升)毀滅神=>導致愛神"無形"=>桃兔死後變成光(由"梵天"升入無聲音的"極光淨天")
三都=金(庚/快)gin+銀(嬰)in+鐵ti =三升/三神

金gin=人王兩點(人女王)=庚(天干7)=午(地支7)=馬(生肖7)=快gin(決無水+心)=掘無水神=傳說挖井的"舜"=七井神(新疆巴爾庫山七角井?)
銀in=日無首單手金(日無首單秋人女王/日無首,等秋人女王)=嬰in(兩狽女無犬)/閒in(門月/毛月)=毛月/毛兔=閒in(無閒毛毛moin - mo)
鐵ti =戈兔口王人女王
銅dan=三圍一口人女王=重dan(千田兔)=東dan(十田切八)=十參桃兔八=10雞+桃兔八=10雞+桃兔8



父親鼓目叟=十抓"十頭"目叟=十薩"阿呆"目瘦無病san mo ben
瘦無病san mo ben=三毛平=三毛皮黃(皮氏+黃氏)
母親姚氏 jyau ru=鳥女氏jyau ru

後母蛇zuwa =主我zuwa=墊我zuwa(抓兔我)=丸幸兔我=丸寵兔偎=圓舉龍兔偎=嬰仔龍兔偎
舜兄弟象cyun=兔無鬼點(兔母鬼點),豬無者(智無吃)=秋黃cyun=袖cyun
(這是秋神集團=銅集團=8智犬=桃兔8=在9猴夏神大禹前短暫稱王,之後當諸侯)
(想謀殺舜)




銀/閒in=無閒無妻=moin - mo= in(很忙又沒有妻子)= 淫in
無閒無妻A=moin momo = 大禹(治水很忙,導致沒有老婆,只能娶"有應公"九尾狐狸)
無閒毛毛B=moin momo = 無閒毛妻= 無閒桃(無閒兔/無間道)=大禹
(大禹可能是愛神桃兔女,且跟18層地獄"無間道"有關係)
(有應公=大石/狐狸,這是祝融石羊集團的子民)
(九尾狐狸gau buwe hore=猴要狐狸=9猴要狐狸)
狐狸=瓜犬田兔犬=雞犬+兔犬
猿=兔口無首衣犬=兔口無首抓黃犬

(以上
大禹 =銀夏集團,桃兔九妹集團,猿女君集團,平民兔交黃犬集團)




桃兔8
=桃兔未(地支8/一木・妹imo )   
=桃兔辛(天干8/立十・木谷座・木屋座kiyaza)
=桃兔羊yun(生肖8/兩點diyan三切・兩智舉黃diyan薩黃桃兔/楊yun)

點diyan=智舉黃diyan=智犬舉黃=智"11zai"舉黃=知道"攔伊zai"舉黃
妹=いもうと(imouto)=一木女・一毛女・銀烏兔(銀鳥兔)
妹=いも(imo)=一木女・一毛女・銀毛(銀鳥)
木谷座=毛八人口度兩人兔=妻8人度2兔
木屋座=毛尸一牟兔度兩人兔=妻祭一牟兔度兩人兔=妻祭1牟兔度2兔
楊=日一懷兩斜木=日一懷兩"斗余dau wa"毛=1鳥懷2"和我dau wa"毛= 三眼神楊戩
結我/和我= dau wa =乾禹偎=天禹偎=天禹近
乾=射乙十日十=存身伊,阻日十

(以上
桃兔8=桃兔楊=桃兔羊=桃兔妹=鳥兔=桃兔大禹集團的妹,只祭拜兔)

舜婆
娥媓=我女皇女(沒有生子)
女英ru ni=女閒/女銀 ru in =女銀集團, 大禹集團的女生=兔
兒子商均siyon gun=燒滾(燒開水無水)=極度沸騰=濕婆神/舜婆生=兔生
濕婆神有第三隻眼=三眼神楊戩
濕婆神砍下泥土子(梵天兔子)的頭,後來變成象=智犬集團=銅集團
(這是錯寫,其實是大禹兔謀殺舜,後來舜子濕婆神又殺梵天大禹兔後代,又讓象主宰大禹兔集團=象頭神
後來象主宰的大禹兔集團分支,南下印度或陪月氏遷移至西域大夏,月氏入侵印度,變成印度神



鐵ti 
=戈兔口王人女王

明min=無閒無烏=moin - o= min(很忙又沒有黑)
(日月riwa=女媧集團/李偎集團/大禹妻子或丈夫女娃)
(這是李代桃僵集團)
(可能是鐵勒tire=鐵李tire=明min神=李代桃僵集團的大禹妻子集團)
(所以
二郎神並非姓李, 而是姓楊=商均=舜子)


以上
濕婆神=舜婆神=舜兄弟三眼神楊戩 或舜兒子商均(女英的兒子)
因為
舜傳位給大禹
大禹集團又給妻子狐狸(雞犬兔)篡位,
因此由舜妻(大禹集團的妹:三眼神楊氏)代替復仇或搶回王位
把金+銀+鐵三神毀滅
只有留下銅集團





莘=草立十=草民上十字架/操日十上十字架
新=斤立十=君上十字架/更上十字架
孕sin=乃子/龍子/人子rin giyan (Horou語言的發音)==>這說明龍子/人子是"小鳥神",也必須用十字架來處刑




3.辭頭路(sitauro)=辭職(si ji)=>發音同:死姊/死子(si ji)

a.死姊/死子(si ji)
可能是甘肅敦煌附近, 4姊4子戰爭死=反應BC3000的蒙古人跟康居人南下(射鳥戰爭)
或是反應有8小鳥酋(十字架有8角),臣服在1大鳥酋長之下+1大鳥軍事統帥(遠古此職非常設)

射鳥戰爭: <<易經>>內的"乾"
乾ken =射乙十日十=射伊,阻日十(siya i za ri za)
乾ken =克黃/擠黃/客黃(ke n)=征服黃/擠黃/客居黃==>反應"和戰並用"的兩手策略(周人擅長)
客=舉各yage (對某人反感 yage) = 雅各

射siya=死舉siya=死爺,死耶 siya ==>類似:殺高處的鳥/死後舉起/ 死父/死耶穌???
(這樣耶穌這稱號,最早可能來自西域附近的古傳說,是舊名新用)

射=寸身(tsun sin)=存身(tsun sin)=沒有殺死 / 活著上十字架/ 春生(tsun sin =春風吹又生的復活)
寸身=短身(de sin)=頭射一人身/偷射一人身/幫射一人身(這用拆字+字音解釋)
北京語:幫射(ban sa)=Horou語:放薩/ 放抓(ban sa)=流放某人/流放薩民/流放抓到的俘虜
頭射一人身=頭目活著上十字架一人身
偷射一人身=小偷活著上十字架一人身
幫射(ban sa)一人身=流放抓到的俘虜一人身
(以上,
可見小偷跟頭目要用十字架處刑,一般薩民則流放,這是北虎入侵南鳥的戰後處置方式)


b.辭頭路(sitauro)
辭=立十,受萬,三圍牟抓 =刁難十鳥(立十字架處刑鳥王),傳授頭萬位置,抓三圍毛民

牟mo=毛/ 某 /妻 mo
三圍=敦煌三危的羌苗民=三危毛民
毛民= 牟夷(後遷居至山東)/ 甘木氏(日本北九州有此地名)/ 妻氏(抓來當老婆 )
甘木(di mo)=甜木(di mo)=狄毛/ 得毛(di mo)=抓到的毛民/ 狄毛混合
甜=甘千口di chin kau=甘青口 di chin kau(大概是狄主月口,或甘肅青海口)

狄di=得di=智di =治di =置di =朱(di/du)
狄=火犬/花犬/華犬 (huwe kuwan)=花屈冤(huwe ku wan)=花尸出免兔=花祭鼠免兔/花像鼠舉兔
鼠tsu=出tsu=厝tsu =度昔do syo=度死玉(do si yo)=超渡死掉的國王
免兔=面土(漢代時的日本倭"面土"國 ,國王帥升)
帥升=巾鳥升(去到日本面土國是鳥民後代)
(以上,
可見祝融阿花集團像鳥族亡國民,所推舉的兔= 狄=因此狄姓氏都跟鳥兔有關係,之前解析過)

得=日一寸一人=日子剩一人=抓到 /最後的太陽鳥子
智=知日zai ri=齋日(太陽鳥子知道祭日)
治=牟口水(mo kau zui )=牟夷足有水/牟夷很有水/牟夷很有主玩(大概是周虎發動搶水戰爭)
朱(di/du)=射十八/射木=存身18/ 存身毛(大概是18毛頭目上十字架,18毛鳥民流放)
置=四直=四十具缺八=32具(舅)/32工(姜,江)/32備(bui ,吠)=32支姜民(跟犬口有關係,媽媽的兄弟)
備=共缺八半用人=共缺八半切月人=共(giyon)缺四桃兔月人=支用(giyon)缺四桃兔月人=十薩桃兔無死桃兔月人=犬口=生育伊bui
共=支用(giyon)=十薩桃兔
缺四=可能是無四=無死
吠bui=犬口=生育伊bui =兔跟犬的後代伊氏=阿衡
(以上
可見Horou語集團遠古母親來自32姜犬兔 ,父親則可能是三危十支毛鳥民
這反應越王來自夏集團 ,夏王則來自西南四川文川縣~西北甘肅跟寧夏)



(1)允姓之戎

後漢書云: 陸渾戎,自瓜州(敦煌)遷於伊川 。
杜預 云 : 「 允姓之戎居陸渾 , 在秦 、晉西北 , 二國誘而徙之伊川 , 遂從戎號 , 今洛州陸渾縣(屬弘農郡), 取其號也。 」
伊水 ,出陸渾山 (出弘農盧氏縣東)
左傳 :『 單浮餘圍蠻氏 』
杜預云: 『 城在河南新城東南 , 伊洛之戎陸渾蠻氏城 也 。 俗以為麻蠻聲相近 』

陸渾
陸渾 = 兔八兔鳥十+ 舉赤水= 8兔10兔鳥舉赤水=18兔舉赤水
誘而徙之伊川(戎地區)=敦煌~張掖兔鳥南下加入伊川
洛州ro=古鳥木/古鳥毛
弘農=牟夷無牛+弓+農

左傳云 :「 平王之東遷 也 , 辛有適伊川 , 見被髮而祭於野者 , 曰『 不及百年,此其戎乎 ? 其禮先亡矣 』
秦晉遷陸渾戎於伊川,至辛有適伊川 ,約百年

(以上
是周代的事情,瓜州(敦煌三危)允姓戎遷伊川百年後,被髮而祭於野)

允姓
允wun =牟無牛+几=毛鬼/毛羌/鳥犬混合民= 溫wun =可能是月氏康居人,因為康居王也姓溫
如此,
康居可能本是鳥犬集團的最北居住地=Hui Changji (Uygur昌吉)的類似民族(但他們有混白人)

鳥犬(鬼方)
康居葬禮用狗吃屍體,這表示鬼差=犬=可能是印度神話閻羅王yama養的狗
几guwui=鬼=舊為gu wui=舊無首鳥(本來是毛鳥民,後給羌犬統治)=鳥犬民
為wui=無首鳥=艮(日鳥+單手無首"衣san")=日鳥+單手無首"薩黃san"=頭目死掉的鳥犬民
飛hui=二翼升=日羽參共=日羽加十薩桃兔=鳥兔=菲hui=撫夷=無手夷
瓜州(guwe)的雞(guwe)=舊狹guwe=舊夾犬
飛buwe=生狹buwe=鳥民逃出生天處的張掖狹口=北京語:補為buwe(抓無首鳥)

(以上
可見Horou語集團被北京語集團的祖先追捕
這是BC4000~BC2700之間的事情)


(2)伊川(阿衡)的祖先是兔子

呂氏春秋云 : 有侁氏女採桑 , 得嬰兒于空桑, 母居伊水 , 命曰伊尹
伊尹,名阿衡。 從商湯 ,言素王及九主之事 。
舜的二妃葬衡山 ,因此伊尹可能是舜二妃的後代(撿來的桃兔)
衡山 =魚大缺火切行山=魚大無火,桃兔子山=魚跟兔子避難用地名
平衡ben huwun=白黃+撫運=白黃+撫舉赤兔
嬰兒=櫻兒/紅嬰仔=紅圓仔

素王(白王)=主單絲王(主遇我夫氏王/幫賜桃花的王); 主刺我夫死王(白虎刺我夫死)
單絲=遇我夫氏/ 刺我夫死 /遇我夫死 du wa an si
九主=法君 、 專君 、 授君 、 勞君 、 等君 、 寄君 、 破君 、 國君 、 三歲之君

九主(9生肖的稱王順序):
1.法huwa=兔牟水=花huwa(祭日死鼠的赤兔祝融阿花)
2.專zuan=十參存點=十加存抱口四切兔花=10加存抱口弱兔花=泉zuan(白水/尾椎)=尸毛鳥木=10毛鳥+弱水兔花=毛鳥+姜兔犬(舅gu)=牛guu
3.授siyu=受三圍抓手=死幼(siyu)=死力折(si ra au)=死羅折=死四鳥單絲折=殺死四鳥遇我夫氏更手=虎奪鳥王位
4.勞rou =二花免力/二花舉羅/兒花舉四鳥遇我夫死 =奴rou (變成白虎的奴隸)= 濁rou(蜀水/四懷堂水)=四懷三舉口兔水=4兔變成3虎的奴隸
5.等daan=竹兔存/治兔存=踏庵(daan)=水日足度大田斷匕=主一兀玉日口卜人,度大參斷匕=單(兩口參十)=能(兩匕毛月)/龍(卜己三立月)rin
(初5開正=初5毛升正/初5不像正(jiyan)=5龍毛升正/5龍不像子炎
(開正=踩人,打人的意思= 類似驚蟄)
6.寄giya=舉大狄黃口/舉大花犬黃口=舉奇yagi =支舉giya(10薩舉)
(正jiyan=子舉黃(jiyan / giyan ya n)=寄黃舉黃(giya n ya n)=子(giyan)炎(yan)=6蛇是子炎= 舉奇yagi ( 谷木;八木yagi )=白毛(八木)・沾妻(谷木)
(舜父鼓目粘老婆)
(蛇zuwa=主我=我主的變化音,並非真正的蛇)
7.破pua=皮石be jyo(配招)=6己蛇+10酉雞招=6蛇10雞逃口秋(do kau cyu)=7馬(7要/飼要/鼠要chi me)=北京語:舜sun/鼠黃su n (黃鼠郎)=灰壓pua(灰度犬日月兔)
(第七順位當王的馬鬃山舜,也就是6蛇的招子黃鼠狼,恢復犬兔日月祭祀)
(舜的後母蛇+父親毛民瓜州雞,想謀殺舜,因此他逃走跟桃猴花和)
(舜仍居住在甘肅附近,還沒有東遷)
(可能是母系社會)
(猴子偷桃mo mo=猴子偷兆木zau mo=猴子偷走毛 zau mo=猴子頭女生zau mo= 率領猴子群的大母猴=孫悟空(色即是空,母猴當然不色)
(猴gau=赤兔白狼侯爵+犬=添狗=天狗=兒(兩)口犬=哭kau=口kau=北京語:靠kau=閩南語:告非go hui=孤輝=桃九妹=猿女)
(猿女=兔口無首薩犬=兔犬後代,但是會爬樹躲避虎姑婆,因此像猴子)
8.國go=四圍戈口一=顧go
三羊開泰(tai) =三羊門升泰(毛升泰)=薩黃白羊(8羊)毛升泰=薩黃花子san huwe ji
(初3貓鼠娶妻/貓七娶毛(niau chi tsua mo)=捏折飼娶毛=臼兔秋 ,更秋飼 , 娶毛=臼兔秋 ,更秋飼 , 娶毛=歲三娶毛)
(8羊=8兩點三切=8兩抱口弱兔花薩黃桃兔=8娘白羊=舜妻娥媓
9.三歲之 san huwe ji =三止戈度一少子=三歲嬰兒兔漂流伊川 /或桃兔經過三次逃難/或她有猴雞狗幫助
(9猴=桃九妹=猿女=赤兔白狼侯爵+犬後代=率領猴子群的大母猴孫悟空)
(10雞=舜的瓜州毛民父族=日十鳥)
(猴雞狗=三年神)

北斗第一陽明貪狼星君 (天樞)=法huwa=兔牟水=兔毛主義=祝融石羊(招陽/招太陽烏鴉)=貪狼(今jima貝狼)=現在jima貝狼=見王血,載狽狼
北斗第二陰精巨門星君 (天璇)=專zuan=轉zuan(天旋地轉)==>巨門(舅毛=牛毛=多如牛毛)(陰精=地神=兔)
北斗第三真人祿存星君 (天璣)=授siyu=受三圍抓手==>(祿存=奴存)(天機不可洩露=天璣不可射奴=天璣不可存身奴=趕盡殺絕)
北斗第四玄冥文曲星君 (天權)=勞rou =兒花舉四鳥遇我夫死 ==>(文子(あやこ)=阿野孤ayako=阿野曲ayaku)(玄冥=逃夜)(天權=添泉(尾椎))
北斗第五丹元廉貞星君(玉衡)=等=治兔存=5龍毛升正==>(丹元:等一兀=治兔存一兀)(玉衡yo huwun=堯衡=育衡=伊川阿衡的養母本家)
北斗第六北極武曲星君 (開陽)=寄giya=舉奇 /舉極yagi==>(武曲:戈二止曲=姑兒子取=舜後母蛇)
北斗第七天關破軍星君(搖光)=破pua=皮石be jyo(配招)=>北京語:配(己酉ji yo)=Horou語(蚩尤:chi yu/七酉)=推理古音:七酉(chi gun)=七軍chi gun


搖光yo gon=北京語:尤公/猶宮
因此
蚩尤其實跟舜同人,是同民族的酋長固定繼承名稱

天關=添(配招)關(毛兩折卯)=配招毛兩兔妻)
皮氏be =絳州龍門縣西 ,古皮氏城 =桃兔九妹鯉躍龍門加入舜之處==>騙ben=皮黃=白賊七舜
石氏 =祝融石羊
堯yo=育=一毛月=舜服務繼承的王朝
堯衡=育衡/育衡=伊川阿衡的養母本家=有先人氏=有射切兀人=有存身桃兔兀人
存身=沒有殺死 / 活著上十字架;因此堯是四鳥民後代
三苗san miyo=薩黃苗/薩黃美育=薩黃羊大一毛月=祝融石羊集團大毛兔
因此
祝融石羊集團大毛兔三苗,反對皮氏舜繼承王位

天機不可洩露=天璣不可射奴=天璣不可存身奴=趕盡殺絕=趕快殺割=廢話少說,快殺=術士不告訴你天機的遠古原因,想等你遇害
術=十几點切行=阻"鬼抱口弱兔花逃兔子"=戰術=戈單術=過夜術/犯人術=趕盡殺絕
士=十一=阻伊=負責執行戰術的戰士
因此,
古中華術士=懂得戰術的士+懂法術的士=繼承周虎的聰明壞心眼不告訴你天機

真人jin ran=姊黃狼=種狼/鐘狼jin ran=千田兔禾狼/立田兔人王兩點狼=清田兔禾狼/刁難田兔人王乳母狼=虎殺兔狼
真=十目延八=阻沾九=阻卜口水狗=阻卜口主義狗
歲星主義=止戈度一少日生主義=狗主義=狗主羊戈禾=狗主羊戈虎
止戈度一少,日生=拯救小孩,幫落日鳥民小孩諸星
歲huwe=花huwe=狗主祝融石羊(阿花)

因此
真=有兩種類相反意思==>兩南北集團的對抗

狗等級=1黑2黃3花4白=不同混血導致的狗變色
1.黑狗=烏鴉狗=太陽烏鴉+祝融集團的石羊犬(招陽犬)=黑皮膚
2.黃狗(姜犬)=黎阻伊參八狗=黃牛犬=祝融集團的舅犬=賴皮犬(賴ruwa=女娃=炎帝大女; 皮be=配=蚩尤=炎帝後代=舜龍門集團)=黃皮膚
3.花狗=祝融38阿花犬=火huwe犬=狡辯huwe犬(交狗,言切雙立十犬)(言gen=雞黃ge n/guwe n=瓜黃guwe n)=交狗,瓣黃犬=交狗,周黃犬
(瓣jiyu=周jiyu;這是祝融集團內有人跟周虎通婚,周虎是赤火huwe色皮膚=花huwe色)
(周人=可能是類似紅皮膚印第安人或是印度巴基斯坦來的)
4.白狗=八交=芭蕉=草巴草焦=操日十巴鳥花=白皮膚(非真正白人,大概是四川太陽弱)


周滅殷 , 分殷畿內為三國 : 邶 、 鄘 、 衛 (商 人都 衛 )
命"閎夭"封比干之墓
褒 封 神 農 之 後 於 焦 ==> 焦=鳥火/鳥花(北斗第2=牛)
黃帝 之 後 於 祝 ===> 祝=兄兒小=戲炫兒小=戈虎頭玄花兒小=戈虎頭北花兒小(北斗第4=兔)
帝 堯 之 後 於 薊 ===>薊=操戈戲舉(北斗第5)
帝 舜 之 後 於陳 ===>陳(北斗第7)
舜兄弟象=舜也封他當諸侯=象=兔無几無點+喙無頭無口=兔+鳥(北斗第8=九天sadon大將=狭丼sadon)
大 禹 之 後 於杞===>杞=己毛dimo=朱毛=切射木毛=逃兔母毛/桃兔"毛毛momo"=桃兔"桃momo"=桃兔"兆木zau mo"=桃兔"女zau mo"=猿女(大 禹dai u=九天玄女桃太郎兔=大菟dai u(だいう))

因此
大禹=猿女=九天玄女桃太郎兔=大菟
舜=授三危不順夕=傳位或搭救桃兔=傳位大禹dai u=傳位大菟dai u
大禹(四川文川出生)
禹都陽城 ,伊 、 洛 所 近 =伊川兔的老家附近





(以上
是BC4000~2500之間的事情
BC1700時,古代逃去的伊川桃兔後代阿衡,再告訴商湯這段故事
因此,
敦煌三危的十字風鳥跟兔犬集團的語言 ,跟東方的Horou語言有連貫或共通性質
導致
十字架:斯陶羅斯(STAUROS)=Horou語:辭職/辭頭路/死頭路四頭羅(sitauro))


B.
西隆(XULON)

西隆(XULON)=死戎???
戎=戈十=類似用十字架殺10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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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地獄》

凌波煉獄(limbo)、淫慾(lust)、貪吃(gluttony)、貪婪(greed)、憤怒(anger)、異端(heresy)、暴力(violence)、欺騙(fraud)以及背叛(treachery)

通通都可用Horou語強行翻譯同音解釋 = =
九地獄= 等於商代桃兔子"阿衡"所說的九主輪替當王
可見
這是日爾曼或白人由西域聽來的故事
或是日爾曼人發源自西域中亞附近

1.凌波煉獄(limbo)=Horou語:奶婆(rinbo)
就是突厥祖先斷手子的母狼奶媽=赤兔祝融阿花
花=火huwe =煉ren=戀 ren ,ruan =輪ren/ 連ren
母狼mu ran = 無乱mu ran=母亂/ 母戀mu ruan
赤兔祝融阿花祭拜

2.淫慾(lust)= Horou語:骯髒兔/攪抓兔( rasatou)
就是六設兔=丈夫訥都六設 +奶媽赤兔祝融阿花兩人
春神"牛"(gu)=舅(gu)=具(gu )=直無10+8=狄妻10+8兔=花犬妻10+8兔

或是雅各伯娶舅父"拉班/"一家=雅各伯娶牛女/娶鳥兔女=神農一家
這一家人風俗淫=春神"牛"(gu)+ 牛上有鳥


3.貪吃(gluttony)=Horou語:再攪捅/姑攪捅/姑羅捅(goradon)
就是攪拌捅樣樣都來的貪吃法 =貪吃(ha) =夏(ha)
這是周虎姑婆吃鳥兔子
或是雅各伯兒子"肋未"(熱娃/燒娃/女娃/ 盧偎/ 虎田皿偎/ 李窄riwe/其實是母虎 )


4.貪婪(greed)=Horou語:骨黎狄(gu ri di) /舊雷狄(gu rui di)
這是敦煌三危丁月黎狄/ 舊雷狄=兔子

合黎山=蘭門山 , 一 名合黎山, 窮石山
合黎水= 張掖河
弱水 =源出窮石山==>太窮所以貪財???
弱兔=弓二弓二兔=孤黃二孤黃二兔=孤黃二兔=孤二兔(go ri tou)=孤兒兔=4兔

或是雅各兒子猶大(玉兔yoto/依田,四打yoda/可能其實是母兔 )
猶大出賣兄弟



5.憤怒(anger)=Horou語:狹戈(enguwa)/ 狹鬼(eguwe)
這是內心偏狹的戰鬼=龍
類似舉格(yage內心討厭)+加爾=雅各加爾

雅各兒子=>依撒加爾(依撒吃黑/ 赫貝龍=好白龍/大概是遷居西域~甘肅的白龍水民族)
這是讓人生氣的龍


6.異端(heresy)=北京語: 黑異兒(he ear)+Horou語:死( si)
這是舜的後母蛇,謀殺黑皮膚的異兒舜
蛇蠍後母心

或是雅各兒子=則步隆(蛇部龍/ 蛇母龍)
這是妻子用曼陀羅換來雅各同房所生(依撒加爾一樣都是)
懷疑並非親生或是非鳥天神所賜



7.暴力(violence)=Horou語:醜烏兩死(bai o nan si)
這是7馬舜反殺父親烏鴉,
或舜是醜烏軟弱(bai o nan si),招致父母的暴力攻擊
軟弱(nan si)

若瑟(哪吒nosa (三太子)/訥都六設rasia/羅剎rosa/ / 七馬(飼馬chi me)/ 六殺rasa/ 拉薩/ 舜)
辣黑耳(羅黑兒rao / 拉歐/四鳥系+黑兔羅剎系)所生
商祖+西藏四川系統




(4)肋阿的婢女齊耳帕所生
加得=11狗zai gau=攔伊狗zai gau B6
(得da/di=攔伊zai=11)
(加ja=吃ja)
(加ga=咬ga=狗gau)
(加得=咬11=狗11)
阿協爾=阿設asiya=阿舍asiya=攔日豬=12豬=肥豬=巴月豬死後要咬甘橘ganma (γ)=> 窯gama B7
窯yau=窯gama=姚yau=兆女jiau ru=鳥女jiau ru(舜的媽媽)


8.欺騙(fraud)=Horou語: 婦奴兔(hu rou tou)/北京語: 伏裸兔(fu ruo tu)
(1)這是8羊白羊=婦奴兔/伏裸兔愛說謊
伏裸兔=日本神話內的騙子稻羽素兔

本雅明(分鴉明/八刀鴉明/文天・分天bun ame/8羊(8陽/8楊)/八刀烏鴉日月)/二郎神(辣黑耳第2子)
跟舜(若瑟)同母
若瑟騙他來同居

(2)猶大兔出賣舜(若瑟)

(3)但是騙舜下井的是異母兄弟象=cyun=樹黃cyun==密密爾=古蛇
樹黃cyun=樹黃suo huwan =說謊suo huwan

這三人是否同一還有疑問


9.背叛(treachery)=北京語: 崔秋如意(tsu e cyu rui)
這是桃兔九妹=天狗=猴女=大禹(大菟)dai u 說謊言背叛
崔秋 =崔火好 =嘴花好(會吹牛,黑白噴)
崔秋 =愛崔氏 =大禹(大菟)娶山鳥
山鳥=舜母親是鳥女氏,大概是舜母集團
"雷rui"="如意rui"=推伊(鳥秋伊,鳥愛伊)/女伊=大禹(大菟)
崔秋如意=大禹說得天花亂墜/大禹娶山鳥,鳥愛伊
崔秋如意=大禹愛山鳥,最後卻用雷劈死她
打雷dan rui=大菟雷母負責打雷=桃兔9妹大禹"等如意"(等鳥愛伊)
打雷dan rui=陳雷/等雷=舜子雷/治兔存雷(雷公+雷母的雙雷)


夏ha=貪吃ha=這是由4兔分化出來的集團=桃兔九妹=大禹(大菟)


崔(sai さい /tsui)=畢子配口=田花子蚩尤口=混入花子的舜集團=山鳥
崔(tsui)=鼠伊/ 嘴=取伊/此角口(畢子嫁口)
因此
崔=舜蚩尤集團的子民

花子
花子=花蕾rui=花操如意rui=桃兔九妹大禹
禹 , 名 曰 文 命 =>文(あや aya)・阿野aya=兔的名字
大禹汶川縣石紐山出生=兔的地名・祝融石羊後代居住地名
大禹治水=盤古開天兔子舞治理洪水(禹興九韶之樂 )
禹國號曰夏后 =女生的國號
禹姓姒氏 =以女=伊女
(這表示大禹=伊氏女生,但中華歷史都不承認她是女生,這是性別歧視)

九尾狐
大禹妻子九尾狐
禹說吾娶必有應==>有應公(石頭公/野鬼)=石姓男生/予田兔鬼
禹妻塗山氏 =名女媧(可能是男生)ruwa=女偎ruwa= 如意 rui= 女伊/ 推伊(鳥秋伊)
大禹是兔因此,塗山=鳥=崔
塗=余水兔=我追兔
山=抓黃=抓黃兔
所以
大禹兔=黃兔/伊兔/真兔(十目延八兔/參目九兔/三目猴兔)=黃真伊/黃伊真


偎靠wako=倭孤(わこ)wako(倭瓜子/倭雞子)=偎孤輝=偎瓜子軍光=偎雞子君光=偎崔君光=倚靠崔君光
倚靠 i kau
偎wa=倚 i
因此
女偎ruwa= 推伊(鳥秋伊)/如意rui =雷

所以男追女=>隔山
所以女追男=>隔紗=隔少單絲go siau dan si=再瘋等死=會給雷劈
這大概是大禹只喜歡舜

如意rui=推伊(靠地的推+伊)=靠兔的推+伊=靠兔的鳥手伊=靠兔的崔伊=靠兔的嘴=苦毒的嘴(虐待的崔)
所以
女偎其實是雷rui=虐待的嘴=大禹的嘴=大禹的大聲說話罵人=如意 rui

天雷ten re勾動地火
=鐵黃勒ten re勾動兔花=明神鐵黃李勾動兔花
所以
李鐵拐=鐵李(鐵勒)拐=誘拐兔神阿花的集團

虐待
=卜度七抓兔存一人=破都七抓兔存一人=皮石兔七(白招兔飼)"抓兔(satou=>狭丼sadon)"存一人 
=皮石兔舜把來搬救兵的大菟抓起來
=or 皮石兔飼舜,舜是狭丼存身的人(舜由井中逃生)


=皮石兔飼抓
=白招兔飼抓/配石兔飼抓/白石兔飼抓
=蚩尤石兔飼抓
=苦毒ko do
=子土/孤土(こど)=雞子兔

苦毒毛ko do mo
=虐毛
=子供(こども)

舜=配(蚩尤)
舜虐毛/舜抓石兔
這是鳥女氏舜虐待石兔


打雷dan rui gon
=等如意公dan rui gon
=等女伊說話
=等推伊說話=等鳥秋伊說話=陳鳥秋伊說話=陳鳥愛伊說話
(這是陳鳥愛伊川兔的說話)
(陳鳥=舜後代鳥)
=等女伊摃(等兔子雷母打死你)
=等推伊摃(等鳥子雷公打死你)

春雷驚蟄
春=三人日=抓黃人日
雷=雨田ho zan=給參=虎吵黃 ho za n=卜度七鬼吵黃 =破都七鬼吵黃 =皮石兔飼鬼吵黃
驚=敬馬=快馬(快要)=快舜/快順=掘無水神舜
蟄=丸幸堂=猿寵尚兔=猿寵商兔=兔口無首抓黃犬,寵商兔





雷公閃電 rui gon si na
=如意公爍若/如意公爍藍 /如意說支那/如意說死若 
(閃爍其詞=說話不老實=騙ben=皮黃ben=皮氏舜集團說話黃牛 ,最後大禹嫁或娶狐狸)
(騙=戶三圍20馬=給三危20馬==>大概最後沒有給)

支那=閃電 si na=死若 
爍藍・爍若 =閃電 si na
雷公=如意講(公) ・蕾講(公)・ rui gon

君子一言"九鼎gau diyan"
=君子一言"九定/猴定gau diyan"(這是舜跟猿女大禹訂婚)

一言既出i gen gi tsu ,駟馬難追si ma nan dui
=一言叫出 ,閃電難追 si na nan dui
(後舜想反悔,卻太慢了,結果給)




辣黑耳的婢女彼耳哈(比兒夏bia ha)生:
丹(dan =單/ 等 /9子gau/ 猴子gau / 猿女君/ 丹體蓬萊會的薩真君) (夏代系統)
納斐塔里(南飛疊兒nahui tari )=藍飛疊兒=甘肅敦煌瓜州guwe的雞guwe=藍鳳凰(藍菲nahui )
這是背叛(treachery)= 彼耳哈或是她子女背叛雅各




以上
是不負責推理,純屬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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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戎=祝融後代

穆 王 將 征 犬 戎
祭 公 謀 父 諫 曰 : 「不 可 。 先 王 燿 德 不 觀 兵 。 夫 兵 戢 而 時 動 , 動 則 威 , 觀 則玩 , 玩 則 無 震 。
是 故 周 文 公 之 頌 曰 : 『 載戢 干 戈 , 載 櫜 弓 矢 , 我 求 懿 德 , 肆 于 時 夏 , 允 王保 之 。 』

A.
先 王 燿 德 不 觀 兵
=先王羽鳥血攔四一神子 ,不見操兩口鳥兵 =打鳥王子 ,不看操兩口鳥兵

兵 戢 而 時 動 ,
=兵戈口耳(刮戲舉/高那) , 而兔剩日力千田兔 = 兵戈高那 , 兔剩在攪千參兔.

動則威
= 攪千參兔 ,則戈度一女 = 赤兔聲東擊西趁機逃走

觀則玩
= 見操兩口鳥 , 則一兀王血 =鳥王親操兵 , 導致自己死亡???

玩則無震
=一兀王血 ,則無雨辰/無雨龍 =鳥王靈魂會導致大旱
=一兀王血 ,則無雨辰/蒼蠅/殘忍
(祭公謀父=可能是鳥民的後代)
(大概是鳥王死,軍心大亂,用此故事告訴周虎國王不能親征)

B.
載戢干戈
載=年/戈兔赤=春節攻勢打赤兔
戢 =戈口戲舉
干 =二切=兒逃兔=擾
二切=兒逃兔
切chie=七個/七碰/擦的/妾的 chi e
七碰=七並石/七拼石/七天打石(七天打祝融石羊)
擦的=舉祭手的
妾的=立女的/刁難女的

載櫜弓矢
載=年/戈兔赤=春節攻勢打赤兔
櫜=十切口三危人抓偎愛呆

我求懿德
我求欠冰(兵)神士三危頭 , 攔四(死)一神子

肆于時夏
肆=放=射毛方=存身毛方=流放毛方

允王保之
牟几王保之=毛鬼王保 之
(大概周虎是攻擊失敗)

C.
今自大畢 、 伯士之終也, 犬 戎 氏 以 其 職 來 王
犬戎之雙王= 大畢 、 伯士=大田花+白狼士
犬 戎 之 職 貢 =白 狼 , 白 鹿
鹿=度+X+雙匕=可能是大畢的神獸象徵
花=草匕人

D.
甸 服 者 祭 , 侯 服 者 祀 , 賓 服 者 享, 要 服 者 貢 , 荒 服 者 王 。
日祭 , 月 祀 , 時 享 , 歲 貢 , 終 王

甸=>日祭
侯=>月祀
賓=>時 享
要=>歲貢
荒=> 終王

地老天荒
對應天地的王
因此
張果老 =得羊田毛老=得羊,參毛,兔偎愛匕

E.
吾聞犬戎樹敦
率 舊德而 守終 純 固, 其 有 以 禦 我 矣 。
王 遂 征 之 , 得 四 白 狼 四白 鹿 以 歸 。 自 是 荒 服 者 不 至

樹敦 =存10頭毛 + 射(存身)毛點(抱口弱兔花)一口子=存10鳥+存身赤兔花犬
荒 服 者 不 至=荒服者不一毛兔(赤兔後代被擊潰,沒有地方稱王)

F.
後 漢 書云
犬戎 , 槃 瓠之 後 也 , 今 長 沙 武 林之 郡 太 半 是 也

槃瓠=盤古開天兔子舞 =505端午 =舞林舞/武林
犬戎 =昆夷 =日比夷
昆gun=酉gun(此古發音推理過)=一三危几二=一三危鬼兒(來自敦煌)

武林郡 =逃去南方的祝融犬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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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皇大帝=昏君

莊 子 云 : 「 南 海之 帝 為 儵 , 北 海 之 帝 為 忽 , 中 央 之 帝 為 渾 沌 。 儵 、 忽 乃相 遇 於 渾 沌 之 地 , 渾 沌 待 之 甚 善 。 儵 與 忽 謀 欲 報 渾 沌 之德 , 曰 : 『 人 皆 有 七 竅 以 視 聽 食 息 , 此 獨 無 有 , 嘗 試 鑿之 。 』 日 鑿 一 竅 , 七 日 而 渾 沌 死 。 」

玉皇大帝 =渾 沌=沒七 竅 =盲人=舜父瞽叟
舜父瞽叟=有 目 不 能 分 別 好 惡 , 故 時 人 謂 之 瞽 , 配字 曰 『 叟 』
瞽 =十薩十頭目=10雞或烏鴉
瞽 叟 姓 媯 。
睡=暝=三危日六日=北斗六星北極武曲星君 (開陽)

日 鑿 一 竅 , 七 日 而 渾 沌 死 =南方兔狼+北方舜聯打玉皇大帝,讓他開竅
儵 =存身弱兔花狼=大概是桃兔
忽hu=勿心/不像=大概是舜

因此
神話內的玉皇大帝才看來跟昏君沒兩樣
這是莊子諷刺舜父瞽叟的故事


瞽 叟妻
曰 握 登 , 見 大 虹 意 感 而 生 舜 於 姚 墟 ,故 姓 姚 。
握 登=尸伊毛兔手登


目 重 瞳 子 , 故 曰 重 華 。 字 都 君 。 龍 顏 , 大 口 ,黑 色
都 君=雷霆都省之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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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偷襲
二 月 甲 子 昧 爽 , 武 王 朝 至 于 商 郊 牧野 乃 誓
誓 已 ,諸 侯 兵 會 者 車 四 千 乘 , 陳 師 牧 野 。
殷 之 正 月 , 周 之 二 月 也
可見
周人有趁別人春節偷襲的習慣
由BC4000~BC1100, 數千年不變, 比鄧小平說的50年不變更厲害

太姜
周太 王 之 妃
齊 、 許 、申 、 呂 四 國 , 皆 姜 姓 , 四 岳 之 後 , 太 姜 之 家
太 姜生太 伯

奚仲
夏車正
周文王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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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非中華/北京人非中華

周自稱華夏,但由文字解釋,這可能是周虎征服包圍華夏後的結果

華huwe/huwa=花
周jiyu=瓣jiyu(其實周是花瓣,並非花蕊 )
蕊rui=草三神=草薩黃神=草日十,草文(桃兔毛民)度生鳥十,日(黎)攔伊參八神=鳥十+桃兔9妹+八神=雷rui=就是桃兔9妹大禹的管轄集團
瓣jiyu=瓜切兩辛=瓜州逃兔+兩立十(刁攔)=兩處攔截逃兔的名字=周(三面圍兔口)=花瓣包圍花蕊的征服

所以
中華diyon huwa=大禹管轄集團=桃兔9+鳥十+八羊或智犬=犬鳥兔三神集團=媽祖的同集團=韓+客家+日本+horou+羌 = 長華diyon huwa=內道(內桃)=三危突女桃
外華wa huwa=周集團=華北~華東的官話集團=偎華wa huwa=3虎花=外道(外桃)=卜夕桃(卜月嚼桃/卜下午桃)=普下午桃


ROC+PRC都是假中華,因為他們都用假中華語言當官話
因此ROC+PRC不該叫中華
而是該叫3虎花=衣虎花san ho huwa =3虎撫我

地支12生肖
花瓣=3支部=阿山部=ROC+PRC
花蕾=8~10 =27支部 =阿里擦部
桃= 9~11=30支部=阿山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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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觀世音菩薩

轉輪聖王
阿彌陀佛於過去生中曾為轉輪聖王
陀=舉匕鳥十
轉輪=長戀dan ren
這是祝融阿花的養子丈夫=阿修羅集團的"訥都六設"


觀世音
阿彌陀佛長子名不咰,他出家之後,即號「觀世音」;
1.鼠chi=飼chi=妻chi=養母祝融
2.牛gu=舅gu=轉輪聖王訥都六設
3.虎ho=卜度七鬼=卜度飼鬼
4.兔=轉輪聖王訥都六設長子=觀世音菩薩


禪黎世界墜王有女,字妙音。年至四歲仍不言,王怪之,乃棄於南浮桑之阿空山之中
忽與神人會於丹陵之捨,柏林之下。妙音右手題赤石之上
國中大枯旱,女顯其真,為王仰嘯,天降洪水,至十丈
(類似呂氏春秋云 : 有侁氏女採桑 , 得嬰兒于"空桑", 母居伊水 , 命曰伊尹 )
四歲=No4年神=兔
南浮桑=nan bu san =若黃菩薩黃
為王仰嘯,天降洪水=盤古開天兔子洪水舞

釋迦牟尼佛將雪域的眾生都交給觀世音菩薩教化;
觀世音菩薩有一名獼猴弟子受了戒,在雪域西藏修行時,遇上一名作雌猴打扮的羅剎女子以自殺逼婚,
結果在觀世音菩薩的祝福下成婚,是為藏族人的祖先
猴=天狗=猿=兔口無首薩黃(衣)犬=孫悟空

地蔵菩薩=4兔=土地神=観世音菩薩
観世音菩薩=4兔+9猿(兔口無首薩黃犬)
因此觀世音喜歡幫助孫悟空

道場
普陀山(普陀落迦山)
梵文POTALAKA = pota 奉承 + LAKA落足
海島山,或小白華(花)山,又名光明山

印度補怛洛伽山
浙江省定海縣普陀山==>孫悟空的武器"定海神針"=觀世音的武器
西藏布達拉宮


六観音

破地獄道三障-聖観音 =>地蔵菩薩=普渡鬼
破餓鬼道三障-千手観音 =>青手(慈航大士)=可能是大洪水後的兔
破畜生道三障-馬頭観音、 =>馬鬃山舜鳥兔
破修羅道三障-十一面観音、 =>大光普照觀世(狗?)
破人道三障-准胝観音(不空羂索観音) =>天人丈夫觀世(鳥?)
破天道三障-如意輪観音。 =>雷神輪猿女君=雷神輪兔口無首薩黃犬女君

大悲觀世音=>破地獄道三障,
大慈觀世音=>破餓鬼道三障,
獅子無畏觀世音=>破畜生道三障,
大光普照觀世音=>破阿修羅道三障,
天人丈夫觀世音=>破人道三障,
大梵深遠觀世音=>破天道三障。

媽祖
狼兔鳥三神體
類似觀世音也包含狼兔鳥


================================

禮義廉恥
羅=四維=跟十字架(四頭羅)有關係的鳥民品德

禮re (禮賓) =禮舉一少狽
禮=曲頭示
這是
兔舉狽+曲頭示兩種涵義

義 i (大方/正義)=羊戈虎
大方dai hon=埋方
方馬埋輪=方馬不轉
方馬=防馬
埋輪=參兔兔人(逃閃)一三危20(黎阻)車
這是
羊戈虎+幫逃兔逃車兵兩種涵義

廉ren (不貪)=連/輪ren=度兼=祭併
這是
輪流分食祭品/一起祭祀等涵義
可能是兔鳥祭併

恥chi (羞恥)=心戲舉
羞恥=羊歪丑,心戲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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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來自雅各後代>
或是同居過


依撒格(居:克黎雅特阿爾巴,即赫貝龍的瑪默勒=摩茂呂ma mo ro=麻牟簍)(牟簍夷的遠祖)
兒子雅各伯(後改名以色列)
雅各伯生十二子=12生肖

雅各伯十二子:

(1)肋阿(羅仔/四鳥系)所生
勒烏本(呂尾番rooban/女祭毛蕃/樓煩roofan/樓蘭roran/奴狼roran/女狼ruran=奶媽,奶妻rinmo/ 凌波limbo/貓養niau chi尼奧鼠=鼠chi=妻)、G1
(由此可知突厥的祖先來自貓族遺留子,給黃鼠狼奶媽"勒烏本一族"收養,也是客家民族(雅各伯以色列民族)的混血後代)
(貓族=突厥的祖先=可能是埃及的貓神)
(因此 ,突厥可能來自西亞,後來混血變成東方人)
西默盎(死妻夫si mo an=鰥夫=四毛魚夫/ 四毛夫si mo an/霜行simo an/霜子/霜巨人/神農sino/牛頭王神農)、 B1
肋未(熱娃/燒娃/女娃/ 盧偎/ 虎田皿偎/ 李窄riwe/其實是母虎 ) G2
猶大(玉兔yoto/依田,四打yoda/可能其實是母兔 ) G3
依撒加爾(依撒吃黑/ 赫貝龍=好白龍/大概是遷居西域~甘肅的白龍水民族)、B2
則步隆(蛇部龍/ 蛇母龍)G4
以上
是十字風鳥=四鳥=十字架鳥神系統所生
都是西方起源

(2) 辣黑耳(羅黑兒rao / 拉歐/四鳥系+黑兔羅剎系)所生
若瑟(哪吒nosa (三太子)/訥都六設rasia/羅剎rosa/ / 七馬(飼馬chi me)/ 六殺rasa/ 拉薩/ 舜)、B3
本雅明(分鴉明/八刀鴉明/文天・分天bun ame/8羊(8陽/8楊)/八刀烏鴉日月)/二郎神(辣黑耳第2子) B4
以上
跟舜兒子商均同系統=商祖系統+西藏四川系統

(3)辣黑耳的婢女彼耳哈(比兒夏bia ha)所生
丹(dan =單/ 等 /9子gau/ 猴子gau / 猿女君/ 丹體蓬萊會的薩真君) (夏代系統) G5
納斐塔里(南飛疊兒nahui tari )=藍飛疊兒=甘肅敦煌瓜州guwe的雞guwe=藍鳳凰(藍菲nahui ) G6 or B5

(4)肋阿的婢女齊耳帕所生
加得=11狗zai gau=攔伊狗zai gau B6
(得da/di=攔伊zai=11)
(加ja=吃ja)
(加ga=咬ga=狗gau)
(加得=咬11=狗11)
阿協爾=阿設asiya=阿舍asiya=攔日豬=12豬=肥豬=巴月豬死後要咬甘橘ganma (γ)=> 窯gama B7
窯yau=窯gama=姚yau=兆女jiau ru=鳥女jiau ru(舜的媽媽)



<創世紀>

在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
大地還是混沌空虛,深淵上還是一團黑暗,天主的神在水面上運行。
天主說:「有光! 」就有了光。
(這是大洪水或冰河退去後的太陽神)


<奧丁=黑帝烏鴉=亞當(鴉當)後代=雅各伯之子=若瑟=舜>

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生氣,人就成了一個有靈的生物。
上主天主在伊甸東部種植了一個樂園,就將他形成的人安置在裏面。
上主天主使地面生出各種好看好吃的果樹,生命樹和知善惡樹在樂園中央。

生命樹=si miya cyu=四美舉樹=四鳥系的十字風鳥樹
知善惡樹za sen o cyu =倒栽鮮鴉樹=奧丁倒吊樹= 密密爾樹=7馬倒吊在8羊管理的樹上=奧丁求取智慧樹
奧丁=大概就是"亞當"後代=烏鴉之子=若瑟
密密爾=大概就是"撒旦"=智慧巨人=本雅明=8羊=因此聖經內的魔鬼化身羊跟蛇
因此,山羊型魔鬼其實是若瑟的兄弟=舜的兄弟象cyun=樹黃cyun =管理知善惡樹
羊不會爬樹,因此後代魔鬼傳說變化成古蛇go zuwa=顧泉go zuwan=密密爾管理智慧泉



<樂園>
有一條河由伊甸流出灌溉樂園,由那裏分為四支:
第一支名叫丕雄,環流產金的哈威拉全境;那地方的金子很好,那裏還產真珠和瑪瑙;
第二支河名叫基紅,環流雇士全境;
第三支河名叫底格里斯,流入亞述東部;
第四支河即幼發拉的。
以上
十字風鳥=四鳥樂園的祖居地或是後代遷居後取同名

<洪水前亞當=奧丁=若瑟傳說的本體>
亞當=鴉當(十字風鳥民)
夏娃=奧丁妻子=女巨人格莉德(Grid)=貪婪(greed)=雅各伯 4子母兔猶大=偷吃智慧果
女巨人格莉德兒子維達Vidar=猶大女兔兒子隨母姓猶大,後代改記錄成父姓
弗麗嘉(Frigg)=奧丁妻子=愛神和天空女神=狐狸家=女巨人格莉德的俾女"彼耳哈"=給濕婆神殺死後變成愛神

亞當~亞巴郎,幾乎都好幾百歲
因此這可能後來傳說脫落重複導致的

<諾厄洪水>
諾厄六百歲那一年,二月十七日那天,所有深淵的泉水都冒出,天上的水閘都開放了
(這是十字風鳥民的600年凶惡數字由來)

七月十七日,方舟停在阿辣辣特山上。

洪水繼續減退,直到十月;十月一日,許多山頂都露出來。
過了四十天,放了一隻烏鴉;烏鴉飛去又飛回,直到地上的水都乾了。
(1210放出烏鴉神=臘月神)

諾厄等待了七天,又放出了一隻鴿子,看看水是否已由地面退盡。
但是,因為全地面上還有水,鴿子找不著落腳的地方,遂飛回方舟;諾厄伸手將牠接入方舟內。
(1217放出鴿子=尾牙放鴿子=分手放棄員工)

再等了七天,他由方舟中又放出一隻鴿子,
傍晚時,那隻鴿子飛回他那裏,看,嘴裏啣著一根綠的橄欖樹枝;諾厄於是知道,水已由地上退去。
(1224再放出鴿子=中國傳說送神上天日)
(咬橄欖枝ga gan ran gi=鴿咬橄欖枝huwun jiyau ga gan ran gi =分鳥咬橄欖枝)

諾厄又等了七天再放出一隻鴿子;這隻鴿子沒有回來。
因此
鴿huwun jiyau =分鳥huwun jiyau=撫溫鳥hu wun jiyau
(1231放出鴿子沒有回來=過年了)


<諾厄三子>
諾厄的兒子閃、含、和耶斐特
含是客納罕的父親

客納罕的父親含看見了父親赤身露體,
諾厄醒了後,知道了小兒對他作的事,就說:「客納罕是可咒罵的,給兄弟當最下賤的奴隸。」
又說:
「上主,閃的天主,應受讚美,客納罕應作他的奴隸。
願天主擴展耶斐特,使他住在閃的帳幕內;客納罕應作他的奴隸。」

這是含受詛咒
含=漢人在中亞的祖先??

含的子孫:雇士、米茲辣殷、普特、客納罕。(漢人祖先??)
耶斐特的子孫:哥默爾、瑪哥格、瑪待、雅汪、突巴耳、默舍客和提辣斯。(島民)
閃的子孫:厄藍、亞述、阿帕革沙得、路得和阿蘭。

<閃族>
傳了許多代至:亞巴郎
往客納罕地去;他們到了哈蘭,就在那裏住下了(閃族來到漢人地區??)

<亞巴郎替索多瑪城內的義人求情>
亞巴郎求:「求我主且勿動怒,容我最後一次進言:假如在那裏找到十個(義人)怎樣﹖」
他答說:「為了這十個我也不毀滅。」
(這是突厥祖先"索國"被消滅, 只留下十歲孤兒或十個好人)

<亞巴郎從命獻子(依撒格)>
亞巴郎=鴉巴郎(十字風鳥民)

天主試探亞巴郎說:「亞巴郎! 」
他答說:「我在這裏。」
天主說:「帶你心愛的獨生子依撒格往摩黎雅地方去,在我所要指給你的一座山上,將他獻為全燔祭。」
亞巴郎正伸手舉刀要宰獻自己的兒子(依撒格)時,
上主的使者從天上對他喊說:「亞巴郎! 亞巴郎! 」
他答說:「我在這裏。」
使者說:「不可在這孩子身上下手,不要傷害他! 我現在知道你實在敬畏天主,因為你為了我竟連你的獨生子也不顧惜。」

<依撒格>
依撒格四十歲時娶了帊丹阿蘭地阿蘭人貝突耳的女兒,阿蘭人拉班的妹妹黎貝加為妻。
阿蘭=中亞民族
拉班=雅各伯的舅
黎貝加生=厄撒烏(紅皮膚多毛)+雅各伯

<雅各伯去帕丹阿蘭>
依撒格叫了雅各伯來,祝福他,吩咐他說:
「你不要娶客納罕女人為妻。
你應起身往帕丹阿蘭你外祖父貝突耳家去,在那裏娶你舅父拉班的女兒為妻。


<雅各伯來到了東方舅父阿蘭人拉班家=三羊開泰>

雅各伯取道前行,來到了東方人的地方;
舉目看見田間有口井,還有三群羊臥在井旁,井口上蓋著塊大石頭
雅各伯一見了舅父拉班的女兒辣黑耳,和舅父拉班的羊群,就上前去,挪開井口的石頭,取水飲他舅父拉班的羊
拉班有兩個女兒:大的名叫肋阿,小的名叫辣黑耳。
雅各伯娶拉班二女為妻

拉班raban=攪辦raban
攪ra=肋ra=辣ra=羅ra /ro =四鳥系
拉班=堯yo=姚yo/ jiyau ru=兆女/鳥女氏jiyau ru=雅各伯舅父=舜舅父
舜娶堯兩女=奧丁娶兩女

阿蘭=匈奴佔領過的中亞國家

<上主見肋阿失寵,便開了她的胎>
因此
雅各伯跟肋阿1~4子=四鳥系十字架最初直屬血統=鼠牛虎兔
雅各伯跟肋阿5~6子=肋阿靠兒子由麥田間尋得了曼陀羅,換來跟雅各伯同房=田氏龍蛇/麥氏龍蛇
(龍蛇是魔鬼,因此這5~6子大概是背叛上帝的二子)
後來肋阿生了一個女兒,起名叫狄納=狄氏(沒有在12生肖內???)

子女看來沒有姓氏繼承,且跟東方神名有關係
鼠chi=飼chi=突厥孤兒的養母,奶媽,母狼,黃鼠狼=凌波=樓蘭人
牛gu=舊gu(操鳥臼)=舅gu=雅各伯舅父拉班本家"神農"
虎神ho sin=雨神ho=蒼蠅ho sin
兔to=土

但是
雅各伯=風鳥神=風伯hon be
原因是雅各伯舅=操鳥臼

<雅各伯回的本鄉故土>
辣黑耳生了若瑟以後,雅各伯對拉班說:請讓我回到我的本鄉故土!
雅各伯不辭而別
帶了自己一切牲畜和積聚的一切財物,即他在帕丹阿蘭所得的一切牲畜,起程往客納罕地,他父親依撒格那裏去了



<雅各伯與天神搏鬥=暴虎憑河=報復翻虎>

他過了雅波克河。等他們過了河,也叫自己所有的過了河,
雅各伯獨自一人留在後面。有一人前來與他搏鬥一直到曙光破曉。
那人見自己不能制勝,就在他的大腿窩上打了一下;雅各伯正在與他搏鬥之際,大腿窩脫了節。
那人說:「讓我走罷! 天已破曉。」
雅各伯說:「你如果不祝福我,我不讓你走。」
那人問他說:「你叫什麼名字﹖」
他答說:「雅各伯。」
那人說:「你的名字以後不再叫雅各伯,應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搏鬥,佔了優勢。」
雅各伯問說:「請你告訴我你的名字。」
那人答說:「為什麼你要問我的名字﹖」遂在那裏祝福了他。
雅各伯給那地方起名叫「培尼耳,」意謂「我面對面見了神,我的生命仍得保全。」
雅各伯經過培尼耳時,太陽已升起照在身上,由於大腿脫了節,他一走一瘸。
為此,以色列子民至今不吃大腿窩上的筋,因為那人打了雅各伯的大腿窩,正打在筋上。

雅各=舉各/舉雞yage =看不順眼打架yage =客ha/ ge / yage
雅各伯=與天神搏鬥的伯

共伯用鬥爭馮伯河
共伯giyon be= 江伯giyon be =用 in= 陰/櫻/殷in (舜系統/奧丁系統)
馮伯hon be=方伯hon be(夏的諸侯)=河ho
憑bin=翻bin
暴虎憑河=報復翻虎bo ho bin ho
共伯最後打勝=雅各伯打勝夏的諸侯方伯河伯(可能是打勝希臘民族的大夏或東方夏方虎)
雨ho=虎ho

以色列=會塞拉e sai ra=可以啦e sai ra(神打輸 ,叫雅各伯停手)
培尼耳=不利啊 be ri a (遇上攔路虎之處)

所以
這神=雨神虎神ho sin= 蒼蠅ho sin(其實是飛天的蒼蠅王)
暴虎憑河=報復翻虎(神)=報復翻蒼蠅
這天神大概是蒼蠅王/虎神=>並非真正上帝


<雅各伯移居舍根>

雅各伯由帕丹阿蘭回來,平安來到客納罕地的舍根城
在那裏建立了一座祭壇,稱它為:「大能者以色列的天主。」


< 雅各伯除去所有外邦的神像, 到貝特耳>

天主對雅各伯說:「起來,上貝特耳去,住在那裏,為你昔日逃避你哥哥厄撒烏在那裏顯現給你的天主,築一祭壇。」
雅各伯便對家人和跟隨他的人說:「你們應除去你們中間所有外邦的神像,並取潔,更換衣服,
眾人便將自己手中所有外邦的神像,所有的耳環,都交給了雅各伯;雅各伯就都埋在那靠近舍根的橡樹底下。
當他們起程出發時,天主叫周圍的城邑都非常恐怖,為此誰也不敢追趕雅各伯的兒子。
這樣,雅各伯和與他在一起的人,來到客納罕地的路次,即貝特耳


<勒烏本亂倫>
以色列(雅各伯)住在那地時,勒烏本竟去與他父親的妾彼耳哈同睡

辣黑耳的婢女彼耳哈=比兒夏bia ha(夏系統)
這是勒烏本(樓煩roofan/樓蘭roran/黃鼠母狼)跟夏女亂倫
不過懷疑是錯記 ,
因為勒烏本=黃鼠母狼,兩個女生怎樣搞亂倫,最古老的女同性戀???

<雅各伯定居客納罕>
雅各伯定居在他父親作客的客納罕地方


<若瑟被出賣=舜/奧丁被出賣>

以色列對若瑟說:「你哥哥們不是在舍根放羊麼﹖來,我打發你去看看他們。」
若瑟一來到他哥哥們那裏,他們就脫去了他穿的那件彩色長衣,抓住他,把他丟在井裏;
那井是空的,裏面沒有水。
猶大遂對兄弟們說:「殺害我們的弟弟,隱瞞他的血,究竟有什麼益處﹖
不如將他賣給依市瑪耳人,免得對他下毒手,因為他究竟是我們的兄弟,是我們的骨肉。」兄弟們聽從了他的意見

這跟舜挖空井傳說一樣

勒烏本回到井邊,不見若瑟在井內,遂撕裂了自己的衣服,
回到兄弟們那裏喊說:「孩子不見了! 我可往那裏去呢﹖」
他們於是拿了若瑟的長衣,殺了一隻公山羊,將長衣浸在血裏;
然後派人將那件彩色的長衣送給他們的父親說:「這是我們尋得的,請你仔細看看,是不是你兒子的長衣﹖」
雅各伯仔細一看,就喊說:「是我兒子的長衣;猛獸將他吃了。若瑟被撕裂了,被撕裂了! 」

這跟舜只留下一鳥衣傳說一樣
也跟哪吒穿紅色衣服傳說一樣
哪吒nocha/noza=若瑟no sa

唯一不同的是若瑟給賣去埃及
這可能是錯誤記錄
或是中國舜的傳說來自以色列遷居東方的分支

<若瑟在獄中解夢>

司廚長對若瑟說:
「我也作了一夢,夢見在我的頭上有三筐白餅。最上面的筐內,有為法郎預備的各種食物,有飛鳥來啄食我頭上筐裏的食物。」
若瑟回答說:
「這夢的意義就是:三筐是指的三天。三天以內,法郎要高舉你,將你懸在木架上,飛鳥要來啄食你的肉。」

三筐san gon =三天san gan(用閩南語居然可以解釋,很神奇....)
飛鳥=あすか(asuka)=阿蘇卡=敦煌三危山的飛鳥民族
啄食=度死do si
頭上筐裏的食物===>頭頂天的食物=頭釘天的死==>頭目釘上十字架


司酒長就將自己的夢講給若瑟聽說:
「我夢見在我前面有株葡萄樹。樹上有三根枝子,剛發芽,就生出了花朵,花朵結了熟葡萄。我手拿著法郎的杯,將葡萄擠在法郎的杯中,將杯遞在法郎的手內。」
若瑟對他說:「這夢的意義就是:三根枝子是指的三天。三天以內,法郎要高舉你,恢復你的職位:你仍將杯放在法郎的手中,像先前作他司酒時一樣

葡萄樹上有三根枝子,==>樹上=天(通用解釋)
剛發芽==>芽ya=舉ya(用北京語+閩南語也可解釋,很神奇....)


<若瑟出獄解夢>

若瑟遂對法郎說:
「陛下的夢只是一個。天主已將所要作的告訴陛下:
七隻美好的母牛表示七年,七枝美好的麥穗也表示七年。這原是一個夢。
隨後上來的那七隻又瘦又醜的母牛,和那七枝空虛而又被東風吹焦了的麥穗,都表示七年,表示將有七個荒年。
這即是我對陛下所說:天主已將他要作的顯示給陛下了。
看埃及全國將有七年大豐收。
繼之而來的是七個荒年,那時人都忘記了埃及國曾有過豐收。當飢荒蹂躪此地時,
誰也覺不到此地曾有過豐收,因為相繼而來的飢荒實在太嚴重了。
至於陛下的夢重複了兩次,是表示這事已由天主命定,天主就快要實行。
所以陛下現在應當尋找一個聰明,有智慧的人,派他管理埃及國。
陛下應設法在地方上派定督辦,在七個豐年內,徵收埃及國所出產的五分之一;
使他們將未來豐年內的一切食糧,聚斂起來,將五穀都儲藏在陛下手下,貯在城內備作食糧,妥為保管。
這些食糧應作為本地的存糧,以應付那在埃及國要出現的七個荒年,免得全國因飢荒而滅亡。

這番話使法郎和他的群臣十分贊成,
於是法郎對他的臣僕說:「像他這樣的人,有天主的神住在他內,我們豈能找著另一個﹖」
法郎遂對若瑟說:「天主既使你知道這一切,就再沒有像你這樣聰敏富有智慧的人了。
你要掌管我的朝廷,我的人民都要聽從你的號令;只在寶座上我比你大。」
法郎又對若瑟說:「看,我立你統治全埃及國。」

出現一堆七
跟若瑟=生肖"七馬"(但是他年紀其實排行第11)=奧丁騎馬取得智慧
很神奇的巧合
懷疑是阿利安人+以色列民族+閩南人客家人遠祖同居中亞或東土耳其斯坦時的共同傳說
後來遷居埃及時候才化成埃及地名



<雅各伯派子購糧>
若瑟的十個哥哥下到埃及買糧食去了。
至於若瑟的弟弟本雅明,雅各伯沒有叫他與哥哥們同去,因為他想:怕他遇害

本雅明=8羊=分鴉明=八刀鴉明=2郎神楊氏
跟若瑟(舜)同一母親,都是鳥女姚氏所生

<若瑟試探哥哥>
給我帶你們的小弟弟來,好證實你們的話,你們也不致於死。
這是若瑟寵本雅明=舜寵弟di=舜寵豬di
寵豬舉灶zau=寵弟舉兆zau/jiyau=寵弟舉鳥jiyau
因為
他怕弟弟留在老家,又會給同父異母哥哥害死

<若瑟款待兄弟>
若瑟舉目,見了他母親親生的弟弟本雅明,就問說:「這就是你們對我說的那小弟弟嗎﹖」
繼而說:「孩子,願天主保佑你! 」
若瑟愛弟情切,想要流淚,趕快進了自己的內室,在那裏哭了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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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神話

1.華納神族(Vanir)

以海洋之神尼奧爾德為首,居住在華納海姆。
華納神族和對立的阿薩神族長期敵視,後來經過一場曠日持久的大戰後,雙方簽訂了和約。
作為保證,他們提供了弗雷和弗蕾亞作為人質,
從阿薩神族得到了愚笨的海尼爾神和老智者密密爾。
砍掉了密密爾的腦袋=砍掉象(樹黃cyun)的腦袋
因此
這是非鳥神+非蛇龍民族=濕婆神集團


2.阿薩神族Aesir

堯唐兔+ 舜虞(虞:破都飼黑/若瑟/兔鳥) +夏兔
兔鳥集團=阿修羅asura集團=梵天集團

密密爾=梵天集團=兔頭給濕婆神砍了,生出象頭神=雪山女神之子

3.奧丁(黑帝舜=若瑟)

是阿薩神族(Aesir)的主神,
傳說為五十歲左右,===>黑帝舜100歲/2=古中國大概是用2倍年曆法
身材高大,失去一目,===>用眼睛換智慧(盧尼文字Runes/女人文子)=突厥習俗傷人眼,必須賠償女生
因此
突厥大概是智慧巨人密密爾集團=舜異母象(樹黃) or 猶大兔

星期三被認為是奧丁的日子,===>木日===>十字架男
在南方如日耳曼地區祂的名字念成Wotan。
風(Wind)、木(Wood)都和祂的名字有關。==>風鳥十字架男

倒吊在世界之樹上,以矛刺傷自己,進而發現了盧恩字母==>七馬舜=騎馬舜=用眼換智慧

奧丁右手(子炎手/子2花手)所持有的寶劍,又稱所羅門寶劍。===>若瑟寶劍
左手永恆之槍/昆古尼爾(Gungnir)==>睡過你兒
人稱之為「閃電」===>閃電sina/死了=爍藍sina=支那(中國)= 奧丁(舜)的XX???

這槍的能力相當單純且強大,就是「一擲出就一定會命中目標」==>懷疑是陽具
對著昆古尼爾發誓的人,他的誓言必將實現。這也許就是對著流星許願的由來。==>男生都這樣...
槍尖刻有盧恩文字(Rune)。=女人
槍柄則是世界之樹(Yggdrasil)的樹枝做成的。=野嫁羅氏


其宮殿被稱作「金宮」(Gladsheim)===>金光閃閃/還在閃閃/古黎閃閃

如果是要帶來戰爭,祂便戴著鷹盔;(因為黑帝舜本是鳥子)
如果是和平,祂就身著黑斗蓬(黑兔房),
戴著闊邊帽子來遮掩獨眼(可能是給堯女搞瞎眼 ; 堯傷舜眼睛賠償幼女)。

奧丁是知識的神,他曾經倒吊在世界之樹(智慧生命樹)上九天九夜==>蚩尤81子內吊車尾=配(蚩尤)=舜
奧丁取得了盧恩文字的奧秘,由諾倫三女神(Norns)把這種文字記載的命運,刻在黃金寶盾上。==女人文子

這是閃民族若瑟的證明
因此
奧丁並非日爾曼人的神,可能是共同的中亞起源傳說
堯=突厥或雅各的舅



4.洛基(Loki)

洛奇,北歐神話的邪神。母親屬於巨人族,是奧丁的養母,和奧丁結為兄弟
懷疑是夏神女所生=辣黑耳的婢女彼耳哈(比兒夏bia ha)所生
洛基(Loki)=下去ro ki / ha ki = 夏啟ha ki
夏啟跟舜後代作戰奪權

"狡猾的人","奸詐之神","形變者","騙子","天空行者","空中旅行家"
天空行者=鳥子
空中旅行=空峒女性
騙子=奸詐兔
形變者=愛神給殺死,導致無形,懷疑是女生

欺騙巨人修築仙宮圍牆,(騙霜巨人或其他巨人修築仙宮圍牆=敦煌城???)
與許多寶物有關:
奧丁的長矛,(黑帝的性器)
耕耘之神弗雷Frey的船,(匪類船/雷神天鳥船)
塞芙的假髮,(雞頭毛)
雷神托爾(兔仔)雷神之錘。

妻子=安爾伯達Angerboda(女巨人)=怒伯達
安爾伯達Angerboda(悲傷使者)=背兒妻貼/背兒無乾=母狼

洛基兔與安爾伯達Angerboda有三個孩子:
巨狼芬里厄Fenris
大蛇耶夢加得Jormungandr (邪馬臺的遠古祖先)
死神海拉Hela

耶夢加得(Jormungand)
耶夢加得=舉毛加岡===>yama gan = 舉馬岡 = 邪馬臺= jya ma gan蛇馬巖(邪魔巖)
蛇zuwa=主偎zuwa=舉狽堂(舉邊可)=舉狽三圍口兔=舉狽敦煌口兔
閩越=門蟲=門堂=門敦煌口兔=玉門集團後代?

因此
大蛇耶夢加得=古日本邪馬臺集團=兔+狼=夏啟直屬兒子集團=4兔+9猴直屬後代
這跟浙江大越句踐=鳥+狼王不一樣
句踐=鳥+狼=姚+樓蘭黃鼠狼=舜鳥(7馬/10雞)+樓蘭黃鼠狼(1鼠)集團後代
但是都算雅各12支子孫, 如果傳說解釋沒有錯誤的話

人心不足 , 蛇吞象(主偎搞象 zuwa tun cyun)
==>狼孕不足, 洛基兔次子私通8羊(本雅明/八刀烏鴉明)
=洛基兔(彼耳哈/比兒夏bia ha) ,先私通樓蘭黃鼠狼(勒烏本) ; 然後兔仔子再私通8羊(本雅明)



兔子+盲虎犯罪

光明之神巴德爾做了一個關於「死亡」的惡夢,祂的母親弗麗嘉知道之後,驚恐萬分,因為自己兒子的生命受到了死亡的威脅。
弗麗嘉要求世界上的一切向她發誓,保證它們永不傷害巴德爾,
"弓箭"、"長刀"、"巨錘"、"匕首","花朵"、"疾病"、"石頭"都已立誓。
只有生長在英靈殿旁邊的檞寄生沒有被要求立誓,因為弗麗嘉認為它太弱小了。
(弓箭~石頭這些都是姓氏)

洛基欺骗盲神霍德爾用檞寄生的標槍投向巴德爾Balder
盲神==>目周(目瓣,目雞桃兔雙立十)沾到(勾丟)螺仔肉(夏丁口兔仔目)
盲神=芒神=魔神仔=霍德爾=虎都(虎鬼)=給倒
目周(盲周)殺八德神(巴德爾Balder)
檞寄生=夏寄生/夏姬神=周人居住在夏集團內的姬氏神

因此
這是"盲周"給"夏丁口兔仔目"欺騙=盲神周虎給夏兔欺騙, 派出夏姬神殺害舜子八德神
周人不可能注重四維八德, 他是盲神+內亂阿呆兒子姬氏=眼睛沾到螺仔肉+憤怒青年的集團

洛基幻化成女人私通弗麗嘉=彼耳哈私通狐狸家=私通黃鼠母狼=私通樓蘭(雅各首子,兩個都是女人)

奧丁把洛基的兒子Vali變成狼,讓它咬死了兄弟Narfi,並用Narfi的腸子捆綁洛基。
並喚來一條巨大的毒蛇,從它可怕的毒牙縫間,滴出一滴又一滴的毒液落到洛基臉上,一秒也不停息。
只有洛基的妻子西格恩同情祂,她坐在被綁縛住的洛基旁,用杯子來承受毒液,不讓毒液落到丈夫臉上。
但是每當杯子的毒液滿溢出來,她必須站起來去把毒液倒掉,這時洛基臉上的皮膚就會被毒液灼爛。
在恐怖與痛苦中,洛基失聲痛哭,渾身發顫,甚至引起地震。

奧丁把洛基的兒子Vali(偎兒)變成狼,
讓它咬死了兄弟Narfi(若菲/電菲/藍菲/邊菲),並用Narfi的腸子捆綁洛基。
並喚來一條巨大的毒蛇,從它可怕的毒牙縫間,滴出一滴又一滴的毒液落到洛基臉上==>毀容刑罰
洛基失聲痛哭,渾身發顫,甚至引起地震。===>兔震/帝動/弟動
地牛翻身=帝舅翻身(帝舅反省)
==>這是炎帝系統的32兔兵地薩集團,黃牛(閩南人的舅)=春神(春神勾芒)=洛基勾盲殺巴德爾=夏丁口兔仔

夏丁口兔仔=夏狄黃口兔仔(夏花犬黃口兔仔)=檞寄生(夏姬生)=夏周生

春神勾芒會苑風於東海 , 自稱將往大壑= 將往No9背叛地獄=地震=無間道地獄=無閒道
這東海應該非真正東海,而是東方的某個湖


5.索爾

索爾的母親是嬌德(Jord。大地),其妻子是希芙
西元一世紀時,索爾的地位比奧丁還高,
在北歐的第一聖地魯薩拉神殿中,索爾的雕像就立在神殿正中央,兩邊則是奧丁(Odin)和弗雷(Freyr)
=烏帝(舜或奧丁)+索(突厥索國神?)+夫雷或婦雷

日耳曼人都在星期四舉行會議,所以索爾同時也是會議和契約的守護神。
月金木水火土日
1 2 3 4 5 6 7
星期四=水zui=主義zui =歲星主義/主意(開會)=猴犬雞星主義(開會)=契約(客育,夏玉,玉兔)的守護神=守護兔
媽媽=大地兔=嬌德
兒子索爾=犬或小兔或是猴犬雞3星
手中的雷神之鎚有祝福婚姻(猴)、生產(犬)、復活和安撫亡靈(雞)等力量,=兔拿雷神之鎚"姆喬爾尼爾"(Mjollnir)=沒有商量好mo chau ni

索爾一共結了兩次婚,
和女巨人雅恩莎撒(Jarnsaxa),他們生下的孩子是曼尼(Magni)。他是力量的象徵,是眾神中力量最大的一位。
又和希芙(Sif)女神結婚,兒子摩迪(Modi)和女兒斯露德(Thrud)。
摩迪是憤怒的人格化,
斯露德則是女武神之一。

索爾的居所是畢爾斯基爾尼爾(Bilskirnir),又稱為閃電宮=sina宮。
所以他是閃民族住在古中國sina

他有一個終生的宿敵,就是大蛇耶夢加得(Jörmungandr),為洛基的兒子


6.提爾

奧丁(Odin)之子。
星期二「Tuesday」其實是「提爾日」的意思=金日

金天=提爾=鐵兒=鐵勒明神(李代桃僵)=鐵勒消滅大禹集團
長住在英靈殿(Valhalla)

提爾以自己的右手作為保證,放入魔狼的口中,芬里爾因此相信諸神才甘願被縛。
但當他發現自己上當後,就憤而咬斷了口中的手臂,提爾因此成了獨手的神。


7.海姆達爾Heimdallr

另一個化名是里格(Ríg)。
海姆達爾的母親是九個姊妹,海姆達爾之神秘詩中提到:「我是九個母親的孩子,也是九個姊妹的兒子」,
九大地獄的共同子

海姆達爾是阿斯嘉特Asgard的守護者,==>飛鳥(asuka)的守護者=飛鳥城的守護者
守在彩虹橋附近,用他眼睛和耳朵監視著,不讓巨人偷跑進神國領域。==順風耳兔+千里眼烏鴉幫奧丁看守
里格=二哥=順風耳兔+千里眼烏鴉
他最討厭的人是邪神洛基。在諸神的黃昏中,海姆達爾將會和洛基展開對決。
同時,他也是最後倒下的神。
白阿薩=白可薩=白鳥兔

懷疑是日爾曼白人的祖先
但是里格=順風耳兔(赤色)+千里眼烏鴉(黑青色) ,不符合白鳥兔=可能是黑可薩混血變化成白色




8.諾倫三女神

智慧巨人密米爾的三個女兒
大女兒兀兒德(Urd)司掌「過去」,二女兒薇兒丹蒂(Verdandi)司掌「現在」,小女兒詩寇蒂(Skuld)司掌未來
手持天秤,是公平與正義的化身


9.諸神的黃昏(Ragnarok)=舜時期的發生大洪水跟作戰

Ragnarok=羅奈洛ra na ro=四鳥單絲的大示(勢)落=十字風鳥大勢落

地獄惡犬格姆(春神勾芒=洛基兔化身),立在面臨灰暗悲哀深淵的岩石上狂吠。

在戰鬥的前夕,奧丁隻身前往命運井一探。只見到命運三女神臉罩薄紗,默然地坐在凋零的世界之樹旁,身邊僅有一張破網。
司法女神不干涉神作戰
所以
干涉天神作戰的法官=非公平與正義的化身
司法不能判+不能管天子==>讓天子自己去PK互咬即可= 軍隊 VS 軍隊 ^+++^

奧丁(舜)後代封國陳==>這是十字風鳥民的東方直屬後代
奧丁VS洛基= 鳥 VS 兔對決


10.女武神

德語發音的「王爾古雷」(Walküre))=王兒古雷
北歐神話裡登場的狄絲(Dísir)女神
他們被稱為「奧丁的侍女」或是奧丁自己的女兒
傳說中的領袖是=愛神弗蕾亞(Freyja)或諾倫三女神中的詩寇蒂(Skuld)。

北極光有時亦被認為是女武神驅馬在夜空中奔馳時,鎧甲閃耀的光芒。
戰場上挑選勇敢的戰死者,她們也到海上從沉沒的大龍船裡挑選將死的勇敢的維京人。


11.精靈

北歐神話中第一位巨人是伊米爾(Ymir),霜巨人族是他的後裔。==>霜巨人=神農
但是神族和巨人族互相看不對眼,主神奧丁與兄弟聯手殺死了伊米爾,
然後用伊米爾的屍體創造了世界,
而傳說中屍體上的蛆便被神賦予人形,就是精靈(北歐語為「Alfar」)
向光面的蛆變為光精靈,與甘露、陽光與大地果實之神佛瑞(Frey)住在Alfheim(意思便是「精靈國度」)。
陰暗面的蛆則變成黑暗精靈,住在地底下(Svartálfaheim)。

所以精靈=蛆......=曲/ 屈
蛆=且蟲cha tan=赤堂cha tan=黑紅兔梵天

光精靈住在愛爾芙海姆(Alfheim),接近亞斯加德(Asgard)和瓦納海姆(Vanaheim)的地方
(這裡是北歐諸神居住的地方=飛鳥,可能是類似敦煌瓜州或烏魯木齊~哈密)。
光=極光淨天=梵天兔更高階段的轉生處=不說話,只靠光溝通的世界=靠輝gohui =孤輝gohui
佛瑞Frey=匪類hui rui

黑暗精靈則住在薩法塔夫漢(Svartálfaheim),一個在塵世(或稱人間)以下的地方。
北歐的黑暗精靈和北歐矮人差別不大。=黑紅兔=梵天

綠衣綠帽的精靈,而他們的老闆就是聖誕老人。


12阿斯嘉特(阿薩神域)=飛鳥(asuka あすか)

眾神答應巨人只要在六個月內將城牆建好,在他結婚當天就會收到華納神族的女神弗蕾亞(Freyja)擁有魔法的手作為報酬。
邪神洛基化身成雌馬誘騙巨人的神駒史瓦帝法利(Svadilfari)當作抵押。
巨人並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於是眾神拒絕給予其報酬。

給三危20馬(戶三圍20馬)= 騙
三危=三圍=敦煌三危(沒有完工)

艾達華爾(Idavoll)平原位於阿斯嘉特的中心,是阿薩神族集合併討論重要事件的地方。
男性眾神們在被稱為「金宮」(Gladsheim)的大殿中會面,
女神們則聚集在一個叫「梵格爾夫」(Vingólf)的大殿中。
除此之外,眾神們每天還在世界之樹(Yggdrasil)下方的兀兒德之泉(Well of Urd)見面。

彩虹橋(Bifrost,Bifröst,古北歐語:Bilröst)
「搖晃的天國道路」。在北歐神話中,是連結阿斯嘉特(Asgard)和 米德加爾特(中庭/Midgard)的巨大彩虹橋。
原本在《詩體埃達》中,Bifrost指的是「銀河」
懷疑是牛郎織女橋
牛郎=霜巨人神農集團
織女=鳥神直屬集團

13.金倫加鴻溝

北邊末端是終年處於寒冷的「霧之國」尼福爾海姆(Niflheim)(于方蝦毛),
而南邊末端是「火之國」穆斯貝爾海姆(Muspelheim)。(毛氏皮)
(鴻溝之中有泉名赫瓦格密爾(Hvergelmir),是所有河水的源頭,共延伸出12條河流,合稱為埃利伐加爾(Elivagar)。
在熱氣與寒冰的交錯中,
誕生了霜巨人之祖尤彌爾(Ymir)和一頭名為歐德姆布拉(Audhumbla)的巨大母牛,==居延澤霜巨人+母牛=神農的祖先

霜巨人之祖尤彌爾Ymir =幼美芽=幼澤yu meya (居延澤)=幼妹仔
歐德姆布拉(Audhumbla)的巨大母牛,=烏帝母佛羅

尼福爾海姆
「海拉的家」(Home of Hel),也就是「地獄」。
由洛基(Loki)的女兒海拉(Hel)所統治的死亡之國,只有亡者的靈魂會來到這裡

穆斯貝爾海姆,Muspelheim
「火之國」
主宰這地區的是火巨人蘇爾特爾(Surtur),他是阿斯嘉特(Asgard)諸神的敵人
奧丁(Odin)曾經擷取穆斯貝爾海姆的火焰最大的兩團火成了太陽和月亮。(娶2火公主=娶2花公主=太陽和月亮)

津利Gimle。
其位置在神之國阿斯嘉特(Asgard)的南邊。
大概是甘肅某處
諸神的黃昏之後,大火燒毀了整個世界,兔神後代遷居此地
這是夏王朝南遷移了
因此 , 北歐人的舊世界記憶, 只到此處.


14.世界之樹

宇宙樹 或乾坤樹

名為「尤克特拉希爾」(Yggdrasil)
所謂「尤克」表示令人害怕之意,也是奧丁的另一個名字。
而「特拉希爾」是指馬,因此組合起來就是「奧丁的馬」。
其由來是因為奧丁曾經吊在樹上,並用長槍—昆古尼爾刺傷自己,因此發現了盧恩文字。
奧丁將此舉說是「騎馬」,世界之樹因此有了尤克特拉希爾之名。

尤克特拉希爾(Yggdrasil)
Ygg=尤克 / 尤公 / 奧丁/ 蚩尤 / 舜=令人害怕
drasil=特拉希爾/ 兔仔死好

Yggdrasil
=尤公兔仔死好(舜鳥兔自吊樹上, 或舜鳥兔給父親逼上樹)

樹種是「梣木」。其下有三根粗大根:
第一根樹根深入阿斯嘉特(Asgard),(敦煌飛鳥)
根下有兀兒德之泉(Well of Urd),
每日諸神會聚在泉水旁邊開會討論。此外還住著的諾倫三女神,亦即掌管命運的女神

第二根樹根深入約頓海姆(Jothuheim)巨人的居所,(哈密???)
其根下有泉水密密爾(Mimir)(舜兄弟象=樹黃=奧丁兄弟),是智慧與知識之泉。

第三根樹根深入尼福爾海姆(Niflheim)霧國(于夷+方夷+蝦毛=內蒙古~甘肅),
其樹根下有泉尼夫希爾姆(Nifheim)
和一條不斷啃食樹根的毒龍「尼德霍格」(Nidhogg)。(于+方=在方=二方=夏的諸侯)
牠不停地咬著樹根,直到有一天當牠終能咬斷這株樹,諸神的黃昏(Ragnarok)就會來臨。



以上
大概是遠古北歐白人祖先居住新疆~甘肅時期的記憶
因此跟基督教雅各~若瑟時期
還有中國祝融~舜~夏時期傳說有巧合地方

Y-DNA的R基因分布=歐洲~中亞~貝加爾湖(大V字)+一支南下巴基斯坦印度
因此傳說有共通的地方也不奇怪

當然這是胡亂推理
整篇很亂或是有矛盾錯誤之處也不奇怪,因為我懶得修正 ....

只是寫出一堆魔鬼巧合,沒說誰一定是魔鬼
看來東西民族通通都有魔鬼成份,雖然中國魔鬼成分似乎更多,哈哈

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支持播放“愛的十個條件”

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對中共施壓高雄電影節播放“愛的十個條件”的聲明

一,本團在七月新疆發生流血事件時就發表聲明邀請世維大會主席熱比婭來台灣,表示對共產黨迫害下弱勢族群的支持。因此高雄電影節播放描述熱比婭人生與感情成長過程的紀錄片,我們非常高興;也支持與配合青年逆轉本部邀請熱比婭來台灣的行動,我們認為這是她來台灣訪問,增加台灣人民與維吾爾人民相互了解的最好時機。

二,放映電影與邀請熱比婭來台灣,是台灣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內部事務,也是台灣民眾的基本權利,不容許中國粗暴干涉台灣內政。共產黨還沒有“解放”台灣就在台灣管東管西,將來佔領台灣,台灣人還要活嗎?共產黨統治中國六十年,約八千萬中國人死于非命,至今沒有認錯與道歉;一旦他們來台灣,以他們以往對台灣民眾的仇恨與報復心理,台灣將萬劫不復。

三,我們理解陳菊市長所受到政治經濟的壓力,但是看甚麼電影是台灣老百姓最卑微的權利,如果連這點都要被共產黨所左右,台灣人還有甚麼尊嚴與前途可言?以往台灣的所有總統都能頂住共軍軍事攻擊與軍事演習的壓力,這次放一場電影的小事,市長也必須頂住,我們希望總統馬英九也要出來支持陳菊市長頂住共產黨的壓力,以表明他對台灣自由民主價值的認同。

四,共產黨是流氓政黨。流氓的特性就是恃強凌弱、欺軟怕硬。如果連言論自由這個底線都守不住,他們更會得寸進尺。陳菊市長的妥協沒有得到共產黨的善意回應,連圖書館放映都不被共產黨容許,可見一斑。難道將來圖書館藏甚麼書,學校上甚麼課,也必須由共產黨批准嗎?如果這個缺口被打開,不但共產黨在台灣的第五縱隊會越來越猖狂,共產黨的黑手也會越伸越長。

五,我們熱烈支持羅文嘉將在十月一日中共建國六十周年時在台北公開放映“愛的十個條件”,讓更多的台灣民眾了解在共產黨統治下維人的情況,這是對共產黨惡行的最好回應。如果共產黨有種,也停止中國觀光客來台北觀光,甚至停飛所有的中國飛機,撤銷所有的活動。讓台灣民眾與國際社會看清楚他們的無恥與猙獰面目。

六,在共產黨慶祝建國六十周年前夕,新疆發生嚴重的流血事件,而“打針黨”的出現已經使全國人心惶惶而進行嚴密的新聞控制與殘暴鎮壓;在天子腳下的北京鬧市大柵欄,就是有武警持槍巡邏,三天內也發生兩起殺人事件,死傷十幾人,以致當局下令國慶以前大型超市停止出售刀具。在此奉勸共產黨先管好自己的貪官污吏,管好北京的事情,做好自己的“和諧”;台灣的閑事,你們就操心了。

我們呼籲,全體台灣人,不要被共產黨的統戰所分化,不分藍綠,團結起來,捍衛我們的基本價值,捍衛我們的基本權利。



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
理事長 林保華

2009.9.21

聯絡電話:0953 080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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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華專欄》

穿西裝的流氓


為了高雄電影節播放“愛的十個條件”,共產黨使盡渾身解數進行打壓
。起初是由他們在台灣的“第五縱隊”煽風點火,挑動觀光業者出面向市政
府施壓,陳菊市長用心良苦,以提前并縮小放映規模的妥協方法早早化解爭
議。但是事件并沒有因為陳菊的妥協而結束,共產黨得寸進尺要徹底禁映這
部電影。如果再妥協,台灣的防線就會崩潰。讓這部電影在台灣遍地開花,
是必要的“積極防禦”。

不論是台灣政府還是在野黨處理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時,必須明白,中國
是共產黨一黨專政下的流氓國家,因為共產黨是流氓黨。它本來就是俄國共
產黨一手扶植的政黨,創始人中還有幾個有理想的知識分子,一九二七年蔣
介石清黨以後,毛澤東帶頭上山落草,招收亡命之徒,這些流氓(或稱痞子
、癟三、二流子、潑皮等等)在黨內漸佔主流地位,毛澤東就是用流氓行徑
而一統全黨。

西方國家與中國打交道,就是忽略流氓特性,把中國當正常國家而往往
吃虧。中國只有面對更加流氓的北韓,才乖乖拿大量金錢與物質供養它(當
然也利用它牽制美國)。

流氓靠的就是欺騙與暴力,行事特點則是“恃強凌弱,欺軟怕硬”。中
國收回香港,因為割讓香港是不平等條約,所以每天大喊“洗刷百年恥辱”
;同樣割讓俄國的不平等條約,涉及一百五十六萬平方公里國土,因為俄國
軍力強大,是“老大哥”,於是中共就乖乖“確認”這些不平等條約規定的
邊界;中國商人在俄國受欺凌、中國人被俄軍槍殺,中共屁也不敢放。

台灣當然是中國欺凌的對象。問題是,台灣就沒有辦法嗎?台灣如果沒
有辦法,為何到今天台灣還沒有被中共統治?正是馬英九上台後,因為不斷
的示弱而使台灣的主權獨立出現危機。我們要在認識中共的基礎上,“有理
、有利、有節”來反共。觀賞這部電影,是台灣人最卑微的基本權利,中國
如果大動干戈,正好讓台灣人看透中共真面目,也讓世界更同情台灣。

達賴喇嘛來台灣表達對災民的人道關懷,是輕而易顯的普世價值,也是
中共的軟肋,所以必須堅持;宗教局長葉小文來台灣詛咒“人禍”,回去後
被調職,退居二線,可憐拍他馬屁的台灣政治和尚,又要尋找新的主子了。
可是當時居然一度沒有人敢承認是誰出面邀請達賴喇嘛。

中國的“改革開放”,是流氓穿上西裝,雖然增加了欺騙性,但時時忍
不住還要顯露流氓本色。例如一九八九年北京為了鎮壓學運而宣布戒嚴,李
鵬就脫下西裝穿上中山裝;一九九八年江澤民訪問日本,遭受冷遇,江澤民
也穿上中山裝大罵日本。把中山裝當作流氓黑道的衣飾,實在是對老孫的不
敬也。

目前中國正在準備慶祝建國六十周年,然而氣氛詭異,不但民眾抗爭活
動遍地開花,燒到北京天子腳下,以致北京下令禁售菜刀等刀具,封疆大吏
坐大不聽節制,剛剛結束的四中全會,也意外的破壞老規矩而沒有讓習近平
出任軍委副主席。可見共黨高層已經出現混亂乃至失控。因此對外政策也亂
套。如果有人揚言為這部電影而要對台灣用兵,也不要奇怪,更不要被嚇倒
。因為他們的西裝又脫下來了,讓世人看到他們赤裸裸的形狀。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自由時報 2009.9.23

二二八抗暴與國際公法

二二八抗暴與國際公法
端木儀

 蔣介石的佔領權力是源自「杜魯門 → 麥克阿瑟 → 蔣介石 → 何應欽 → 陳儀」的輾轉授權。
 若從國際法角度,其監督責任,則可追溯到杜魯門、麥克阿瑟與其當局,也就是美國政府身上。

 再過幾天就是二二八紀念日了。二二八之萬般糾葛,緣起於 1945 年太平洋戰後,麥克阿瑟所簽發的《一般命令第一號》。

 命令中只有一小部份跟台灣有關:「在中國 (滿州除外) 、福爾摩沙和北緯十六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上的日本高級指揮官以及所有地面、海面與附屬部隊,應向蔣介石元帥投降」。其他,則詳細規定遠東各地日軍與日本當局,甚至日本民間,在投降後應禁止與應作為的各種事項。跟我們所受教育不同的是,原命令中的主詞是「日軍」,受詞是「蔣介石」。這表示,麥帥命令的法律性質是「接受投降」,而非「接收主權、光復」。

 該命令也規定:「前述指揮官為聯軍授權接受投降之唯一代表,同時所有日軍應僅向其或其代表投降。」而「前述指揮官」,指的是蔣介石元帥、蘇聯遠東軍司令、聯軍東南亞司令、澳洲軍隊總司令、美國太平洋陸軍司令、美國太平洋艦隊司令等職務。李前總統曾經提示:為何獨漏蔣介石「中緬印戰區最高指揮官」之正式職稱,而以連名帶姓的「個人身份」代之,而其餘皆書寫著「正式官銜」?法律「經明示者排除其他」,顯然,在聯軍眼中「蔣介石元帥」並不等於「中華民國」。台灣日軍的投降對象,僅是「蔣介石元帥及其當局」,而非習以為常的「中華民國」。

 既然戰時聯軍統帥體制指揮蔣介石執行國際法中「軍事佔領」的職責,其接管台灣後的作為,就應受國際法的約束。 1947 年當局的各項暴行,包括濫捕、掠殺、集體屠殺,以及劫掠資源等,還有住民暴動的現象,必需戴上 1907 年的《海牙公約第四公約》與 1949 年的「《日內瓦戰時保護平民之第四公約》的眼鏡,才能瞧出端倪。

 國際公約在擬定之前,各項條款早已被文明國家所廣泛遵守,簽約手續不過將之法典化而已;《日內瓦公約》如此,更早的《海牙公約》也一樣。「大清帝國」以及「中華民國」,都是上述公約的簽約國與聲稱之繼承國,故身為台灣文武佔領當局的「行政長官公署」與「警備總司令部」,都不能豁免於其國際法義務;而 1947 與 1949 的時間差,亦非卸任的口實。由於美國為簽約國,即使推託「蔣介石元帥不等於中華民國」,也因「蔣介石元帥」接受了美國的委託,連帶的需受國際公約的管轄和美國的看管。

 詳細的說,二二八時當局違反以下國際法義務:禁止掠奪 (海牙第四十二條) ;禁止強迫佔領地住民宣示效忠敵對國 (海牙第四十五條) ;除佔領軍所需之外,不得向地區或住民徵收物資或服務,且須與當地自然資源相當 (海牙第五十二條) ;佔領軍僅得攫獲嚴格屬於國家的現金、基金,和可實現之證券,以及軍隊倉庫、運輸工具、商店與補給,和一般來說所有屬於國家而可用於軍事行動之動產 (海牙第五十三條) ;對生命與人身施以暴力、人民有接受正當法庭審判的權利 (日內瓦第三條) ;禁止掠奪,禁止對被保護人及其財產採取報復行為 (日內瓦第三十三條) ;保證居民之食物與醫療供應品之義務、佔領國不得徵用佔領地所有之食物、物品或醫療供應品,佔領國應保證對其所徵用之物品付予公平價格 (日內瓦第五十五條) 等等,其胡作非為可謂「罄竹難書」。

 對受害者家屬而言,唯一的疑慮在於:二二八事件是否屬於「佔領區住民的暴動」?

 海牙公約第四十三條規定:「當原來具有正當性政府的權力,事實上交給佔領者手中時,除非應絕對禁制,後者必須盡全力去恢復和保證原地區已生效法律的公共秩序與安全。」住民暴動當然是「敵意行為」。依此,佔領當局的確有權平定區內住民的暴動。然而,當局的鎮壓真的於法有據嗎?

 當年台灣人民之所以全面抗暴,原因出在佔領當局貪污橫行,更將原屬於台灣豐富的米、糖等資源,大量而無償的移往中國,這是「計畫性掠奪」。當局違法在先,導致台灣物價飛騰人民生活困頓,且佔領當局又迴避其保護之責,所以人民才抗暴於後。若不提緝私煙的過當,行政長官公署在現今行政院前廣場,以及高雄要塞司令部,對平民毫無差別的掃射屠殺,更是法所不容。要言之,並非「先暴後鎮」,而是「先鎮後暴」。大家應回想美軍佔領伊拉克後的虐待戰俘事件,其國防部如何嚴厲處置,就可以體會佔領當局應負怎樣的國際法義務。遺憾的是,台灣人當時不懂也無由援引國際法的保護,以致於悲哀怨嘆年過一年。

 更具體的說,蔣介石的佔領權力是源自「杜魯門 → 麥克阿瑟 → 蔣介石 → 何應欽 → 陳儀」的輾轉授權。陳儀的胡作非為,從國內法的角度,其法律責任可連結至蔣介石元帥與其當局;若從國際法角度,其監督責任,則可追溯到杜魯門、麥克阿瑟與其當局,也就是美國政府身上。即令何應欽以上的蔣介石當局,可免負直接下令行兇之責,也難逃縱容與政治責任;而委託軍事佔領主要職責,遠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國,同樣難辭其咎。

 這就是二二八事件國際法與政治責任的分佈:既在蔣介石當局,更在美國當局。僅知蔣介石而不知其他、專注國內卻忽略國際,恐怕是二二八運動一直無法破繭而出的關鍵,更是台灣人真正的悲哀吧!

Formosa Betrayed

http://www.taiwanus.net/roger/blood_228_2.htm

1945年10月,ROC佔領軍開始掠奪台灣

美國駐台副領事柯.喬治( George Kerr)的《被出賣的台灣》一書記載:

「搶劫案件不斷在三個階段發生。從 1945年10月至年底的搶劫為最下層的軍人所為,只要是無人在場看顧的東西,或能輕易移動的物品,都成為這些毫無紀律的軍人的目標。這些屬於初期的偷竊,幾乎每個城市、每條街上都發生 過。 … 」

「第二階段的搶劫是國民政府的高級軍官所為,他們利用安排在各港口的先遣人員,將軍用品和日用品運往大陸。最後陳儀及其親信將所有工業原料、儲備的農產品,及日人移交或被充公的財產牢牢控制住,到 1946年底以前,龐大的儲備品均被一掃而空。 … 」

「到了 11月底,搶劫已惡化成大規模且組織化。 … 這些軍官有了士兵的幫助,只要與頂頭上級共同分贓,他們便可利用沒收的日本軍車,將搶劫的財務運去藏在私人倉庫,然後再運往上海。」

「一天晚上,我沿著淡水河開車,發現前面被擋住去路,一群憤怒的台灣人正與幾個軍人在爭吵,原來那些新到的軍人把日本人的小船占為己有。小船本來沿防波堤停泊著,現在船的纜索卻被拖到堤岸上,橫過公路而繫於路邊的樹木上,海潮一漲,船隻及纜索隨著潮水高漲,結果把公路交通擋住了。」

「到了年底,沒有任何私人財產能保持安寧不受騷擾,即使藉賄賂得以逃過一次搶劫,仍不能保證不再受搶。有時,不同派系的集團居然在被搶者的屋前爭鬥起來,因為雙方都爭著要『解放』這戶人家。」

「他們搶得開心,吃飽又穿好,但他們那種污穢而毫無教養的舉動,和已現代化的台灣人相形之下,便只有成為被譏笑蔑視的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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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奪,殺人

佔領軍僅得攫獲嚴格屬於國家的現金、基金,和可實現之證券,以及軍隊倉庫、運輸工具、商店與補給,和一般來說所有屬於國家而可用於軍事行動之動產 (海牙第五十三條)
禁止掠奪,禁止對被保護人及其財產採取報復行為 (日內瓦第三十三條)


1946年之內亦屢見不鮮,吳濁流先生曾親眼目睹這樣一幕:
「當往南部的夜車從苗栗站開動時,車掌就開始查票了。有一個年輕軍官把腳踏車搬到車廂上坐著,當車掌責備他時,他就變了臉色,解下肩上的槍,不分青紅皂白,就以可怕的樣子向車掌瞄準。我一看到這個情形,立刻叫一聲『危險』,同車廂的乘客們就驚慌的逃到隔壁的車廂去, … 」(見吳濁流著「無花果」 184頁)

茲再以 7月26日《民報》的這則新聞為例:
「【岡山訊】岡山區岡山鎮前峰米商劉林氏之宅,昨 23日下午突來三人,身著軍人制服,欲賣食糖,遇主人劉林氏不在,其妻女說不買後,三人退出其宅。24日上午二時,三位凶漢各持短槍摧破門戶,潛入其宅,睡眠中之主人驚醒逃出,忽聞槍聲連發,胸部中彈數個(顆)即死,次男劉萬得隨後出來,亦中彈重傷。」

僅就 1946年2月前半個月,民報上有關軍人動輒開槍的新聞標題列舉於後:
2月2日:「左營海軍軍人槍殺當地民眾」「一事未平/又以手槍威脅郭區長」。
2月9日:「我是接收委員,要什麼票?/竟以手槍威脅驗票員」。
2月10日:「高雄國軍一群聚賭於倉庫/因被陳夫人勸止/竟毆打苓雅寮區長陳夫人」。
2月12日:「巡警以手槍威脅商人」。
2月16日:「福州出身警官特務長/穿制服堂堂打劫」。
「日人家宅頻遭其害 /手槍威脅是慣伎」。

由以上這些新聞標題,就不難瞭解那些軍警人員的行為,故省參議員、醫學博士韓石泉即明白指出:「光復後,使余感覺驚異者,隨身攜槍之士兵、警員特多,因此時肇事端,如台南市編餘士兵與警員衝突,新營鎮民眾與警員衝突,員林鎮法警與警局衝突,甚至夫妻口角亦拔槍示威。至於嫌疑犯拒捕擊斃者,時有所聞,此實為惹起二二八事件之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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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台灣經濟物質

除佔領軍所需之外,不得向地區或住民徵收物資或服務,且須與當地自然資源相當 (海牙第五十二條)


陳儀政府接收台灣以後,除軍警搶劫而去之物資外,利用政府公權力,將台灣的軍事與經濟物資掠奪而去者更是不計其數。

據當時的美國駐台副領事柯.喬治( George Kerr)《被出賣的台灣》一書載:

「 日本在台被充公的公私財產先後移交給國民政府的,若以戰前為基準計算,單就非軍事物質言,最保守的估計已超過美金十億。除此之外,日本陸軍與海軍曾個別囤積了大量的食糧、衣物、醫藥、和其他器具、軍火及彈藥 … .除軍火及彈藥外,以1945年底的市價計算就超過美金二十億。而軍火彈藥囤積在台灣的,價值更不計其數」。

「中國人初到台灣的幾個月中,就開始將這批龐大數字的囤積品源源不絕地運離台灣。 … .」

以上兩筆非軍事物質合計,約值三十億美元。

又據楊逸舟《二二八民變》一書轉自美國國務院刊行的《中國白皮書》載:

「蔣介石於 1949年1月21日下野前夕,把國庫四百萬盎斯的黃金偷運往台灣,約值一億六千萬美元。又於發行金元券時,頒布黃金、外幣國有法律,從人民騙取了一億五千萬美元。為此,代理總統李宗仁與蔣介石發生爭執,蔣不得已,歸還運去廈門的一千七百萬元的銀貨,供李使用。」

以上兩筆合計,共值二億九千三百萬美元。

故 1946年,單由台灣運出之非軍用軍事物質,其價值即等於1949年,蔣介石為了在台灣立足,由上海運來的黃金、外幣之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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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收糧食


禁止掠奪 (海牙第四十二條)
除佔領軍所需之外,不得向地區或住民徵收物資或服務,且須與當地自然資源相當 (海牙第五十二條)
保證居民之食物與醫療供應品之義務、佔領國不得徵用佔領地所有之食物、物品或醫療供應品,佔領國應保證對其所徵用之物品付予公平價格 (日內瓦第五十五條)


在農業方面,日本經營台灣半世紀,最大實績是稻米與蔗糖的增產。由於土地的開墾、品種的改良、灌溉與施肥,故 1938年,米的產量已達140萬噸,增加了四倍,約有一半的剩餘,1945年,受到戰爭的影響,致產量降至64萬噸,但尚可養活六百多萬人。

1946年7月,蔣介石誓言六個月內消滅「共匪」,於是急迫徵調軍糧,嚴令將台灣米輸送到大陸,陳儀一派便不顧台灣人死活,無情的搜括台灣米糧,碼頭和倉庫的工人日以繼夜的將它們裝上船隻和舢舨,準備運出台灣。

台灣的每戶人家幾乎都受到糧食突減的影響,雖然買得到,但價格已高得驚人,擁有糧食的農民更擔心食糧被充公。 1951年12月,中國大陸記者王思翔在上海出版的《台灣二月革命記》曾有這樣的敘述:

「台灣本來是米倉, 1946年的產量超過89萬噸,供本省人口糧食尚有餘,但因軍用米徵用占了很大比率,所以今春的米價比上海還要高,甚至發生饑饉現象。苛斂徵求的結果加速了農村的破產,1946年底,台南縣虎尾區(今雲林縣虎尾附近七鄉鎮)還發生賣子納租的慘劇。」

面對缺糧的慘況,人民要求政府儘速改善,但陳儀根本置之不理,反而展開大規模的徵糧,敕令各地名士出面負責,這種毒計顯然是要構陷台灣的名流,使其成為糧荒的 代 罪羔羊。台灣警備總部更令軍警可隨時進入民房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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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削


監委楊亮功與何漢文在調查報告中也指出:
「 以工商企業之統制,使台灣擁有巨資之工商企業家不能獲取發展之餘地;因貿易局之統制,使台灣一般商人均受極端之約束;因專賣局之統制,且使一般小本商人無法生存。」

來台考察的美國華盛頓大學麥克 (F.H.Michael)和泰勒(G.E.Taylor)兩教授也說:
「 那些幾乎為全島命脈所繫的日本企業,被納入政府的專賣組織,並由來台的中國人充任其中,台灣的財務受到有系統的掠奪,生產力大降,稻米頓然短缺。對台灣人來說,他們立刻感覺到,少數的中國官員將獨佔島上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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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印鈔票,物價不飛漲也難



美國駐台副領事柯.喬治( George Kerr)《 被出賣的台灣》一書,在這方面有很深入的描述:

「 1946這一年是個經濟災難的年頭。物價不斷上升,生產下降。 … 在台灣唯一快樂的人是那些處長、官員和他們的朋友,他們花了一年的時間,忙著將台灣的產業資金轉換成金塊金條,以便安全的收藏起來。」

「財政部長一個人就控制了三部鈔票印鈔機,在 1946年一整年忙著大印鈔票。台灣銀行的一個職員告訴我說,到底印行多少總額的鈔票根本沒有人留下記錄,而且法外印行的鈔票也不知道有多少 ,新印的鈔票應循什麼法律途徑應市也沒有明文規定。在一次破獲的印製偽鈔案中發覺 ,原來財政處裡的自己人在包庇大宗偽鈔的印行!」

「政府官員還分贓大量的紅利、『海外津貼』,以及低價的糧米,這在膨脹的通貨上又再加上了壓力。工廠和生產企業一家家的倒閉,貨物愈來愈少。台灣事實上已成為巨大的強盜市場。」

「台灣人埋怨說,他們每裝好一船的貨物運出島外,就運回一船貪婪的中國大陸人。沒有幾個來自大陸的人是打算在台灣長久居住的,個個都想在最短時間內賺到最大的利益。」

「 這是個澈底的『奸商政府』,那些處長們及屬下官員並沒興趣恢復及增進台灣的生產,它們只對買空賣空興趣,財政政策公然被操縱用來增進新來的大陸人的利益,並用於除去台灣人私人企業的競爭。」

當時在南京任職的 楊逸舟之《二二八民變》一書也說:「 用紙來換台灣的物資,將騙來的產業運去大陸販賣。 」在這樣的政府統治之下,物價不飛漲也難。


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前一週,《人民導報》的頭版頭條曾經有過這樣的報導:「 這個月來,米價由十幾元漲至三十幾元,不但飛漲得驚人,而且自前日起無處購到 … 」。

來自民間的統計資料,也顯示自陳儀政府接收台灣以後,至二二八事件爆發前,一年半之間,米的價格上漲了數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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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爆發與經過

摘錄:George H. Kerr, Formosa Betrayed

12. The February Incident, 1947(軍民緝煙血案衝突)
13. Town Meetings, American Style(臺灣人接管全島)
14. The March Massacre(ROC支援軍隊登陸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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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27日緝煙血案

http://www.taiwanus.net/roger/blood_228_3.htm



緝煙血案

二二八事件的直接導火線,是一件取締販賣走私香煙的案件,專賣局因獨家產銷煙、酒,且專賣利益為省政府預算之一部分, 所以專賣局的煙、酒, 價格高品質差,銷售利潤不及走私進口之產品。

在私煙充斥市場的情況下,治本的辦法是杜絕走私,查緝員的設置只是治標,以當時「貪腐」的環境,查緝員往往以統治者的心態過度擴張公權力, 藉執法之名自肥,而執法人員的不當言行,又因官官相護而愈趨囂張,市井小民的忍受已達忍無可忍的極限。

1947年 2月27日下午 2時許,專賣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等共六人, 奉命往淡水港追查香菸走私,但無重大斬獲。於下午六時許,回到台北小春園吃晚餐。飯後乘大型吉普車往延平北路 (太平町) 一帶執勤。在延平北路、南京西路交會處之天馬茶房附近廊下,查獲一名走避不及的菸販,四十歲之寡婦林江邁出售私菸。

查緝小隊的人員欲將林婦香菸、現金悉數沒收,林婦告以生活困難,跪地苦苦哀求勿將香菸、現金全部帶走,拜託歸還專賣煙和現金,圍觀路人也替林婦懇求,但查緝員不允所請,把香菸扔進吉普車,林婦死命扯住查緝員,欲奪回香菸,查緝員葉得根以手槍槍柄敲擊林婦頭部,以致林婦頭破血流,昏倒在地。

查緝人員惡劣的執法態度,使圍觀的路人群情激憤,蜂擁而上,喊打之聲四起,查緝員見勢態不妙,棄車奔逃,群眾則在後緊追不捨。查緝員傅學通, 在情急之下,向群眾開槍,擊中旁觀市民陳文溪 (延至隔日不治)。群眾看到無辜市民被射傷,更加激憤,乃將查緝員遺留下來的卡車,連同車上緝獲之私菸, 拖到圓環放火焚燒。群眾繼而湧往警察局和台北憲兵隊,要求交出肇禍的人犯正法,憲警單位的人員不是推拖拉,就是敷衍敷衍,所以得不到明確的結果。

是夜九時許,民眾湧向新生報,該報是省政府的機關報,諸多報導經常是黑白顛倒,歪曲事實,因此民眾強硬要求社長李萬居,一定要據實報導當日發生的情況,結果翌日新生報刊出的報導,竟然不到一百字。

請願與壓制

2月28日清晨,台北市民議論紛紛,尤其商業區的大稻埕民眾群聚,形勢甚為不穩,但市政府與長官公署的官員都不能明察。27日晚上包圍警察局與憲兵隊的市民,組成示威隊,開始遊行街道,敲鑼打鼓,以張氣勢;遊行隊伍走到十字街口,隨即開始輪流演講。

上午11時左右,陳儀政府仍保持沈默,也未及早制止逐漸惡化的情勢,民眾的情緒已沸騰起來,但聽不到任何政府的聲明。怒濤似的遊行隊伍擁向專賣局本部,推出代表,向專賣局提出下列四條件,要求局長於半小時內回答。

(1)肇事的罪魁應在民眾面前槍決,以鎮民憤。

(2)慰問死者遺族。

(3)廢止取締私煙。

(4)專賣局長在民眾面前謝罪。

這四項條件在當時看來,都屬合情合理,局長倘能負起責任,果斷裁決,便可收拾事態。但察覺情勢不妙的局長早已逃之夭夭,把責任推諉給代理局長。群眾代表和代理局長協商,始終不得要領。

下午 1點左右,由於在專賣局的談判毫無進展,請願隊向長官公署移動。隊伍愈來愈長,敲鑼打鼓,喊著「槍決犯人」、「廢止專賣局」。隊伍從中山南路往北進,通過測候所、第二師範、女學校、長官公署,佔用舊市政府(現為行政院),對面是臺北州廳(現為監察院)。長官公署是四樓建築物,陳儀早就派人在屋頂上安置了機槍。當請願隊五、六千人,走近長官公署廣場時,看到武裝部隊在大門防守,便改從後門正要突破警戒線時,突然從屋頂上傳來機槍掃射聲,出乎意料的群眾大為混亂,驚叫聲、哀嚎聲四起,十數名市民應聲倒下,民眾大為恐慌,四處逃竄。從海南島歸來的舊台灣軍人十數名,赤手空拳奔向槍火,想要奪取機槍,但無法爬上四樓。請願隊當場有三人死亡,數十人輕重傷。情勢發展至此,已擴大到長官公署無法處理的全島性事件。

1947 年 2 月 28 日下午,群眾佔據台灣廣播電台(今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向全台廣播台北「緝煙血案」的消息。全島民眾對陳儀政府一年多來的怨恨之氣,一時之間,全發洩出來。

事件很快擴大,北起基隆南至屏東,再蔓延到東部的宜蘭、花蓮、台東等地,幾乎遍及全島。各大城市皆發生騷動,各地憤恨不滿的群眾攻擊官署、警局,毆打「阿山」(中國大陸來的人)。台灣人民大都用木棍或投擲石頭攻擊「阿山」,被抓的僅集中監禁在某一固定地方,甚少用刀劍刺殺。但陳儀的軍警隨意開槍鎮壓,死傷頻傳,使一般台灣人民認為武器在他們手中,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因而才要求軍警繳械,因而演變成軍警與民眾間的激烈衝突不斷,死傷人數漸多。茲將台北發生騷動後,全台各大城鎮相繼而起的概況敘述如下:

基隆市於 2 月 28日晚,即有青年市民進攻警察局,經憲警及要塞司令派兵開槍鎮壓驅散。當晚軍方即宣佈戒嚴。以後情形略見平靜,直到 3月 8日下午,國府軍隊登陸前夕,騷動再起。

新竹市於 3 月 2日開始,有民眾包圍地方法院及市政府,搗毀公務員宿舍,焚毀什物,經憲兵及駐軍出動鎮壓終而潰散。 4 月,半山人士蘇紹文少將,奉派為新竹防衛司令,進駐新竹。

台中方面,在聽到台灣廣播電台廣播後,楊逵和鍾逸人立即印發傳單,倡議召開市民大會。3月 2日,市民大會於台中戲院召開,台共領袖謝雪紅被推為主席,其旗下的「人民協會」成員積極參與,會後並遊行示威。旋後,謝雪紅成立「台中地區冶安委員會作戰本部」,許多青年學生自動前來匯集。武裝隊伍並與官署軍警發生衝突。 3月 3日,自發性組織起來的各武裝隊伍,奪取了台中市黨、政、軍憲機關。市長黃克立逃逸,後被緝獲。台中縣(舊縣制)縣長劉存忠、專賣局分局長趙誠等皆被拘捕,全市大陸籍公務員及眷屬二百餘名,被集中看管。旋後,各武裝隊伍經過整合,成立「二七部隊」,由鍾逸人擔任隊長,控制台中地區。謝雪紅亦試圖積極介入,奪取領導權。

彰化市於 3月 1日下午,即發生民眾在車站毆打士兵情事。 2日,數百名民眾進入警局毆打警官,搗毀什物,並向市長要求將警務槍械交其保管,市長王一麟允其請。3月 3日,全市自市政府以下各機關均為民眾所控制。

嘉義市於 3月 2日起,氣氛開始緊張。下午二時許,由台中南下的三輛卡車載來一批青年,在嘉義市中央噴水池旁,呼籲市民響應抗爭行動。當天,嘉義民眾、青年學生大動員,各自編制隊伍,分頭襲擊市長官舍與政府機關,接收警局槍械子彈。

3月 3日,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與嘉義市參議會聯合舉辦市民大會,成立「嘉義三.二處理委員會」,組織「嘉義防衛司令部」。下午,嘉義的民眾隊伍攻擊第十九軍軍械庫,並控制嘉義廣播電台。

3月 4日,約三千名嘉義民眾部隊,攻擊軍憲及政府官員聚集的山仔頂的嘉義中學。駐守紅毛埤 ( 今蘭潭 ) 的另一支羅營長的國府軍,開進市區,向市區砲擊,市民死傷不少。吳鳳鄉 ( 今阿里山鄉 ) 鄉長高一生聞訊,乃派由湯守仁率領的原住民部隊,下山支援民眾部隊。國府軍隊退至紅毛埤,民兵追擊,經過一番激戰,最後國府軍將紅毛埤軍械庫摧毀,撤守到水上飛機場,固守待援。全市外省籍公務員,除被拘於城市有八百餘人外,其餘二百多人均困守機場。

3 月 5 日,嘉義的民兵與來援的台中隊、竹山隊、斗六隊、新營隊、鹽水港隊,合力發動向水上機場總攻擊,佔領水源地與發電廠,切斷通往機場的水電。國府軍受困,乃派代表媾和,條件為「一、市民武器,交警局集中管理 ; 二、提供機場內國軍白米、蔬菜、水果、香菸。」人民應允停戰。但到了當天下午,國府軍因獲得來自台北的飛機所空投的補給品,未幾即立刻反擊,民兵傷亡三百餘人,陷入苦戰。嘉義市男女學生幾乎大動員,男的參加戰鬥,女的救護傷患,製作便當。國府軍暫停攻擊,雙方僵持五天。在二二八事件中,嘉義地區可以說是衝突最嚴重、戰況最激烈的地區。

舊台南縣制管轄下的斗六、虎尾、東石、北港等地區,亦有憤怒的民眾於 3月 2日夜晚,圍搗區署及警所。縣治所在地的新營,亦發生暴動.縣長袁國欽率領縣府人員走避阿里山。新化、曾文、北門、新豐等區,亦先後發生小規模的騷動。

台南市於 3月 2日下午情勢漸形緊張,市面上到處聚集遊民學生,至深夜( 3日清晨 ),市區已開始騷動,有民眾進入永樂町等派出所奪取槍枝、子彈。 3月 3日截至下午六時止,各派出所及第三監獄的槍械,海關倉庫物品,警察局保安隊武器彈藥,為青年學生所接管。6日下午二時,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要求無武裝遊行,經協調以不通過軍事區域為原則,於是有二千多名學生,手持「擁護國民政府」、「確定民主政冶」等旗幟,遊行市區。

高雄市於 3月 3日開始騷動,晚上八時,鹽埕埔一帶集合了三、四千人,圍攻警局,接收武器。全市七百餘大陸籍公務員,逃入壽山的高雄要塞司令部避難。許多青年學生( 以高雄中學學生為主 ),公開武裝反抗,以高雄中學為行動總部。省立高雄女中的學生,亦至總部為這些男同學護理、燒飯、做便當等後勤工作。當時憲兵隊駐在火車站,位於火車站旁的高雄中學武裝反抗總部,便自然以火車站為目標,雙方激烈衝突。學生死傷很多,撤退到火車站對面的長春旅社,由窗口和憲兵隊相互射擊,學生最後彈盡援絕,趁黑夜突圍逃出,避入附近三塊厝一帶的民房。

高雄縣鳳山、岡山等地,也於 3月 4日發生風潮;岡山警所被圍,民眾奪去二十餘枝槍;進攻要塞駐軍,遭駐軍擊退。

屏東市於 3月 4日開始騷動,市民脅迫市長將警局武器封存,並佔領市府及警察局。5日,武裝民眾攻擊憲兵隊,脅迫空軍駐軍繳械。

宜蘭方面,亦有民眾奪取空軍站宜蘭倉庫及蘇澳軍需倉庫的武器。花蓮市於 3月 3日召開民眾大會,約有二千人聚會。 4日,青年們分別組織「金獅隊」、「白虎隊」、「青年隊」,並聯合組成「青年大同盟」,許錫鐮擔任總指揮,分別負責維持治安,收繳武器,並將所得糧食分予貧民,縣府人員見勢紛紛逃避。於是民眾一面要求軍警憲兵解除武裝,一面代管縣府。因民眾組織良好,甚少發生和大陸人嚴重衝突情事。

台東方面, 3月 3日有民眾數十人,包圍田糧處倉庫,奪取糧食。包圍昌華公司米廠,發現囤米三百包,民眾並包圍縣長宿舍,縣長及外省籍科長等輾轉經卑南走避延平鄉紅葉村。 4日,奪取憲警及機場駐軍武器,占據縣政府及郵電機關。

各地反應狀況並不一致,參與成員也非常複雜,有青年學生,戰後退伍台籍日本兵,失業者,地方流氓,地方菁英等。有些地方確實是武裝反抗,如嘉義民兵,斗六眼科名醫陳篡地的部隊,台中的二七部隊,高雄學生兵。但有些地方只是民眾控制警局的武器,自行保管,或代替他們維持治安,或要求駐軍繳械,以免傷害民眾。

「蕃薯(台灣人)或芋仔(大陸來的人)」,當時是分別本省人和大陸人的通用名詞,但台灣人要洩恨毆打的那些位階較高、會「作威作福」的芋仔,早已避居安全地方,而倒楣遭殃受毆打的卻是一般的小公務員、商人、和婦孺。此次動亂中,也有許多台灣人保護或救助受傷大陸人,充分發揮人道精神。爾後各地「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成立,呼籲不可任意毆打大陸人,情況就漸趨緩和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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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的3月大屠殺

摘錄:George H. Kerr, Formosa Betrayed


國民黨部隊不分青紅皂白的開槍上岸

The Nationalist troops had come. Chiang Kai-shek had responded promptly to Chen Yi's call for help.

Ships from the mainland lay in the harbor. Local military units ashore, by prearranged signal, began to clear the streets near the docks. Indiscriminate gunfire was directed at no particular objects or groups.

使用的是連重新油漆都來不及的美國裝備

A fairly reliable Government source later told us that 2000 gendarmes were first put ashore to control the Keelung dock area, after which 8000 regular troops came off. Concurrently at Kaohsiung some 3000 troops landed from the ship Hai Ping. With these troops came suitable equipment, most of it of American origin. This was China, now, but a hasty paint job did not hide the clearly marked original lettering on the vehicles.

Was this to be the American answer to Formosan pleas for help?



為期一周的赤裸裸恐怖

That evening after dinner we sat discussing with friends the dread implications of the word from Keelung. Suddenly the night silence was shattered. The rattle of gunfire could be heard not far away on the boulevard leading into the city from the north. Soon thereafter -a matter of minutes - Nationalist Army trucks rolled slowly along the road before our house, and from them a hail of machine-gun fire was directed at random into the darkness, ripping through windows and walls and ricocheting in the black alleyways.

The crack of rifle-fire and the chatter of machine guns could be heard throughout the night, across the town. The troops had come in from Keelung.

This was to be the Government's answer to proposals for reform. Dawn on that Sunday opened a week of naked terror for the Formosan people.

During a lull in the action on our boulevard, we made our way to the Mackaye Mission Hospital close by, to join there the Director of the USIS, his wife and baby, and other foreigners who realized that the large walled mission compound might offer some security from random gunfire in the streets.

From an upper window we watched Nationalist soldiers inaction in the alleys across the way. We saw Formosans bayoneted in the street without provocation. A man was robbed before our eyes - and then cut down and run through. Another ran into the street in pursuit of soldiers dragging a girl away from his house and we saw him, too, cut down.

This sickening spectacle was only the smallest sample of the slaughter then taking place throughout the city, only what could be seen from one window on the upper floor of one rather isolated house. The city was full of troops.

At one moment from our vantage point we saw the Canadian nurse in charge of the hospital (Miss Hildur Hermanson) run out accompanied by two Formosan nurses and three assistants with stretchers. They boldly crossed the boulevard to enter a warren of alleys beyond. Soon they returned, carrying a desperately wounded man. As they entered the hospital building soldiers leveled fire from the street, but missed the nurses, merely knocking chunks from the cornice just under a large Canadian flag. This time there were no official news broadcasts to tell of Nationalist troops attacking a Canadian Mission hospital.

Throughout that grim Sunday patients were brought into the mission compound, some shot, some literally backed to pieces. A well-known Formosan teacher had been shot in the back while trying to reach her home and had been robbed as she lay in the street before someone managed to bring her into the hospital nearby.

Night came, but no rest; gunfire continued to be heard, and was especially heavy that evening in the Manka quarter of the city, a crowded slumlike area.

What were we to see next day?



軍隊搞純恐怖主義

What the Unwelcome Foreigners Saw

In later days when UNRRA members, missionaries, foreign businessmen and our consular staff men could come together to compare notes for that week, the stories were much the same from every part of the island. For the Government had decided upon a policy of pure terrorism. Anyone trying to hide or to run was doomed. For example, one foreigner saw a youngster riding his bike at breakneck speed through the streets, evidently trying to reach home, or perhaps speeding to his grandparents' home with messages. He was knocked off his bicycle. He was then forced to hold out his hands which were cruelly slashed, after which the Nationalist soldiers made off with the machine, leaving the boy bleeding and helpless in the street.

Looting began immediately. The soldiers made it a practice to beat upon closed doors, and then to cut down whoever chanced to open them. Other occupants of the house were fortunate indeed if they escaped unhurt.



隨機射擊

After three days of random shooting and bayonetting in the Taipei streets the Government forces began to push out into suburban and rural areas. Machine-gun squads, mounted on trucks, were driven along the highroads for fifteen or twenty miles, shooting at random in village streets in an effort to break any spirit of resistance that might still be present, and to prepare the way for house-to-house search. The manhunt spread through all the hills back of Taipei.

By March 17 the pattern of terror and revenge had emerged very clearly. First to be destroyed were all established critics of the Government. Then in their turn came Settlement Committee members and their principal aides, all youths who had taken part in the interim policing of Taipei, middle school students, middle school teachers, lawyers, economic leaders and members of influential families, and at last, anyone who in the preceding eighteen months had given offense to a mainland Chinese, causing him to "lose face." On March 16 it was reported that anyone who spoke English reasonably well, or who had had close foreign connections, was being seized for "examination."

Many mainland Chinese at Taipei were of course shocked by the brutality of this campaign, but few were surprised. One prominent person, visibly moved, told me that he had witnessed the notorious "Rape of Nanking" by the Japanese in 1937, but that this surpassed it, for the Nanking rape was a product of war, a wild outburst of wartime passion, whereas this was coldly calculated revenge, perpetrated by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upon its own people.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would like to have the world forget the March Massacres. Prominent Nationalist officials have since then continued to brush aside the subject as the creation of propagandists--Communists, of course--forgetting that there were foreign witnesses in every part of the island.



虐殺

We saw students tied together, being driven to the execution grounds, usually along the river banks and ditches aboutTaipei, or at the waterfront in Keelung. One foreigner counted more than thirty young bodies - in student uniforms - lying along the roadside east of Taipei; they had had their noses and ears slit or hacked off, and many had been castrated. Two students were beheaded near my front gate. Bodies lay unclaimed on the roadside embankment near the Mission compound.

If searchers, with student lists in hand, could not find a wanted boy at home, some member of his family -a father, grandfather or brother - would be seized and dragged off. Families were too terrified to make a wide search for missing members, or too confused to know where their bodies might be found.



搶劫,槍擊,謀殺和強姦

The UNRRA Accounts Officer (a stouthearted New Zealand girl, Miss Louise Tomsett) visited Taipei, Keelung and Tamsui, and reported on conditions at Peitou, site of the UNRRA residence:

I did not get into Taipei until Tuesday . . . to the Office, and

then called at the MacKay Hospital . . . Everywhere I was told tales of looting, shooting, murder and rape, and [I saw] trucks loaded with heavily armed soldiery and bearing mounted machine guns patrolling the city. Then it was decided that it may become necessary to leave the island and I was asked to . . . see the British Consul, [Geoffrey Tingle, at Tamsui] and find out if we could leave heavy baggage in store there. Jim Woodruff drove me down . . .

That same evening Hokuto [Peitou] seemed to have been raided, and heavy firing went on for thirty minutes, and afterwards Chinese soldiers searched the roads and bush systematically up past [the UNRRA hostel]. Large numbers of Taiwanese were on the move up to the hills and on a few walks I took I found many people living out in eaves. One man explained that soldiers had shot his father so he had brought his family up to relative safety away from the town. Apparently the soldiers did hunt some refugees out, as often - especially at night - short bursts of firing could be heard.

Towards the end of the week I made one trip to Keelung--buildings had been damaged and Taiwanese I spoke to told stories of wholesale shooting and looting. I did see Chinese police drag in the bodies of two men who had been shot, and Taiwanese standing about told me that very many bodies had been taken from the Harbor over the past week. [5]

For days the dead continued to be washed up in Keelung Harbor. The wharves and narrow beaches were a favored execution ground. Ignorant Nationalist soldiery apparently expected the tides to remove the bodies, but they merely floated about in the tidal currents within an enclosed port area. Foreigners observed small boats searching the harbor, towing bodies in where grief-stricken families waited to search for missing sons and brothers. Estimates varied of the number killed at Keelung alone in these few days, but the lowest figure placed the total about 300, and there is no reason to doubt this as a minimum figure.

On one occasion as he drove into Taipei Dr. Hirschy of the UNRRA staff saw a wounded man lying in the road, pleading for help. Although it was forbidden to stop while moving into the city, he and his aide took the chance. A Chinese officer and his men stood nearby. Hirschy asked for permission to carry the man into the hospital. The officer refused, but to save face promised to have the man sent in at once. Six hours later, when the doctor returned that way, the Formosan was still there, dead.



高雄屠夫

The Butcher of Kaohsiung

On March 10 the Acting Director of UNRRA (a Frenchman, M. Paul Clement) went on business to the Nationalist Army Headquarters at Taipei and there in the inner courtyards counted fifteen well-dressed Formosans, bound, kneeling, andwith necks bared, awaiting execution. At the other end of the island Mr. Allen Shackleton of New Zealand went to the local Garrison Headquarters at Kaohsiung to try to negotiate a truce of some sort in the midst of most atrocious acts of revenge and retaliation. General Peng Meng-chi was the Garrison Commander. In the grounds of the Headquarters Shackleton recognized a Formosan friend - a moderate leader who had done all that he could to prevent the outbreak of trouble between local Formosans and mainland Chinese, but now held as a "rebel." His crime, of course, was the fact that he was a prominent local leader who carried influence in the Kaohsiung community. Shackleton and his interpreter saw that he was cruelly trussed up. Sharp wires were twisted about his neck so that his head had to be held at an excruciating angle; when he tried to move, he was clipped under the nose by the bayonet of his guard. Obviously he was doomed.

The atrocities perpetrated at Kaohsiung were (if possible) even more revolting than the mass executions and torture used at Taipei to rid the Government of its most outspoken critics. For this General Peng Meng-chi is held responsible. The Generalissimo has since made him Commander-in-Chief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Army, but throughout Formosa he is still spoken of in secret as "The Butcher of Kaohsiung."



報復性謀殺

Late in the week of March 10 we began to note that the revenge motif had become general. Any Formosan who had caused any newcomer severe loss of face in the preceding eighteen months was now fair game, if the offended mainland Chinese could persuade a soldier or gendarme or a policeman to take action. Any government officer who held a grudge could be revenged.

On March 15 there came to me the wife and two infant children of one of my former students, a friend who had given offense early in 1946 by attempting to expose a case of corruption in a Government office. He had not played a prominent part in the activities of the Settlement Committee, for he knewhe was a marked man in any case. Now as he was seized and carried off to oblivion he sent his small family to the American Consulate, certain that they would find protection. They had to be turned away.

The public prosecutor - a Formosan - who had directed proceedings against mainland police officers guilty of murder in Taichung in 1946, was now seized at Taipei by the convicts themselves, who had been released after March 8. The prosecutor was killed. The Formosan judge who had sat in this case was dragged from the Court offices and was reported to have been killed. The prominent doctor who had criticized the Tainan City mayor in a dramatic confrontation was slaughtered.

As the terror proceeded, even these tenuous involvements with the Government were no longer needed to "justify" vengeful murder. The Formosan lawyer who had won acquittal for the Japanese gynecologist Dr. Mukai in late 1945 was now seized and shot. At Keelung a minor employee of the Taiwan Navigation Company (an accountant), was taken out to the street in front of the offices and there shot before his assembled office colleagues; he had offended the Manager - an influential mainland Chinese - late in 1945 when he laughed and criticized the Manager's blundering attempts to drive an automobile.

At Kaohsiung there were incidents in which the victims' families were forced to witness cruel executions in the public streets. The nights in Taipei were made grim with the sounds of shooting, of screams, and occasionally of pleas for mercy heard as victims were driven along dark streets by the soldiery.

There were many instances wherein men threatened with death were able to buy survival or freedom. One Formosan who had exposed a twenty million yen peculation in the Government management of Textile Company accounts was seized but released when his father interceded with Pao Ko-yung, Commissioner of Mining and Industry, on the grounds that the son had once done Pao a favor, but such cases of favorable intervention were rare.



殺害學生

At Tamsui the British Consul and his staff observed the beginning of the terror in that seaside town. Several men were executed near the Consulate garden. A father reported that his son - a middle school boy - had been killed, and two of his companions badly wounded by a roving patrol. When the father sent an older son to recover the body, that son was seized, and neither he nor his brother's body were released to the father until he had paid over TY 3000 to the Nationalist soldiers who now controlled the town.



騙民眾恢復正常生活 , 再向市民開火

Doctors and nurses working at hospitals and emergency stations heard countless stories, and had bloody evidence of their truth lying before them. The Chief Medical Officer for UNRRA wrote later:

Boys were shot down from bicycles as they rode. One man who was sitting in his home reading his evening newspaper had his money, watch and a ring removed from his person by soldiers who entered his home, and then shot him through the back. The next morning as he was being carried in a stretcher to the hospital by his family, they were shot at, even as they entered the front door of the hospital - a Canadian Mission hospital . . . A working man returning home was confronted by soldiers who had him raise his hands, then searched his person. Not finding any money they ran a bayonet through his leg; then as he fell to the ground they demanded that be stand up, which he could not do. So they shot him in the head and departed. But they only shot off his ear and he was able to tell of his experiences the next day in the hospital ward. Governor Chen Yi announced over the radio that everything was at peace again, and asked all Formosans to open their shops and resume work. The next morning a half-dozen Formosans were pushing a cart of fish to market when Chinese troops opened fire on them from the roadside, killing some and wounding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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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才是好心沒好報...

http://www.taiwanus.net/roger/blood_228_4.htm

處理委員會的成立

1947 年 3 月 1 日早上,武裝巡邏隊,依舊放哨,向一般民眾亂開槍,機槍聲處處可聞。上午十時,台北市參議會召集台灣的「國大代表」、「參政員」、「省參議員」等,組織「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在台北市「公會堂」(今中山堂 ) 舉行成立大會。大會公推黃朝琴(省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北市參議會議長)、王添燈(省參議員)、林忠(國民參政員)等四人為代表,向長官公署提出五項要求:1.即刻解除戒嚴令。2.即時釋放被捕市民。3.禁止軍警開槍。4.由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5.由陳儀向民眾廣播開始施行。陳儀當場接受這五項要求。

下午五時許,陳儀才廣播,大意是說:「 緝煙血案已經給付很多撫恤金而解決了。我同意市參議會的建議,由官民共同組織委員會來處理此次『暴動』事件。民眾若有意見,則經由該委員會提出吧! 」

陳儀將這事件斥之為「暴動」來加以處理,並沒有一點歉意,因陳儀只把「處理委員會」當作為緩和或安撫台灣人民激烈抗爭的媒介而已。

2日上午十時,台灣大學、私立延平學院、師範學院(現為師範大學)、法商學院(現為台大法學院),以及各高中等總計數百名學生,舉起「政治民主化」,「台灣自治」等標語聚集於「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織「學生隊」負責維持治安及交通。中午,陳儀接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的委員,接受該會所提四項要求:1.由全島人民代表研討對策後,於 3 月10 日以前擬定「基本改革方案」,提交討論。2.政治協商期間,當局不引進增援部隊入台北。3.由學生隊與市長、市警察局長轄下的青年團,共同負責維持治安。 4.立即恢復交通。

下午兩點半,由官民共同組織的「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會議。政府代表是周一鶚(民政處長)、胡福相(警務處長)、任顯群(交通處長)、游彌堅(台北市長)四人。會議一開始,政府代表就以加強該會的權威性及代表性為理由,主張增加代表人數。討論結果,再增加商會、工會、學生組織、台灣政治建設協會、民眾組織等五個單位的代表,主席周延壽宣布應再擴大,包括省內各參議員、國大代表,並把協調會的名稱定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會場外,槍聲頻傳,委員們認為是「警察大隊」所為,要求解散該大隊,警務處長慌忙回答:「事關機關問題,待長官批准當實行。」委員會再提五項要求:1.釋放在過去三日內所逮捕的事件關係者。2.不追究事件關係者的責任,3.給與死亡者遺族撫恤金、負傷者賠償金。4.立即停止武裝軍警隊的巡邏。5.即時恢復各種交通。陳儀欣然同意。因他詭計成功了,委員增多,份子複雜,形成人多嘴雜,容易誤事,意見難於達成一致,曠日廢時,勢必拖長時日。陳儀向中央請求派兵來鎮壓,警總參謀長柯遠芬 3 月 2 日的日記記載:

「我建議向中央請兵,但此時兼總司令(陳儀)告訴我,業已去電主席速調整編二十一師一個加強團來台平亂。」

是日,陳儀已經由南部召來增援部隊。幸好滿載增援士兵的火車、卡車,在到達新竹附近時便進退不得,因為新竹市民預料陳儀會從南部召來部隊,便機警地毀壞通往台北的鐵軌,並置障礙物於公路上,使軍隊動彈不得,不然大屠殺可要提早了。

3 月 3 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台北中山堂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這個會本是奉陳儀的命令,由官民共同組成的,會議首先討論「組織大綱」,通過「團結全島人民,進行政治改革,處理二二八事件」的主旨。

此時,傳來消息說:「 陳儀已違約,由南部召來增援部隊。」會場一時為之騷動,但大部分委員仍主張用談判解決。於是,推派劉明朝、林忠、王添燈、蔣渭川等二十餘人為代表前往長官公署,與公署處長及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協商後,提出六項要求: 1.軍隊限於本(3)日下午六時以前,全部召歸營房。2.由憲兵、警察、學生共同組織「治安服務隊」,負責維持治安。3.一切交通於本日下午六時以前恢復,交通整理由民眾負責。4.撥出一部分軍糧、以補食糧不足。5.軍隊撤離後,滋事軍人由柯遠芬負責,滋事民眾由「處理委員會」負責處理之。6.長官公署不得以流語謠言蠱惑民眾,並不許南部軍隊屯駐北部。陳儀再次接受這些要求。

委員會組織了「忠義服務隊」,急功好義的青年,學生紛紛加入,以許德輝為隊長,游彌堅市長鼓勵青年學生說:「 治安責任很重,你們青年學生要小心努力維持。」

這個由官方、民意代表、民間團體組成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其本來的目的是在料理事件善後問題,重要的任務在維持社會治安,防止事件繼續惡化。

3 月 4 日上午十時,「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大會,有上千的民眾擠進中山堂,來旁聽委員們討論。會議通過事項有(1)決議通知各縣市各自組織「處理委員會分會」,以處理各地發生的事件,並推選代表參加台北市的「處理委員會」,來共同推動工作。(2)推派黃朝琴、顏欽賢(制憲代表),張晴川(北市參議員)前往警總,要求禁止武裝隊伍出現街頭,部隊外出購物不要帶槍。(3)應履行恢復交通諾言。(4)向省內外廣播二二八事件經過,並表示本省同胞只要求省政改革,並無其他作用。(5)今後向省內外廣播及宣傳,概由本會宣傳組統一發布。(6)電力公司不分晝夜向全台供電,使各戶得以散發各種消息。

當時官方代表,在得知陳儀已向中央請兵,便不再參加。這次的決議除原本的善後處理,維持治安外,已加上政治改革的意圖,其用意在根本解決二二八事件,以免再發生。因事件發生和政治腐敗有絕對的關係。

3 月 5 日,下午四時半,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正式成立大會,通過組織大綱,明示「改革台灣省政治」的宗旨。並通過「政治改革綱領」,要求事項為:1.立即將「緝煙血案」兇手,在公眾面前槍決。2.從優撫恤被殺者遺族,無條件釋放被捕者,並不再追究事件關係者的責任。3.解除軍隊武裝,把武器交給「處理委員會」保管,由「處理委員會」負責維持治安,不要由中央派軍來刺激民眾。4.撤廢公賣局及貿易局,公賣局長應就此次事件向民眾道歉。5.一切公營事業,由台灣人經營。6.長官公署的秘書長、民政、財政、工礦、農林、教育、警務等處長半數以上,以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應起用台灣人。7.法院院長、首席檢察官,起用台灣人。8.立即實施縣、市長民選。

二二八處理委員會,至此已發展成一個政治改革的團體,而全省各地分會,相繼成立,並紛紛開會,提出事件處理對策和各項政治改革的要求。戇厚的台灣人已一步一步踏入陳儀所佈的陷阱中而不自知。

3 月 6 日,不知死活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仍照常開會,由王添燈省參議員主持,會中通過選出林獻堂、陳逸松、黃朝琴、李萬居、連震東、林連宗、黃國書等十七位民意代表為常務委員,並發表告「全國同胞書」,內容表明「目標在肅清貪官污吏,爭取本省的政治改革。」聲明中還要求其他各省同胞,「踴躍參加……舉著同樣的步驟,爭取這次鬥爭的勝利……國家政治好壞,每個國民都有責任……我們很誠意地歡迎,各省同胞的幫忙、協助……。」從文告中的語氣表達,好像事件發生是由「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主導的。最後以「中華民國萬歲」、「國民政府萬歲」、「蔣主席萬歲」作為口號。

這個由陳儀准許成立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經六天發展,已開始向陳儀的省政府提出各項省政改革。天真的台灣人,以為陳儀在廣求民瘼,以徹底解決錯綜複雜的省政。

對這節節升高的政治改革訴求,陳儀因援兵尚未到達,仍以相當容忍與寬容的態度向全台廣播,發表聲明大略如下:1.已向中央政府申請,把行政長官公署改為省政府,一經核准,即可實行改組。2.省政府委員、廳長、處長,儘量任用台灣人。3.在 6 月 30 日以前,實施縣、市長民選,其他的政治問題,當可在省政府成立,縣、市長民選後,獲得解決。

最後,他還說: 「言必有信,我的話我完全負責,盼望台灣同胞信賴政府對此次事件的寬大措施。」陳儀所以信誓旦旦要發揮「中華民族寬大的德性」,要和本省人相親相愛,是因坊間流傳中央將派大軍入台報復,怕騷動再起,破壞他的全盤計劃,故意偽裝的廣播,以安撫民心。事實上陳儀當天已再致電蔣介石,表示駐台兵力不足,請派二師軍隊,必須要「紀律嚴明,武器精良」的國軍,來台「消滅叛亂」。

鎮壓的藉口

3月7日,陳儀在中央援軍未到前,為加強台灣人民對他的信任,仍維持開明的假象,以欺矇大眾,並特別致函「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賦予官定的地位,全文如下:

「茲啟者:二二八善後事宜,各方代表紛紛來見,建議辦法莫衷一是,惟關于善後辦法,已組織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該會本可容納民眾代表,今後各方意見均須先交處理委員會討論,擬足綜合的意見後,由該會選定代表數人,開列名單向本署建議,以便採擇實施,此致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行政長官陳儀。 」信函於 8 日刊出。

不懂中國官場文化的台灣人信以為真,有些縣市煞有其事的推舉出縣市長候選人,讓陳儀圈選,如台南市於 8日選出黃百祿、侯全成、湯德章,花蓮推出名醫張七郎,結果湯德章、張七郎等,不但沒當成縣市長,反成槍下冤魂。

3 月 7 日上午,「處理委員會」照往例在中山堂召開會議。因先前擬定的「政治改革方案」太籠統,王添燈乃加以具體化,綜合為三十二項,提交大會審議。王添燈登上講台說:「迄今,長官公署對『處理委員會』所提出的要求項目,均表明接受,可是,說是要接受,事實上卻連一件也沒有付諸實施。這幾天來,各位委員和一般民眾,提供了很多意見。我把這些意見綜合成三十二項目,想今天在這裏加以討論、表決。盼望當局不再食言,而加以付諸實施。」然後,逐一宣讀「改革方案」,通過了「三十二項目的政治改革方案」。

王添燈草擬的卅二條「處理大綱」。分為「對目前的處理」七條,及「根本處理」廿五條(其中軍事方面五條,政治方面,二十條),全部內容如下:

(一)對於目前的處理

(1)政府在各地之武裝部隊,應自動下令暫時解除武裝,武器交由各地 處理委員會及憲兵隊共同保管,以免繼續發生流血衝突事件。

(2)政府武裝解除後地方之治安,由憲兵與非武裝之警察及民眾組織,共同負責。

(3)各地若無政府武裝部隊威脅之時,絕對不應有裝械行動,對貪官污吏不論其為本省人或外省人,亦只應檢舉轉請處理委員會協同憲警拘拿,依法嚴辦,不應加害惹出是非。

(4)對於政治改革之意見,可條舉要求條件,向省處理委員會提出,以候全盤解決。

(5)政府切勿再移動兵力或向中央請遣兵力,企圖以武力解決事件,致發生更慘重之流血而受國際干涉,

(6)在政治問題未根本解決之前,政府之一切施策,(不論軍事、政治)須先與處理委員會接洽,以免人們懷疑政府誠意,發生種種誤會。

(7)對於此次事件,不應向民間追究責任,將來亦不得假藉任何口實拘捕此次事件之關係者。對於因此次事件而死傷之人民,應從優撫恤。

(二)根本處理

甲 : 軍事方面

(1)缺乏教育和訓練之軍隊,絕對不可使駐台灣。

(2)中央可派員在台徵兵守台。

(3)在內陸之內戰未終息以前,除以守衛台灣為目的之外,絕對反對在台灣徵兵,以免台灣陷入內戰漩渦。

(4)本省陸海空軍應儘量採用本省人。

(5)警備司令部應撤銷,以免軍權濫用。

乙 : 政治方面

(1)制定省自治法為本省政治最高規範,以便實現國父建國大綱之理想。

(2)縣市長於本年六月以前實施民選,縣市參議會同時改選。

(3)省各處長人選應經省參議會(改選後為省議會)之同意,省參議會應於本年六月以前改選,目前其人選由長官提出交由省處理委員會審議。

(4)省各處長三分之二以上須由在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擔任之(最好秘書長、民政、財政、工礦、農林、教育、警務等處長應該如是)。

(5)警務處長及各縣市警察局長應由本省人擔任,省警察大隊及鐵道工礦等警察即刻廢止。

(6)法制委員會委員須半數以上由本省人充任,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

(7)除警察機關之外不得逮捕人犯。

(8)憲兵除軍隊之犯人外不得逮捕人犯。

(9)禁止帶有政治性之逮捕拘禁。

(10)非武裝之集會結社絕對自由。

(11)言論出版罷工絕對自由,廢止新聞發行申請登記制度。

(12)即刻廢止人民團體組織條例。

(13)廢止民意機關候選人檢覈辦法。

(14)改正各級民意機關選舉辦法。

(15)實行所得統一累進稅奢侈品稅相續稅不得徵收任何雜稅。

(16)一切公營事業之主管人由本省人擔任。

(17)設置民選之公營事業監察委員會,日產處理應委任省政府全權處理

,各接收工廠礦應置經營委員會,委員須過半數由本省人充任之。

(18)撤銷專賣局,生活必需品實施配給制度。

(19)撤銷貿易局。

(20)撤銷宣傳委員會。

丙: 追加十條

(1)本省陸海軍應盡量採用本省人。

(2)警備司令部應撤銷,以免軍權濫用。

(3)限至三月底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應改為省政府制度,但未得中央核准前,暫時由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之政務局負責改組,用普選公正賢達人士充任之。

(4)處委會之政務應于 3 月 15 日以前成立,其產生方法,由各鄉鎮區代表選舉該區候選人一名,然後再由該縣市轄參議會選舉之。其名額如下…"(略)

(5)勞動營及其他不必要機構,廢止或合併,應由處委會政務局檢討決定之。

(6)日產處理事宜,應請准中央劃歸省政務局自行清理。

(7)高山同胞之政治經濟地位及應享之利益,應切實保障。

(8)本年 6月 1日起,實施勞動保護法。

(9)本省人之戰犯及漢奸嫌疑被拘者,要求無條件即時釋放。

(10)送與中央食糖十五萬噸,要求中央依時估價,撥歸台灣省。

這十條內容,與原先的卅二條有雷同或相似之處,但因會場秩序混亂,無從整理,因此,原先的卅二條以及後來追加的十條,共四十二條,便在會議中照單全收而通過了。

「四十二條」大綱於 3 月 7 日下午通過後,當天下午四時多會議結束。由黃朝琴、王添燈、吳國信等人將四十二條處理大綱面呈陳儀。陳儀未看完全文,即勃然震怒,斷然拒絕。

處委會的宣傳組長王添燈,仍於當天(3 月 7 日)下午六時到台灣廣播電台廣播,說明二二八事件的原因和經過,宣讀四十二條內容詳情。

陳儀對處委會提出的四十二條處理大綱突然翻臉不認帳,主要關鍵在於他已確知中央已決定派兵來台。根據赴台鎮壓的廿一師師長劉雨卿後來的回憶,劉在3月5日即已接奉國防部及蔣介石的命令-「師屬各部應立即準備赴台」。3月6日劉雨卿飛抵南京晉見蔣主席,蔣介石面授機宜,3月7日午前,劉雨卿由南京乘美齡號專機飛抵台灣,旋即晉見陳儀,面陳蔣主席的意旨。足見陳儀從劉雨卿口中得悉蔣介石決意派兵時,處理委員會還沒通過四十二條大綱,所以等到王添燈等人向陳儀提出四十二條大綱時,陳儀已是有恃無恐,因此一反過去虛與委蛇的姿態,斷然翻臉拒絕。

蔣渭川在《二二八事變始末記》中透露:陳儀拒絕四十二條大綱之後,人心更加惴惴不安,處委會內部份參與四十二條提議的委員也開始感覺不妥。台北市長游彌堅於3月8日上午10點許召集多位處委會的委員到市府共商應變之策,會中決議由黃朝琴謁見陳儀,由劉啟光引領有關委員赴警備總部拜會參謀長柯遠芬,解釋並撤回四十二條建議,力求其諒解。結果,遭陳儀拒絕會見黃朝琴。

3 月 8 日中午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來到中山堂,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各委員談話。除肯定政治改革目標之外,呼籲勿牽涉軍隊之事以刺激中央,並願以生命擔保中央絕不派兵。

儘管處理委員會已在當天收回成案,宣布取消四十二條,對張慕陶所勸說的「勿牽涉軍隊之事以刺激中央」給予立即善意的回應,但是張慕陶並不能擔保中央不派兵來台。因為,正在他發重誓擔保中央不出兵的同時,蔣介石派往台灣的廿一師早已出發,將抵基隆外海,而在當天(3 月 8 日)傍晚登陸基隆。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不但無法挽救危機,本身也即將面臨噩運。

有了軍隊的抵達,陳儀完全不再理會處理委員會。3 月 10 日的中央社駐台北記者發佈陳儀解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消息:

台省「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近日之行動,越出改革政治範圍,幾近反叛祖國,陳儀長官今日下令予以解散。…………陳氏又稱:「至於國軍移駐台灣,係為保護全省人民,消滅叛徒,絕無其他用意。……」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 3 月 30 日所編印的《台灣省二二八暴動事件紀要》中,說:「 處理委員會之性質,原為容納民意,商討二二八事件發生後有關卹死救傷等善後事宜,詎該會成立以後,對此毫不商議,反進行種種越軌行動。其後,該會即摒棄政府所派五代表,而自演變為一種非法團體,從事叛亂行動……。」 既然將之宣佈為「非法團體」,指控其「從事叛亂行動」,因此,參與處理委員會及各地分會的積極人士,遭到整肅,也就順理成章了。

《台灣省二二八暴動事件紀要》附有「台灣各縣市暴亂情形簡表」,開列各縣市「暴亂」的「主動及附從者」名單,計約兩百名,並備註說:「 上列主動及附從者人名,係『二二八處委會』委員,及各組正副組長,暨各非法團體之負責人。」 很明顯地,陳儀當局準備將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的人員與暴動者混淆在一起,以便一網打盡。

柯遠芬早在 2 月 2 8 日當天就認定:「奸偽已經混入群眾中,積極地在煽動,因此我召第三處盧處長商討軍事佈置,同時計畫今晚戒嚴的部署。當時最感困難的是兵力不夠,……」 3月4日柯遠芬又說:「 事情如此變化莫測,忽晴忽雨,真是不知如何處理才好。此時我經過周密的考慮後,才決定儘速作軍事上萬全的準備。一俟他們叛國的罪證公開後,馬上使用軍事力量來戡亂。」

足見陳儀統治當局,早已有了預設立場的「內定結論」。後來的四十二條「叛國罪證」,只是作為「派兵戡亂」的藉口而已。四十二條要求,儘管具體而明確,但基本上仍肯定整個大體制,看不出有「叛國」、「叛亂」的意味。

陳儀起初利用處委會來安撫激進民眾的暴動與抗爭,故採容忍、尊重態度,承諾其改革要求,並作出改革與民主的假相。然而卻一面暗中向中央請兵入台,採取緩兵之計。但處委會的士紳,卻被陳儀玩弄於股掌之中。俟中央援兵一到,陳儀姿態立即丕變,不認前帳。不但所提的改革意見,全遭拒絕,本身反而成為被整肅的對象。陳儀早在 3月6日即向中央請兵來台,卻一面向台人表示中央絕不派兵。而被視為「叛國」的四十二條,是在3月7日下午才提出。再者,陳儀在拒絕四十二條的態度上,是在只看到「序文」而未見條文內容時便斷然拒絕,於此,可見其預設立場。四十二條內容被視同叛國,只不過作為引君入甕的藉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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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高雄先行大屠殺

3 月 6 日上午十時,高雄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高雄市政府禮堂召開會議。為避免事態擴大,故推派市長黃仲圖,市參議員彭清靠、涂光明、曾豐明、林界等七人為代表,向要塞司令彭孟緝交涉,希望彭司令能約束他的巡邏隊,不要再繼續射擊平民百姓或威脅委員會成員,並在處理委員會討論改革建議期間,將軍隊暫留於營區,不要外出。

不料,當七位代表一上山,彭孟緝隨即翻臉,當場扣押了四位代表,除了彭清靠之外,其餘三人被槍決,同時只准市長黃仲圖一人返回報告。而在黃市長尚未到處理委員會報告情況下,要塞司令便派三百餘位軍人,於吉普車上架機槍,士兵則手持著步槍,一路自要塞殺下來。不論男女老幼,見人就殺,掃射的子彈就像「西北雨」一般,接著屍橫遍野,哀嚎之聲不絕於耳。害怕的民眾躲在愛河中,「國軍」一看,河水上有水泡,知道有人,也不放過,向水中掃射一番後再離去。而處委會及一般民眾尚在禮堂中等待代表的回音,但彭軍已到,機槍步槍齊發,當場擊斃的約有四十人,傷百餘人。殺完後,轉換方向再殺。爾後將屍體任意丟入河中,鮮紅的血水流入西子灣,將灣內海水染成一片赤紅。參議員邱道得奉命勞軍進入市府,腳下踩的都是死屍,且血流滿地,一如泥濘。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回憶說,他被勒索大量金錢,才在一地下室中救出其弟,室內積血逾五公分。 這種慘無人道的屠殺一直持續到8日下午。

在軍隊屠殺稍歇之後,此時老弱婦孺才敢冒險出來尋覓親人屍體。累計死亡人數達數千人。而指揮此次高雄大屠殺事件的主角彭孟緝,非但沒有遭到譴責,反而獲得蔣介石贈勳頒獎,晉升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後又晉升參謀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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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後的屠殺

另一方面決定徹底鎮壓。 3 月 8 日大陸軍隊一到,陳儀、柯遠芬等就開始對無辜的民眾進行大規模的屠殺,尤其對於知名士紳、菁英份子等展開濫捕濫殺的行動。如基隆軍隊用鐵絲穿過人民的手或足踝,三人或五人一組綑綁在一起,裝入僅能容納單人大小的麻袋,拋入海中,基隆海邊到處是屍體。台北則將捕獲之人民約四五十人,從三樓推下,摔成肉餅,未死者再補以刺刀。高雄則將人釘在樹上,任由餓死,此種慘絕人寰的行徑,令人髮指。

軍隊登陸基隆後的情形,根據目擊證人(基隆人)向台灣史學者楊逸舟說:
「登陸的士兵對著碼頭工人與苦力,未加任何警告就突然用機槍掃射,瞬時有數十名、數百名的工人應聲倒下,悲鳴與號聲四起。市民見狀,便亂奔亂竄,慢一步的人就成為槍口的獵物。惡魔突然降臨,橫掃市街,死傷者倒在路面,到處皆是……。數百名被認為『暴徒』的人們,足踝被貫穿鐵線,三五人一組被拋進海中。有時,十數人一組,同鐵線貫穿手掌,有的已氣絕,有的半氣絕,統統綑成一團,拖入海中。不數日,無數的無名屍像海綿似的吸飽海水,浮上海面,漂到海邊來。」

住在基隆的許曹德,當時年僅十歲。軍隊登陸當天,他躲在門縫邊,窺見殺戮的鏡頭,以下是他的片段回憶:「我不知道什麼時間軍隊登陸,但聽到風聲,家裏準備緊閉店門、防止意外的下午,便聽到南榮市區方向傳來恐怖的槍聲、人群奔逃嘶叫聲、軍隊對行人吆喝站立聲、不斷的雙方向射擊聲。從店門的縫隙看出去,看到軍隊舉槍對任何起疑的人物,無論大人小孩一律射殺的恐怖鏡頭。直到黃昏,我們仍然不停的聽到外面恐怖的槍聲、機關槍聲、抓人的命令聲、喊冤枉的呼救聲,子彈甚至都打到店門,樓房外牆柱子也感到軍隊槍托的碰撞聲。直到深夜,整個市區戒嚴,平常晚上必然聽到的盲人按摩的幽怨吹笛聲、行人聲、馬路卡車聲,一下戛然而止,化為死城。第二天,恐怖加劇,街上任何人物移動、任何抗拒,當場被射殺。我們聽到附近軍隊衝進巷子、民房,搜捕嫌疑人物。我們偷偷看到馬路上一批批青年在槍尖下被押向市區,看到一輛輛軍用卡車載著面露恐懼的青年駛向市區。我們看到馬路邊從昨天躺臥到現在,今天又增多的一具具屍體,我看到比戰爭時期被轟炸、被飛機射殺的場面,更驚怖百倍的鏡頭,射殺一個人就像踩死一隻螞蟻一樣。我們整天都活在極度的恐懼中,不知這些野蠻軍隊,會不會衝進我們店裡搜捕,此時,任何二十幾歲的台灣人,只要踏出門口,休想活著回來。」

9日,由上海開來的第 21 師也已抵達,登岸時又開始大殺一陣,但劫運未滿,在石延漢市長的指揮下,警察隊到處捕人,捕了數百個所謂的「奸匪」、「暴徒」,用鐵絲穿過足踝,每三人或五人一組,捆綁一起,單人則裝入麻袋,投入海中,天天海面皆有死屍浮出。要塞司令史宏熹也率領武裝軍人逐日大捕大殺,其屠殺方法,殘酷絕倫,二十名青年學生,被割去耳鼻及生殖器,然後用刺刀戳死。因此,被陳儀記大功一次。不但所謂的「奸匪暴徒」殺光了,殺得興起,連基隆參議會副議長楊元丁也被當成「奸匪」投入海中。

美國國務院所刊行的《對華白皮書》中,曾提到軍隊濫殺的情形:
「 3月9日起,發生廣泛而無差別的殺戮行為。在美國領事館員的宿舍前面,工人並未有任何挑釁行為,就被刺刀刺死。也看到軍人搶奪行路人的錢財。婦女從家中被拉走,老人跑出去抗議,即被兩個軍人砍倒。服務於教會醫院的一位加拿大籍護士,勇敢地奔梭於槍彈中,搶救受傷的人們。當她帶領負傷者往醫院的途中,軍人從後面開槍把負傷者射死。年輕的台灣青年被綑縛起來,用鐵線貫穿手掌,拉過街道盡端。教會附近,一個小學女教師從後面被擊,被掠奪。有一美國婦人的家,受到附近陣地的機槍射擊,一個英國企業家要去救她,子彈貫穿了他的衣服,幸未打中身體。另一個外國人看到一個騎自行車的青年,被憲兵叫下來,用刺刀刺穿了手掌。有人要躲,有人要逃,可是人們被射擊。軍人看到任何喜愛的東西,即掠奪過來。3月10日,領事館附近萬華一帶,許多商店主人被射擊。」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開會地點中山堂,自3月8日下午以後,頓然成為慘絕人寰的殺戮戰場。根據一位任職法院的目擊者口述:「陳儀於 8日下午,最先派了一個大隊包圍中山堂,其中的一中隊衝進中山堂內,把各樓各室正在處理各部門事務的學生、青年共兩百多名,亂殺一陣。有的被刺刀刺死,有的被推出窗外,當中有幾個女學生,被抓住長髮拋出窗外,發出悲鳴,青蛾似地從空中亂舞而下,罵著中國兵:『鬼畜生的支那兵!』『阿母!救人啊…』,直到氣絕。從四樓掉落下來的人,頭破骨折,當場死亡。但從二、三樓被拋出來的人,只是半死,這時在外面待機的士兵,就再用刺刀刺死。屍體手上帶錶的被切斷手掌,指頭帶戒指的被切斷手指。愈來愈多的士兵在搜索屍體身上的口袋,鈔票被搜光。」

自 9日起至13日之間,足足四晝夜,到處都是軍隊在開槍,或遠或近,或斷或續,市民因要買糧食外出,動輒遭射殺,因此馬路上,小巷內,鐵路邊,到處皆是死人。鮮紅的血、模糊的肉,比二二八當日不知多了幾十倍,這些死者都是台灣人。士兵看到台灣人的怪裝束,不問話,即開槍射殺。遇到大陸人則不加盤問。

至於嘉義一帶的民兵,圍困水上機場的局面,自9日以後,台北的飛機裝運糧食彈藥及部隊增援機場內的軍隊而漸趨改觀。加上一位嘉義的名人劉傳能(半山),從台北趕回,遊說嘉義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和嘉義士紳們,希望即刻撤退水上機場外的包圍,恢復水電,殺豬宰羊,供應糧食給受困於機場要塞內的軍隊,以作「和談」條件,於是,守在機場外及戰壕內的民兵,終於撤守。這個局面,也是埋下了陳澄波、潘木枝、盧炳欽等「和平使者」被捕遭槍斃的命運。

台中方面的謝雪紅,於13日以後,隨著二七部隊退入埔里。二七部隊並於烏牛湳一帶與國府軍發生激戰,最後潰散。


台灣旅滬六團體對於當時全島多處民眾遭屠殺的慘況,有如下的記述:
「屠殺方法殘酷無倫,
(一)如基隆車隊用鐵絲穿過人民足踝,每三人或五人為一組,捆縛一起,單人則裝入麻袋,拋入海中,基隆海面最近猶時有屍首。
(二)高雄軍隊對集會中千餘民眾用機槍掃射,全部死亡。
(三)台北行動隊便用機槍及坦克彈殺害平民。
(四)基隆軍隊割去青年學生二十人之耳鼻及生殖器,然後用刺刀戳死。
(五)台北將所捕平民四、五十名由三層樓上推下,跌成肉餅,未死者再補以刺刀。
(六)高雄將人釘在樹上,任其活活餓死
(七)卡車上巡邏兵見三人以上民眾即開槍擊殺。
(八)哨兵遇路過民眾,不問情由開槍擊殺。
(九)各地大批逮捕平民、未經審訊即綁出槍決或半途而處決。
(十)嘉義、台南一帶人民因聞蔣主席與白部長一律從寬免究之廣播後,向當局自首竟被捕槍決。(十一)軍隊以『清鄉』為名,向民家搜查,將財物取去復殺人滅口。」


濫捕濫殺

陳儀當局自3月9日以後,即開始有計劃地逮捕台灣的知識菁英。許多著名的教授、律師、醫師、作家、民意代表、教員……等地方領袖、社會名流,紛紛被捕,或下落不明,或公然處決。他們之中,絕大部分的人都未曾參與任何暴動,但卻慘遭不測。例如: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留學歸來的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台大教授林茂生,於3月10日清晨被謊稱台大校長有事找他的情治人員帶走,一去不回。據聞,其屍體被裝在麻布袋內,棄入淡水河裏。同樣也是從哥倫比亞留學回來的台灣本土金融先驅,大公企業的創辦人陳炘,於3月11日清晨六時許,在病榻中被刑警叫走,也一去不回。省參議員、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宣傳組長王添燈被憲兵捉走,最後遭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命衛兵在其身上淋汽油,點火燒死。其他像省教育處副處長、「人民導報」社長宋裴如、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李瑞漢、及其弟律師李瑞峰、醫學博士施江南、「台灣新生報」總經理阮朝日、「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編輯吳金鍊、台北市參議員黃朝生、徐春卿、李仁貴、陳屋,以及前新竹地檢處檢察官王育霖、省參議員兼制憲國大代表林連宗、著名的抗日運動社運家廖進平、淡水中學校長陳能通……,也在3月10日左右展開的大整肅中被捕遇害,連屍體都下落不明。

基隆市參議會副議長楊元丁被槍殺後,屍體棄入基隆海邊。省立宜蘭醫院院長郭章垣,與其他七名地方人士被士兵逮捕後不到十二小時,就被槍殺於頭圍鄉,後被推入土坑掩埋。著名的畫家嘉義市參議員陳澄波,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主任陳復志,以及嘉義市參議員潘木枝、盧炳欽、柯麟等人,因擔任「和平使」赴水上機場交涉,卻被逮捕,最後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岡山教會牧師蕭朝金,於事件中勸年輕人勿輕舉妄動,也一樣遭士兵逮捕,槍殺於岡山通往大岡山的平交道旁,死前受盡酷刑,鼻子、耳朵都被割掉。

花蓮縣參議會議長、制憲國大代表張七郎名醫及其兩個兒子張宗仁(醫師)、張果仁(醫師),於4月4日同一晚無故被捕,當夜父子三人被押解到鳳林鎮郊外的公墓慘遭凌辱後槍斃。身上衣物也被剝洗一空。

如上述這類菁英分子遇難的個案,實多不勝舉,而且他們之中,幾乎都沒有經過公開的審判。遇難冤死者,不可勝數,至於被捕坐獄者,則更不知凡幾…。 但不得不提的是,許多在動亂中,勸人勿妄動,保護大陸人,出面調解的地方領袖,反而在大整肅中被捕遭陷。

228大屠殺

http://taiwancivilgovernment.ning.com/forum/topics/228da-tu-sha-liao-dong-qing-de

228大屠殺!

228這是一個讓台灣人永遠永遠都無法忘得掉的3個數字的組合,這也是一件有計劃和有預謀的「大屠殺」,更是一件讓「神人共憤」的世紀大慘案,從事發的 1947年至今年2009年,剛好是整整62年,62年了!「228」屠殺事件的歷史檔案,到現在還未全部能予以開放,這是所有台灣人的「恥辱」,也是「中國國民黨」鐵了心,吃定了台灣人民不說,更把台灣人吃得死死的!不公開「大溪檔案」,不道歉、更不賠償,也不想追查原兇。「中國國民黨」一付老神在在的「問心無愧」的人模人樣,似乎在對台灣人說,你還想怎麼樣?你還能怎麼樣嘛?人都殺了,你就認了吧!弱者,你的名字就叫做「台灣人」!

「中國國民黨」至今仍然不敢公開「228大屠殺」的真正檔案資料,能賴就賴,並一再粉飾太平,尤其是馬英九把「228大屠殺」定為「官逼民反」,這種行徑更是不能饒恕及放過,他們就只會對台灣人說,要用愛及寬恕來看待228,就是不肯公開228事件的檔案資料,並追查元兇及道歉賠償,這些中國人從來就把台灣人看成是「二等國民」,一直以來都把台灣人踩在腳底下,還把台灣人的善良當作是「懦弱」可欺!

無論是從那一方面的資料,都可以再再顯示出,蔣介石是「228大屠殺」的元兇,也是屠殺台灣人的大魔頭,在1947年發生228事件的同一個時間,蔣介石人並不是在中國大陸的任何一個地方,而實際情況是蔣介石當時是「躲」在台灣高雄的西子灣,陳誠則是因為沒地方可以住,所以就躲在北投的陸軍醫院裡,當時美國還沒有允許蔣介石等人,可以進入台灣地區,所以蔣介石和陳誠等人,不敢公開出現在台灣,只能用「躲藏」的方式待在台灣。

由於在中國大陸所發生的「國共內戰」,由蔣介石所率領的國民黨軍隊,一直在節節敗退,蔣介石更是被毛澤東所領導的「紅星軍」打得無處可逃,灰頭土臉,這時候的蔣介石就像一隻垂頭喪氣的公雞一般,在「228大屠殺」還沒發生之前,蔣介石請他的夫人蔣宋美齢和美國陸軍陳納德將軍,偕同飛到美國首都華盛頓,到白宮晉見當時的美國總統杜魯門,蔣宋美齢向杜魯門苦苦哀求,而且又是嚎啕大哭,一會兒又是哭鬧不停,逼得杜魯門總統不能不首肯允許,蔣介石一行人能流亡並進入台灣逃命。

「228大屠殺」事件並不是偶然或者是突發事件,第二次大戰結束之後,蔣介石己經先請求過麥克阿瑟將軍,希望能讓他的流亡政府進入台灣,但是被麥克阿瑟將軍給嚴厲拒絕,因為在第二次大戰結束之後,台灣和澎湖是己經屬於美國海外的領土,麥克阿瑟將軍是負責整個亞洲區域,而台灣和澎湖也是他的管轄範圍。蔣介石只好請他的夫人前往美國,而蔣介石和陳誠等人就「躲藏」在台灣,一直等到杜魯門總統點頭答應為止!除了接收及遺送日本軍民回日本之外,另外還有維持台灣和澎湖當地治安及秩序,一旦任務完成之後,中國部隊及中國派來的接收人員必須全數離開台灣和澎湖,這是麥克阿瑟將軍的命令。雖然中國的蔣介石和美國的麥克阿瑟將軍,兩人都是貴為5星上將,但是以職權來區分,蔣介石的職權範圍只有在中國戰區裡,而麥克阿瑟將軍則是負責整個亞洲區域,也包括中國在內,所以蔣介石還是要聽命於麥克阿瑟將軍的指揮。

蔣介石派了陳儀將軍代表美國來接收台灣和澎湖,但是上自陳儀下自每一位接收人員,乘著這個大好時機,貪污腐敗並且又壓榨勒索恐嚇取財,讓台灣人積壓怨恨,一忍再忍,到了1947年的2月28日,這一天就像火山爆發,一發不可收拾。在台北市的煙酒公賣局,緝查私煙小組在這一天,又如往常慣例,開車出去沒收走私的香煙,然後又準備在中午過後拿出來拍賣,還是原來那批私賣香煙的小販,拿出金錢來贖回在早上被沒收的香煙,這些緝查小組人員把錢放入自己的口袋裡,但是在2月28日這一天,有一個賣私煙的女子,苦苦哀求緝私小組能放過一次,這幾個中國人不但對這名婦女,拳打腳踢,而且還拔出手鎗,並用鎗柄來擊打婦女,這時看不過去的台灣人越聚集越多,並挺身打抱不平,這時侯中國人竟然當場開鎗射殺台灣人、、、、、、、、。

「228大屠殺」就由此開始,由一件「無法無天」的緝私人員他們的「不當」勒索敲詐,引爆出整個台灣示威行動,蔣介石這時侯人正在高雄西子灣「躲藏」著,彭孟緝當時官拜上校,是高雄要塞司令,當時他是負責保護蔣介石的人身安全。陳儀在那個時侯是反對蔣介石的,而且蔣介石人在高雄,再三下令陳儀必須大開殺戒,陳儀當時是不願意向台灣人動手,所以蔣介石只好下手諭,並請專人從台灣搭飛機帶到中國大陸,從中國大陸調動三個師的部隊,緊急開拔遠赴台灣鎮壓殺人,等到支援部隊到了台灣之後,兵分兩路,一支從北部基隆港一上岸之後,就立卽見人就射殺,不管男女老幼,也不管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一律全部格殺勿論!然後再把屍體拋入基隆港外海,紅色鮮血染滿了整片海面,因為水面上漂浮了無數的台灣人屍體,不分男女老幼,眞是慘不目睹!

另一支部隊就從高雄港登陸,在蔣介石的「格殺命令」之下,彭孟緝率領援軍部隊,從高雄一路殺進台南和嘉義,並一直殺到台中再往北部殺戮下去。這群中國軍隊從來沒有打過勝戰,和日本打了8年的連戰連敗的「逃亡」戰,幸虧有美軍參戰才打敗了日軍。二次大戰結束之後,又碰上中國共產黨的部隊,又是重複的一場「逃亡兼逃命」的戰爭,好不容昜登陸台灣,這些中國軍隊把台灣人當作日本人來大開殺戒,中國軍隊也只有面對手無寸鐵的台灣民眾,才打贏了第一次勝戰。

也有相當多的中國平民,也被中國軍隊所射殺,中國軍隊在殺了自已的中國平民之後,反而誣陷說是被台灣人所殺,其實如果真的是被台灣人殺的話,那為什麼有那麼多,不計其數的台灣人,甘願冒著生命危險來出面保護及收容,這些素昧平生也不相識的中國平民呢?

中國軍隊為了殺更多的台灣人,設下陷阱列出有名望的知識份子及紳士的「死亡名單」,也包括許多的教授,誘騙他們出來談判,然後立卽當場槍殺。更有計劃有預謀的列出一份名單出來,並一一捕抓再鎗殺。彭孟緝因殺台灣人有功,蔣介石特別破格讓他晉身兩級到中將,特升他為警備總司令。可以確定的是,陳誠和「228 大屠殺」沒有任何關係。

在這場「228大屠殺」事件之中,蔣介石到底殺了多少台灣人?按照「中國國民黨」的公開資料,顯示有一千多人被殺,他們另外又強辯說外省人被殺也有一千四百多人,「中國國民黨」簡直是黑心黑到底了!是同樣的一批人嗎?還是只有「中國人」被殺而己,而台灣人一個都沒被殺嗎?。他們所說的話能相信嗎?

根據美國國會的檔案資料,記戴著有四萬八千多人被屠殺!相信這數字是較保守的,但還不是最確實的。日本在統治台灣51年期間,制定了戶口名簿制度,有人遷進遷出或者有嬰兒誕生或有人病死,都要去有關單位確實改正落實,否則會被日本大人(警察)查到要罰款的。在這方面日本做得十分進步及有效率。這樣反而讓 228大屠殺之後,要追查「中國軍隊」鎗殺了多少台灣人而留下了一個正確較無誤的被「屠殺」的人數,經過全台灣和澎湖的戶口調查,總共有十二萬多個台灣人失蹤。而「中國國民黨」說有一千四百多名的「中國平民」被殺,這個數據是怎麼換算來的?以什麼方式做為根據嗎?真是妖言惑眾!滿嘴的胡言亂語!真正的情況是「中國人」不但槍殺了台灣人,更槍殺了中國平民。

今年是「228大屠殺」事件,滿62週年記念,「中國國民黨」連一點點、一絲絲的悔意道歉都沒有,馬英九更是「理直氣壯」的要求台灣人心中要包容,要有寬恕,並嚴厲警告台灣人不要操作族群對決及破壞族群和諧。尤其是在2007年「228大屠殺」60週年前夕,蔣介石的兒媳婦蔣方智怡,手拿一張影印的蔣介石的日記,要為她的公公強辯說,228事件發生之際,她的公公蔣介石人在中國大陸,因不知道台灣真正的情況,所以誤聽陳儀的說詞,才派軍隊來台灣。228事件發生當時,蔣介石人在高雄西子灣直接下令調動3個師的部隊緊急赴台鎮壓,根據美國國會的檔案資料,記戴著有四萬八千多人被屠殺!相信這數字是較保守的,但還不是最確實的。

我們可以看看像馬英九和蔣方智怡女士,的說詞及神態,完全顯示出「中國人殺台灣人」一點都沒錯!而且絕大部份的在台灣的中國人也都抱有這種「心態」,從來沒有看到中國人在為「228大屠殺」在道歉,一個都沒有!只看到前任及現任的台灣總統,代表政府向台灣人民道歉,很奇怪的場面,「台灣人向台灣人」道歉!台灣人不應該這麼「懦弱」!難怪會讓在台灣的中國人騎到頭上去!

「228大屠殺」是件國際大慘案!62年了!「中國國民黨」至今仍然不道歉,也不願公開真相,更不想追查元兇及賠償!台灣人應該團結起來,結合民間的力量,向國際法庭投訴「228大屠殺」事件的始末真相,這是種族屠殺事件,沒有年數限制,被告人就是「中國國民黨」,把所有的文件及照片証據全都呈上國際法庭,在美國的台僑人士,也要透過美國會議員的力量,要求美國政府公開1945年至1948年之間的台灣檔案資料,「中國國民黨」不敢公開「大溪檔案」,那就請美國國會公開這三年的台灣檔案資料,其中更包括了「228大屠殺」事件的秘辛在內!誠如前總統陳水扁先生所說的「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
(廖東慶/泛亞人權基金會秘書長)

從西方輿論看扁案

http://taiwanyes.ning.com/group/changqingtalkshow/forum/topics/cong-xi-fang-yu-lun-kan-bian

從西方輿論看扁案

曹長青


陳水扁前總統被判無期徒刑,在台灣內部引起兩極反應:國民黨立委歡呼,甚至還說判得輕。如果這種「罪」有死刑,他們把陳水扁拉出去執行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但台灣的綠營,則從扁案剛爆發時的挺扁反扁分歧,到現在幾乎一種聲音:強烈支持陳水扁的司法人權,認為這是馬英九和國民黨的清算報復,是政治審判。藍綠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到底哪一方更接近真實?

俗話說「旁觀者清」,從西方媒體對扁案判決的報導,可以看出國際的輿論傾向,有助於島內的人們看清此案的性質。

「法院淪為執政者工具」

法國主要通訊社「法新社」在報導扁案一審結果時,引述專家看法,質疑這可能使台灣「淪為『香蕉共和國』(即政治腐敗的政府)」,擔憂「法院已淪為執政者的工具」。該報導還特別提到,曾有三十位國際學者連署公開信,指出馬政府「對司法系統的侵害」,危及陳水扁公平受審的權利;這些國際學者呼籲解除羈押,讓陳水扁有更公平機會為自己辯護。

雖然說「新聞報導」不是主觀評論,但引述哪種專家的意見,也可看出報導的記者以及這家媒體的傾向。法新社的報導明顯有對陳水扁一案判決不公的質疑。

美國大報《洛杉磯時報》在報導此案時則明確說,扁案判決是一場「充滿政治味的貪污審判」,該案從一開始就是「強烈的政治戲劇」,陳水扁「扮演殉難者的角色」。該報引述美國智庫「戰略和國際研究中心」台灣問題專家格拉澤(Bonnie Glaser)的分析說,「這是一個相當重的判決……也將很難讓人說這是沒有政治動機的判刑,並可能產生深遠的政治影響。」

「政治仇殺交響曲」

美國另一家大報《紐約時報》則引述紐約大學法學教授厄珀姆(Frank Upham)的評論指出:「扁案一審有很多問題,臨時換法官,新法官不給辯護律師完整的機會辯護,都是很嚴重的錯誤。」這位知名的美國司法學者認為,繼續羈押陳水扁的理由無法成立,「既然周占春沒有羈押陳水扁,蔡守訓就不應該羈押他,因為讓審判過程展現公平性,是很重要的事。」

英國知名的《經濟學人》雜誌則指出,從扁案一審可以看出,台灣的「司法制度再次受命於國民黨」:長期羈押,換法官,而且換成原來判馬英九(貪污特別費)無罪的法官;這個法官判馬英九的助手(余文)一年刑期,卻把陳水扁的助手分別判二十年和十六年。該報導引述評論說,「這是國民黨與馬英九合奏的政治仇殺交響曲」。

「司法受命於國民黨」

在中國,雖然官方控制媒體,但也有不同的聲音。福建一位擁有碩士學位的科技人士在網上撰文(被東森新聞網等轉載),題為「為陳水扁說幾句公道話——他像極了文革時的劉少奇」。文革時,劉少奇是中國國家主席,不僅遭到全國輿論鋪天蓋地的謾駡,更被紅衛兵拉去批鬥。當時劉少奇特意帶了本中國憲法,想為自己法律辯護,但根本沒有用,因為對他的批鬥,是毛澤東下令的,完全是政治清算。最後堂堂中國國家主席竟被長期關押、折磨致死;送到火葬場時,連名字都沒有,只是一個代號。這成為毛式中國政治黑暗的經典。

陳水扁今天的處境,跟當年的劉少奇很相像。扁案一開始,馬英九就定調說,這是「馬可仕」,等於變相給檢方下指令。隨後對陳水扁的鋪天蓋地的媒體爆料、輿論審判、報紙定罪、名嘴討伐,未審先判,造成人人喊殺喊打的仇恨氛圍;以所謂道德理由取代司法的無罪推定與程序正義,進行政治清算等等,做法幾乎跟中國文革時是一樣的模式。

文革時,中國的法院等都被毛的紅衛兵摧毀。而在當今台灣,國民黨前秘書長許水德曾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現在仍然如此,所以《經濟學人》的報導才說,台灣的「司法制度再次受命於國民黨」。

美國從未起訴前總統

清算前朝官員,不僅司法嚴重不公,更無法建立民主憲政制度。這方面的歷史教訓太多了。法國大革命時,羅伯斯皮爾們,今天把國王路易十六送上斷頭台,明天判決各種所謂敵人,不僅製造出紅色恐怖,最後他們本人也上了斷頭台。雨果在總結他一生思想的《九三年》中說,「在他們判決路易十六上斷頭台時,羅伯斯皮爾只有十八個月可活,丹東十五個月,馬拉五個月三星期,聖法葉只有一天。」這就是革命、報復、血腥、清算的結果。

因此美國法學家厄珀姆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特別指出,美國就沒有起訴過任何前總統。例如水門案時,「檢方原可起訴前總統尼克森,但隨後尼克森被福特特赦。即使可以用偽證罪起訴柯林頓總統,但我們沒這麼做。」就是美國在這方面相當謹慎,畢竟兩黨都有各自的支持者,如果就是黨派傾軋,無情打擊政敵,那麼其結局就是冤冤相報,根本就不會有穩定、正向的兩黨政治和憲政民主。

今天,馬英九以為背後有中國撐腰,有國民黨的立法院多數,有泛藍媒體的呼風喚雨,就可以為所欲為;但他忘記了,還有國際輿論,還有台灣人民手裡的選票。一切不公不義,殘忍陰毒的政治,都將被歷史記得,並將最後受到正義的審判。

——原載台灣《蓬萊島》雜誌2009年9月23日社論

經濟學人:阿扁之審

[原文連結]: The trials of Ah-Bian
http://www.economist.com/world/asia/displaystory.cfm?story_id=14456921

譯文出處:
http://badangelsays.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18.html





台灣前總統受審為突破性創舉,但司法程序缺失可恥

經濟學人
Sep 17th 2009
From 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


一齣震驚台灣的法律劇在九月十一日到達了頂點,於2000-2008擔任總統的陳水扁因貪污、洗錢與收賄被判處無期徒刑。他不良於行的妻子也同遭判無期徒刑。這並非整個事件的結束,因為展望未來,將有漫長的上訴過程。不過,讓卸任元首接受制裁在台灣乃前所未有之事。事實上,下台的統治者接受法律而非人民制裁,是華人歷史上鼓舞人心的第一次。也正因此,陳先生受審過程中所彰顯出的司法體系缺點讓這個成就大打折扣,更讓人感到遺憾。


讓我們快速回顧事件發展的源頭至今。在國民黨獨裁統治的「白色恐怖」時期,來自富裕家庭的佳人吳淑珍深為人稱阿扁的貧窮農家子弟的理想傾心,阿扁善加利用他很早就展現的律師天份,爲正義、人權和民主奮鬥。而吳淑珍爲此付出了肢體的代價,在一次拜票活動中,她的雙腿被鐵牛車來回輾了三次。這可能是國民黨殺手的傑作。她的後半生從此被困限於輪椅上。


阿扁反抗獨裁政制和腐敗的努力倍增。反對勢力的努力逐漸開花結果,民主降臨台灣。2000年,阿扁以民進黨主席的身分贏得總統大選,推翻了國民黨半世紀以來的執政權。他以總是深具爭議性的手段,藉由重整政府體制和打造與中國大陸壁壘分明的台灣意識,進一步推動台灣的民主化。但這個畢生反貪腐的鬥士經證明,不論從哪個標準來看,也是相當腐敗,大概只有過去的國民黨可與之相比。


從醜聞初顯跡象起,陳先生的支持者經過三年的時間,才正面體認到他們所支持的政治人物辜負他們的程度。民進黨不論是情感或是選票都受到重創。而至於陳先生的心理,則是個偉大的悲劇故事。他的朋友說居高位使謙卑的人變得驕傲。他們也強調陳家的苦痛。在較坦白的時刻,陳先生曾經坦承一直對吳的殘障懷抱罪惡感。他的妻子似乎也以此為理由:難道她不值得擁有幾顆圓石大小的珠寶嗎?在陳先生少數幾次公開表達悔意的場合,這一直是他的理由,不過過去的支持者認為他的道歉還不足夠。


不過,雖然支持者對陳先生的觀感有極大的轉變,但司法官處理陳先生案的方式也已引起多方關注。很多人說,最好的情況下,司法也已經有一腳陷入過去的壞日子了,最壞的情況則是司法體系直接聽命於重掌政權的國民黨。


關切者最主要的擔憂來自於陳先生在受審前與受審中被羈押,包括一個月的單獨監禁。沒有人妥善解釋爲什麼,在原承審法官將阿扁自審前羈押釋放(但飽受國民黨政治人物強烈抗議)後,該法官遭到撤換。新指派的法官蔡守訓很快的下令再度羈押陳先生。蔡先生恰巧曾經主審過繼陳先生後當選總統的國民黨馬英九稍早的案子,當時馬英九被控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以與陳先生類似的手法濫用特支費。但是蔡先生判馬先生無罪,只判馬團隊一名經手的幕僚一年徒刑。


陳先生的支持者指出,陳先生被判無期徒刑,另兩名幕僚分獲20年與16年徒刑,顯然是馬先生操控,由國民黨執行的政治追殺。這樣的指控與哈佛法學院畢業的律師馬先生的乾淨形象大相逕庭。這也讓人質疑,台灣法治民主的程度到底有多深。但是,將陳案的缺失歸咎於剛剛擺脫金錢操控和受命於極權統治、進步到司法獨立與講究程序正義,尚不完善的司法體系,其實比較合理。六年前,台灣糾問法官制度轉變成中立的法官聽審控辯雙方攻防(譯註,刑事訴訟法改革)。蔡先生在審理陳案期間對陳先生的敵意顯示他仍擺脫不掉某些老舊的態度。


更有甚者,檢察官龐大的權力,包括在個人不知遭控何罪名的情況下予以審訊,仍然是民主的汙點。同樣可恥的是檢察官在年度晚會中模仿陳先生抗議被銬上手銬遭羞辱的知名動作為餘興橋段。政府對此沒有任何譴責。而如今法務部更因為陳先生的律師鄭文龍質疑司法程序的公平性而揚言要將他移送懲戒(譯註,原文是 disbar撤銷律師資格,但台灣法務部僅有移送懲戒的職權,律師懲戒是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的職權)。馬先生當年在哈佛的老師,現執教於紐約大學的孔傑榮教授表示,這與中國迫害人權律師之舉有異曲同工的味道。


作出正確的結論

你會對台灣法治的未來作出什麼樣的結論,端視你是否相信陳案是出自政治動機。如果你不認為陳案受政治影響,(畢竟這個案子的調查其實是從他還在總統任期內就開始),那麼前總統受審案無疑是個里程碑。此外,司法體系也對這個案子的缺點有所反應。例如,檢察官堅持參與並錄下被告與辯護律師會面的做法,多虧陳先生的抗告,已經被宣告違憲。


更讓人值得探究的是,國民黨現在用全然不同的態度去看待整個極模糊的政治經費支配問題,改革派的陳先生當年早該將政治經費問題視為民主毒瘤予以改革,然而他不但未採取行動反而自己也陷進去。最重要的是,中國官方對其深痛惡絕的台獨心腹大患被扳倒的反應幾乎是無聲無息。畢竟,中國要是爲台灣追捕貪腐領導人的行動大聲喝采,可能會鼓勵中國人民錯以為他們自己的統治者也該有同樣的下場。



版權為經濟學人所有,本譯文僅供練習參考,無圖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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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說:這篇文章的另一個重大意義,是終於有外國主流媒體正視到陳水扁案的審理有諸多程序缺失(台灣英文媒體不算),以相當篇幅討論本案的「程序正義」。對於不熟悉台灣或不熟悉陳案而又習於法治民主的外國讀者,那他們可能就會多想想:如果有這麼多程序疏失,爲什麼這個案子還會繼續成立,而不是早早被法官丟出庭外,宣告mistrial((因訴訟程序錯誤造成的無效審判);而在諸多程序疏失下成立的有罪判決,又有多少意義?此外,台灣檢察官過去堅持在被告與辯護律師會談時也要參一腳的行為,在真正的法治國家中根本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很悲哀的,在台灣,這卻是陳水扁力爭而來的改變成果。這篇文章是寫給英文世界的讀者看的,我想他們讀了本週的文章後,將會有很多思考,甚至有興趣更了解台灣的法治與民主進程。



後記:
1. 感謝阿公,摸你解結,漢堡和阿零網友大力協助與指正。如有錯誤或意見請各位不吝留言指教。
2. 感謝wunch網友提出指正,2000年3月時的民進黨黨主席是林義雄先生


轉載本文請記得註明原文,譯文出處,謝謝

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

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

http://taiwancivilgovernment.ning.com/forum/topics/1tai-wan-guan-xi-fa-dao-di-you

(1)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

在美國或者在臺灣,還有很多臺灣鄉親,對美國政府十分不信任及不安,當然也不能怪他們,因為他們心中的恐懼其來有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越戰」!美國第 37任總統尼克森,他並不是一個政治家,而是一個名符其實的「爛政客」!越南就是在他手裡被出賣!越戰打了十餘年,而且美軍陣亡人數超過5萬人以上,尼克森為了儘快從越戰之中脱離,不惜逼迫當時的越南總統阮文紹,簽下「巴黎和約」,並向阮文紹信誓旦旦的保證,絕不背棄越南於不顧,並且也會保護西貢的安全,尼克森不但欺騙了阮文紹,也瞞騙了美國參衆兩院的所有國會議員。

「巴黎和約」出賣了越南,並導致越南整個淪陷,後來演變成歷史上第二大海上大逃亡的慘劇,僅次於發生在1949年「中國」内戰,「中華民國」亡國的海上大逃亡的悲劇!尼克森出賣了越南,但是卻没有任何法律來懲罰他的不法作為,但是後來尼克森卻因為「水門」案,引咎辭職,上帝還是公義公平的!在卡特總統上臺之後,急於想和「中國」建交,竟然準備和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断交、毀約及撤軍。美國參衆兩院的國會議員,怕再一次發生出賣「越南」事件重演,所以共同制定了「臺灣關係法」!

2009年是美國參衆兩院的國會,在1979年所制定完成「臺灣關係法」第30週年記念,這30年以來,「臺灣關係法」內的18項條文從末被更改任何一個字或符號,這是因為「臺灣關係法」是美國國內憲法,也是州憲法,它的權威性,已經遠遠超過一般的美國聯邦憲法的條文,如果「臺灣關係法」是一般美國聯邦憲法的話,任何一位國會議員,發現其中有任何不妥的話,可以提出「修正案」來更改「臺灣關係法」其中的任何條文,例如以第一修正案,或者是第二修正案等等,但是這30年以來,從未有過這種情況發生過,這是因為當初在制定「臺灣關係法」的時候,是以制定最早的13州的聯邦憲法的精神來制定的,這是任何人都不能也無法更改的憲法!

尤其是「臺灣關係法」是針對美國總統及(國防部及國務院)內閣官員所制定的,強制一定要確實遵守「臺灣關係法」,否則就是觸犯聯邦重罪,如果美國總統對臺灣的安危,若是袖手旁觀,或者是漠不關心的話,而導致臺灣發生危險及動盪不安的話,美國國會議員,可以依據「臺灣關係法」對美國總統提出彈劾的提案,只要有國會議員提出彈劾,如果符合以上情節的話,這個彈劾提議,是可以馬上成立,美國總統不光光只有下臺而己,甚至還要坐監服刑,從20年以上到無期徒刑,或者還有更重的刑責,而且後任總統不能對因觸犯了「臺灣關係法」而被彈劾下臺的卸任總統進行任何的「特赦」!不管有多少正確或正當的理由,美國政府,絕對不能放棄美國的海外領土--臺灣和澎湖!(待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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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

「臺灣關係法」真正原始的條文,上面寫得非常清楚,美國對臺灣的領土安全,對臺灣經濟繁榮的發展,還有對臺灣人民的民主自由及人權的保障,而且如果發現其中一項,有任何不妥及壓迫不當的話,美國政府必須不計任何手段及代價,來糾正及裁決,這一點筆者在後面會提出證明出來,但是這3點並沒有明確的寫在對國外所公佈的「臺灣關係法」條文上面,美國政府和國會都一致認為,不需要對國外,解釋「臺灣關係法」的真正實質的內容,因為這是美國的「家務事」,不關外人的屁事!

美國的政策是採取「模糊政策」,故意用耍太極的方法,來讓外人摸不著頭腦,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以致外人都不把「臺灣關係法」當作是一回事,因此而漠視及不受重視,這一點美國政府是做得相當成功,但是請不要忘了解釋權和執行權,都掌握在美國政府的手裡!30年了,「模糊政策」在開始的前21年,這個政策是非常管用的,但是在 9年前,卻開始不管用了,公元2000年臺灣發生第一次政黨輪替,3月18日總統選舉之夜,「國民黨」知道選舉輸了,竟然在臺灣高雄縣集結一批軍隊,準備北上「政變」!

C I A(美國中央情報局)駐臺北分站,收到臺灣駐南部C I A特工的報告,除了緊急向美國白宮及國務院報告之外,也向太平洋軍區司令部報告,隨後駐守臺北分站所有的C I A特工群,全部南下去阻擋這場即將「政變」的軍事行動,駐守在沖繩群島和關島上的美軍,已經接到指示,美國空軍F-15E及F-16C/D戰鬥機群都己經加滿油及掛滿殺傷武器,如果這一群CIA特工,要是無法阻攔得了的話,美軍太平洋軍區司令部,就直接下達命令,指揮美軍戰鬥機群去轟炸,這一支集結在臺灣南部高雄縣的「叛亂」部隊,駐守在沖繩島的美國海軍陸戰隊也正整裝集結,準備搭乘重型運輸直昇機,随時可以從臺灣東部海域進入臺灣地區,準備接收及維持當地的秩序及治安,幸好這一群C I A特工攔阻成功,否則「中國國民黨」的後果將會不堪設想。

同樣在2004年320總統選舉之夜,在前一天,在臺灣的臺南縣,發生了有史以來,第一件暗殺總統的狙擊事件,在進入總統選舉之前,美國海軍第七艦隊的「小鷹號」航空母艦戰鬥群,就己經佈暑在臺灣島附近的海域,這並不是美軍有未卜先知道即將發生「319暗殺事件」的能力,而是為了防止4年前,再一次重覆發生「國民黨」選輸,再搞一次軍事政變的「奥步」行動。美軍這兩次的軍事行動,是依據「臺灣關係法」的準則而所採取的標準護臺行動,在1996年「中國」對臺灣採取「飛彈試射」的恐嚇行動,同時也是要試探美軍是不是有「保護」臺灣的決心,在沿海一帶,集結大量的兵力及船艦,還準備半年份量的糧食彈葯及航空油料。(待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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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

美軍太空間諜偵測衛星,拍到一連串的空照,也出動SR-71黑鳥(6倍超音速)偵查機,進行空照活動,在美軍太平洋軍區司令的命令下,兩艘航空母艦戰鬥群,「獨立」號和「勇往」號航空母艦,也奉命駛往臺灣島附近的海域巡弋,「小鷹號」航空母艦,奉命前往中東波斯灣,短暫駐守。只要在太平洋區域,如果有軍事情況要處理的話,太平洋軍區司令,可以先下令採取軍事打擊行動,以免貽誤軍機,事後再向三軍統帥,美國總統報備就行了,美國總統雖然號稱三軍統帥,但是他也只有一種直接的權力,就是對他國宣戰和增派兵力的權力,例如在2001年下半年對阿富汗宣戰,2003年3月對伊拉克宣戰!2009年3月奧巴馬總統對阿富汗下達增兵的命令。

美國政府在1950年因韓戰爆發,下令美國海軍第7艦隊,進駐臺灣海峽,一是為了保護臺灣和澎湖及生活在島上的8百萬名土生土長的臺灣人民,其二是為了防止蔣介石的部隊「異想天開」的執行反攻大陸的軍事行動,因為美國不想兩邊開戰,在1951年和亡國的流亡政府「中華民國」,簽下「美中軍事防禦條約」,美國三軍四兵種(陸海空及海陸),大量進駐到臺灣和澎湖,一直到1979年1月,才全部撤軍,駐軍時間長達28年之久,美國卡特政府為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答應「中國」所開出來的三個條件,「斷交、毀約及撤軍」,請看清楚了,美國是跟「中華民國」斷交!並不是跟臺灣斷交,因為臺灣本來就不是一個國家!

在1979年4月10日,由當時的美國總統卡特簽名所通過的「臺灣關係法」正式生效!美國華府正好是白天的時候,在臺灣的臺北總統官邸,正好是4月11日凌晨的時侯,美國駐臺灣最後一任大使,安克志先生在這時侯,奉美國政府的命令,去見蔣經國一面,由錢復先生在一旁充當翻譯,安克志大使,手拿著從華府傳真過來,剛正式生效的「臺灣關係法」的原始條文,就在官邸的會客廳,面對著蔣經國總統,包括錢復在內三個人都是站著。

安克志以唸一條「臺灣關係法」的條文的方式,再由錢復先生在一旁立即翻譯成「中國話」給蔣經國聽,唸完18條「臺灣關係法」的條文之後,安克志大使立即離開總統官邸,手拿著「臺灣關係法」的原始條文的紙張,也一併帶走,並沒有交給任何人,如今蔣經國雖然己經不在了,但是錢復先生,今天仍然還活著,在今天臺灣兩千三百萬人之中,錢復先生是唯一知道,也是唯一親耳聽過最原始的「臺灣關係法」的實質條文的人!待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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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

美國前總統尼克森任內,在1972年2月21日至2月28日訪問中國,並在2月28日這一天和「中國」共同發表了「上海公報」,美國方面聲明:美國認識到,在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在「中國」的認知是包括所有在臺灣的所有人民,都是中國人?但是在美國政府的認知是,海峽兩邊的中國人,一邊是指當時由毛澤東所率領9億多萬的中國人民,另一邊的中國人,是指蔣介石在1949年所帶領並逃亡到臺灣的兩百多萬的「中國」難民而言。不過美國並没有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其中並不包括土生土長的8百多萬的臺灣人民!在美國政府的認知是臺灣人是臺灣人,中國人是中國人,這是完全兩個地區或國家的人民,其中並沒有任何關係!就好像是英國人是英國人,美國人是美國人,可以混為一談嗎?可以說通通都是英國人嗎?絕對是不可能的!只能說血統或祖先是來自英國,但是美國就是美國,絕對不會變成美國人就是英國人!不過他們倒是歡迎英國人,移民來美國入籍而成為美國公民!

在美國前總統卡特的任期內,和「中國」在1978年8月17日,雙方同意發表所謂的「817公報」。請注意!「上海公報」和「817公報」還有「建交公報」,美中這兩個國家的領導人,並沒有在這三個「公報」上有任何的「簽名」文字,「中國」這方面是十分樂意簽名,但是在美國這一邊,憲法有明文規定,倘若在公報上,總統若是要簽名的話,那就不是公報了。

而是變成「條約」了,要簽名之前,必須要由美國參衆兩院的國會議員,絕大部份同意通過之後,總統才能簽字,因為國會代表美國人民,美國總統對外簽下任何「條約」,必須要由美國國會通過,才能為美國總統所簽名的「條約」來背書!但是這三份公報,並不是「條約」或「法案」,所以並沒有約束性及法律性和正當性,更不受「國際法」來管轄。說清楚講明白了,這三個公報只不過是三張新聞紙而己!

很多臺灣人民和來自中國的公民,都認為今日的臺灣,之所以能變成「民主自由人權」的國家,完全是「中國國民黨」的轉變?事實上,完全相反!大家可以想一想,「國民黨」的總裁蔣介石下令修改「中華民國」的憲法,把憲法中原先規定,總統一任四年,只能再續任一任,總共8年的憲法規定,把「中華民國」憲法改成,無限任,蔣介石總共担任了26年的「總統」!

從1949年到1975年為止,蔣介石不再担任總統最大的原因,不是良心發現了?而是因為器官衰竭所致!蔣介石死了之後,這一任的任期還有兩年,就暫時由副總統嚴家淦繼位,兩年之後再由蔣介石的長子蔣經國來接任「中華民國」總統的職位,蔣介石把「中華民國」及憲法,當成是蔣家的家族企業和家譜般,可以隨己意來操縱和修改!永永遠遠都是由這些少數,且自視堪高的「高級外省人」來統治臺灣和澎湖,要錢就有錢,國庫通黨庫,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要有多少女人就有多少女人,而且還用「軍事戒嚴令」來高壓統治壓搾本地的臺灣人民!(待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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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

這樣一來這些「高級外省人」,無論再怎麼樣,也不會給臺灣人民,民主自由及人權,相反的對這些「高級外省人」而言,絕對沒有任何的好處及利益,所以他們永遠也不會去想到這一點,只要有臺灣人出來反抗及反對國民黨的極權統治,全部都格殺勿論!相對而言,對這些「高級外省人」而言,沒有永遠快活的好日子,因為在1971年,美國建議蔣介石政府,把「中華民國」的國號,改成「中華臺灣共和國」,如此一來,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留在聯合國裡,但是蔣介石心中另有打算,因為只要一更改國號,就會形成和「中國」,變成兩個完全不同的國家!

日後臺灣和澎湖是永遠不可能再歸屬成「中國」的一部份!蔣介石政府就以「漢賊不兩立」的名義,故意退出聯合國組織,但不是「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而是代表「中華民國」的蔣介石政府,退出聯合國,而改由毛澤東政府取代蔣介石政府,來進入聯合國,繼承和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裡的席位,從此之後,毛澤東政府才是正統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的國民黨政府,只要在海外以「中華民國」的國號及國旗,出現在國際舞臺上,一定會遭受代表正統的「中華民國」毛澤東政府,來打壓及封殺在臺灣的中華民國這個黑心的冒牌政府。

蔣介石在選擇退出「聯合國」這件事上,帶給美國政府更多的戒心和警惕,美國政府也知道,一直以來,蔣介石和毛澤東之間,都有高層「密使」往來。在1978 年美國卡特政府決定和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斷交,並毁掉在1950年所簽下的「美中防禦條約」,撤掉駐守在臺灣的所有美軍,單單只留下四百餘名美國海軍陸戰隊員,分別留駐臺北和高雄兩地,他們不能穿軍服,只能穿便服執行勤務。

美國是對「中華民國」斷交、毀約、撤軍,但是這並不代表,美國政府永遠放棄臺灣和澎湖,卻因此促成了「臺灣關係法」的產生,這樣一來,反而對臺灣人民更有實質上的幫助,反而對這些「高級的中國人」非常非常的不利,因為有了「臺灣關係法」讓美國政府,可以依據「臺灣關係法」的條文,來保護臺灣領土的安全,促進臺灣經濟的起飛,改善臺灣人民的「人權」狀況!

2009年2月21日,高雄市長陳菊女士在美國洛杉磯演講的時候,明白說出,在35年前(1974年)陳菊女士因為熱心參予黨外活動,被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府,隨便找一個理由,把她關了起來,後來經過美國國會議員的奔走活動之下,國民黨釋放了陳菊女士,當時有美國國會議員,親口對她說:妳是我們用武器把妳給交換出來的。在5年之後的1979年,「臺灣關係法」正式出爐之後,請各位再想一想?還有人聽過某某人被釋放,是因為美國出售武器給「國民黨」政府,才得以被釋放的消息嗎?再没有聽過了!不過這也是「國民黨」開始要倒霉的時候了!
(待續)(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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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

同樣也是在1979年的12月10日在臺灣高雄市,發生了震驚全球的「美麗島」事件,在1979年的時侯,軍隊還未國家化,在那個年代軍隊是屬於「國民黨」的,「國民黨」利用「自導自演」的方式,下令海軍陸戰隊士兵,脱下迷彩裝,穿上憲兵制服,全臺灣人民都知道,「國民黨」一向就和「黑道」有掛勾和密切的來來往,不過這在30年以前就有了,「國民黨」叫了一批黑道份子集體攻擊假冒鎮暴憲兵的海軍陸戰隊士兵,然後演出一齣「自己人打自己人」的烏龍鬧劇出來。

然後再嫁禍於當時在一旁和平示威的黨外人士,再來通通一網打盡,「國民黨」下令全臺灣的電視報社新聞媒體,以鋪天蓋地的方式,一天24小時,不停的極盡醜化和抹黑及汚穢,所有的黨外人士,這情形就和今天「國民黨」在攻擊陳水扁先生的情形,完全是一模一樣!今天的「國民黨」是拿30年前對付黨外人士的伎倆來對付,臺灣前總統陳水扁先生!

當時警備總部在蔣經國總統的「默許」同意之下,準備施行「黑箱作業」,經秘密審判然後再秘密全部予以槍決,就像是發生在1947年「228大屠殺」一樣,利用這時機,把所有臺灣高級知識份子和提倡臺灣獨立人士,全部逮捕然後不經審判,全部予以槍決,由當時的蔣介石所下達的「格殺令」,這是因為在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之後,如果臺灣人民要是向美國政府提出臺灣要獨立建國要求的話,美國政府是一定會答應的,可惜在1945年8月15日二次大戰結束,到 1947年228之後,都沒有任何一位臺灣人向美國政府提出這樣的要求出來。

美國政府透過當時在華府訪問的四大公子之一沈君山先生,要他立即回臺灣,且帶話給蔣經國總統,並施加壓力給蔣經國,要求全部審判過程都要公開,而且還要以現場電視轉播的方式給全臺灣人民看,而且美國政府也以傳話的方式對蔣經國說,這些黨外人士,不得被判死刑。這一下才撕破了「國民黨」假冒為善的真面目,臺灣人民這才突然「覺醒」過來,也才知道「美麗島事件」是「國民黨」一手自導自演,就和2004年319槍擊事件一樣,全都是「國民黨」自導自演。

如果今天審理陳水扁先生的案子,是和30年前「美麗島」事件一樣,經由全程電視轉播的話,給所有臺灣人民看的話,「國民黨」根本就玩不下去了!而且還要「露出馬腳」出來!這是美國政府第一次依據「臺灣關係法」的條文,來對「國民黨」政府施加壓力。在1984年前後,美國政府依據「臺灣關係法」,把半導體技術,轉移給來自臺灣一批留學生,其中有後來成功的人士,包括首富郭台銘(鴻海),張忠謀(台積電),曹與誠(聯電),林百里(廣達),施崇棠(華碩),施振榮(宏基),這些半導體大廠的關鍵技術,全部都是來自美國的高科技,並不是由臺灣自己所研發出來的。(待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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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

尤其是設在臺灣的12吋晶圓廠的數量,佔據全球第一位,臺灣的經濟在美國政府「有意」的扶持之下,也讓臺灣人民的(GDP)從一年5千美元,在短短幾年之內,一躍升到一年1萬2千美元之多,時間就在1984年之後,後人稱為「臺灣經濟的奇蹟」,到21世記之後,臺灣人民的(GDP)己經成長到一年1萬6千多美元,這時候的「中國」的(GDP)一人一年還不到一千美元。

從以上的數據來看,應該就可以明確看出,臺灣經濟的起飛,完全是靠美國!而且根本就不是靠「中國」!現在如此,以後永永遠遠都是如此!就如太陽永遠只會從西邊日落的道理一樣!
1984年10月在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市的市郊,發生一起「政治謀殺」的命案,被害人的筆名叫「江南」,又俗稱「江南命案」,美國政府在很短的時間裡,就接到來自潛伏在臺灣總統府(CIA)特工的情資報告,得知「江南命案」的幕後指使者,就是蔣經國總統本人!美國政府傳話給蔣經國,兩個條件給他選擇,一是向全世界宣佈:以後蔣家的人,不會再担任總統一職,也不再涉足政壇!二是如果不行使第一個條件的話,美軍將會再次大舉進入臺灣總統府,進去抓蔣經國總統,並上手銬,搭乘美國軍機,押送到美國首都(華盛頓C.D.)接受公開審判,日後就在美國服刑過下半生,不過這位「聰明的中國人」選擇了第一個條件。

請不要以為就是因為發生了「江南命案」,才迫使蔣經國對外做如此的宣示,其實就算沒有發生「江南命案」,美國政府也不會再讓蔣經國再繼續担任總統一職,蔣經國這時候因糖尿病重病纏身,美國政府會以這個理由,來逼退蔣經國,並讓他提早退休,美方準備讓當時的副總統李登輝先生,來接任總統一職,並絕對摒棄那些來自國外的「高級中國人」,美國政府認為,臺灣是屬於臺灣人民的,總統也要由土生土長的臺灣人來担任,這樣一來,才能完全符合,美國在臺灣的利益!美國真的敢派美軍進入臺灣總統府抓人嗎?

舉一個實例!在1989年12月,美軍在凌晨拂曉時刻,派精銳特種部隊,進入巴拿馬地區,先制服了巴拿馬守軍,隨後進入巴拿馬總統官邸,逮捕諾瑞加總統,並上了手銬,搭上C-141型空軍噴射運輸機,送到美國司法看守所,並接受審判,現還在美國坐監服刑,罪名是走私販毒。臺灣和巴拿馬,這兩地區的主權,是屬於美國政府的,所以美軍隨時都可以進入臺灣或巴拿馬,尤其是臺灣,雖然美軍在1979年全面從臺灣撤軍,但是也可以再依據「臺灣關係法」,隨時可以再進入臺灣!

「江南命案」再怎麼說,都已經是25年前的舊案子了,到底美國政府對臺灣是不是還有管轄權呢?再舉一個實例,2009年1月17日,美國司法部對操控面板價格案有進一步判決,在臺灣的華映公司3名主管,首度在美國因違反反托拉斯法,而必須面對入監服刑的處分,但是這3名主管,人在臺灣就算了,還要自費買機票赴美服刑,這就非常奇怪了?美臺之間並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就算馬英九願意和美國簽下引渡條約,美國政府絕對不會答應的。

因為簽署引渡條約,必須是要「國與國」才能夠簽署的,「中華民國」根本就不是個國家!美國政府是不可能去和「中華民國」簽署引渡條約。這3名臺灣主管,可不可以不赴美服刑呢?不行,非去不可,因為臺灣的主權是屬於美國的!不只有臺灣,也包括人在日本的夏普和韓國的樂金(LGD)的主要負責人都已經認罪了,也都要自費赴美服刑,因為臺灣及日本和韓國,這三個國家的主權都是被掌握在美國政府的手裡!(待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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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

在1986年當時的黨外人士,聚集在臺北的圓山飯店集會,到集會下半場的時候,有人提出「組黨」的提議出來,雖然說是「臨時」,但是美國政府也早就知道,在這一天,將會有第一個在野反對黨產生,美國政府也己經提前施加壓力給蔣經國,不得有任何鎮壓抓人的行為,尤其是要蔣經國特別下令給警備總部,不得輕舉妄動。最主要的原因是C I A(美國中央情報局)己經獲知警備總部,準備抓人的信息,後來蔣經國下令給所有的情治單位,不得抓人及出現在黨外人士的會場。

當時有一部份的黨外人士,已經事先寫好了「遺書」也包括謝長廷先生在內,他們實在是太了解「國民黨」了!他們相信「國民黨」一定會把他們全抓起來?結果「國民黨」的情治人員,從開始到結束都沒有出現在會場裡,「國民黨」真的很怕美國人!不像前臺灣總統陳水扁先生,不怕美國人就算了,還能對美國政府嗆聲,美國政府對這一點是非常氣憤,但是臺灣人担任臺灣總統,也是美國政府最為放心的時候,因為美國政府知道,臺灣人絕對不會出賣臺灣的利益,相對的也就是不會出賣美國的利益!

有人說蔣經國突然之間「良心」發現了?不對!還是「良心」發現了蔣經國?也不對!其實美國政府才是蔣經國的「良心」始作俑者!蔣經國在晚年的時候,從 1980年到1988年1月之前,陸續對臺灣本土,開放黨禁和報禁,在1987年蔣經國正式下令解除,長達執行38年的軍事解嚴令,還有推動普選,這以上全部都不是蔣經國所「願意」做的,美國政府是依據「臺灣關係法」要讓臺灣一步一步變成民主自由及重人權的國家,真正的真相是,這是美國要蔣經國照著美國政府的意思去做。

所以請不要誤解蔣經國的原來真正的「心意」,他最想的就是,希望蔣家的人世世代代都能在臺灣永遠貴為總統!其實並不是只有臺灣從獨裁走向民主化而已,還有菲律賓也是如此,馬可仕總統是以獨裁政權的手段來治理國家的人,在1983年8月21日,在衆目睽睽之下,在馬尼拉國際機場,馬可仕下令軍方執行槍殺了反對派領導人物艾奎諾先生的行動,美國政府鼓勵菲律賓人民出來抗議,另一方面施加壓力給馬可仕不得使用軍事武力來鎮壓抗議的人民,並迫使馬可仕和伊美黛夫婦流亡他國,終生不得回菲律賓,美國政府有權利對菲律賓這樣做的原因是,菲律賓的主權到現在,也是被掌握在美國政府的手裡。

韓國的民主化比臺灣快了8年,在1986年韓國人民,超過百萬人上街抗議要求總統直選和民主化,當時美國雷根總統施加壓力給當時全斗奐大統領,不能使用軍隊來鎮壓民主人士,並要全斗奐舉行總統直選,最後全斗奐也不得不答應美國政府所有的條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韓國的主權也是在美國的手裡,全斗奐也是下令在1980年5月發生在光州大屠殺的幕後指使者!最後全斗奐的下場是,因「光州大屠殺」入監服刑。
(待續)(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