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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良心突擊砲

德國的主權

1.盟軍佔領東西德
依據國際法:
佔領並不移轉主權,只是暫時賦予佔領國執行某些主權權利。
直到簽訂和平條約之後,把完全主權交回原國為止

2.東西德建國
執行制憲、公投憲法、加入UN
但是主權仍沒有完整恢復,四大佔領國在柏林跟德國有特權
何瑞元先生舉的判例:
美國柏林法院 (US Court of Berlin) US v. Tiede 的判例 (86 F.R.D. 227; 1979 U.S. Dist. LEXIS 13805, March 14, 1979) :
「 1970 年代末期,有一架波蘭飛機自波蘭起飛,其目的地為東柏林,但卻遭一群東柏林人劫持飛往西柏林,這群人後來被逮捕,最後是由美國設立在柏林法庭並開庭審理。對於柏林來說,美國為主要佔領權,而其餘三國為次要佔領權,因此美國有權決定柏林之國際等主要事務」

3.《德國最終解決條約》
(Treaty on the Final Settlement with Respect to Germany)
1990年四大佔領美國、蘇聯、英國、法國與東西德政府簽署
德國的主權經過漫長的45年,終於完整恢復。

ARTICLE 7
(1) The French Republic,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hereby terminate their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relating to Berlin and to Germany as a whole. As a result, the corresponding, related quadripartite agreements, decisions and practices are terminated and all related Four Power institutions are dissolved.
(法蘭西,蘇聯,英國,美利堅合眾國,特此終止他們的權利和責任有關柏林和德國作為一個整體。因此相應的有關四方協議終止,和所有相關四國機構解散。)
(2) The United Germany shall have accordingly full sovereignty over its internal and external affairs.(統一的德國將擁有對內及對外事務的完整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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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比德國慘

經過漫長的xx年,
仍沒有完整對外跟對內主權(ROC跟美國壓制+PRC恐嚇害的)
仍沒有外交承認(ROC跟美國壓制+PRC恐嚇害的)
仍沒有安全保障(ROC跟美國壓制+PRC恐嚇害的)
以下類推N個...

(1)主要佔領權美國:超不負責

不負責安全(想逼台灣投降中國?),
不負責終止佔領(想永遠當台灣國王?),
不負責告訴你主權地位真相(想讓大家玩猜謎?猜中有獎品嗎?),
不負責出面決定國際事務(美國只是放任ROC逼台灣跟PRC搞統一),
不尊重台灣民意(美國只說台灣要和平解決,卻反對台灣公民投票,蘇聯假民主的翻版?台灣乖乖被PRC跟ROC奴役就是最和平?乾脆叫台灣人全都去死一死好了,超和平,公墓的死人最和平了!)

(2)次要佔領權ROC流亡政府:超混蛋

超壞(亂殺人亂抓人...)
超野蠻(不管國際法,司法迫害...)
超無恥(媒體天天進行我是中國人或統一的洗腦,勾結PRC壓制台灣人,剝削台灣人,愛說謊連美國欺騙,非法居留台灣這塊外國領地上數十年卻不知道感恩...)
超厲害(用耍賴功夫讓西方拿它沒辦法,把美帝欺騙得團團轉,軍閥難民流亡政府還能當UN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這招以色列絕對學不會,因為他們直接綁架美帝即可,而且美帝幾乎遠不倒台 ^^)
超沒良心(國家沒錢時猛花軍費,居然佔預算政府8成;國家富裕後,向PRC大搞經濟輸血,搞統一,跟反軍購 =>想要害台灣人快點死!這樣麻煩做什麼,直接送台灣人去毒氣室跟集中營好了,反正你們是戰勝國陣營嘛,保障沒人會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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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30/today-s1.htm


善哉!德國前外長的良心話

在台灣智庫舉辦的「台灣入聯與國際正義」座談會中,德國前外交部長邁克發表書面談話指出,德國、歐盟等為了和中國維持穩定關係,目前對台態度都不是很友善。他說,這些國家對台灣的政策(一中政策)是不道德的,德國目前對台灣的政策讓我很丟臉。

讓邁克丟臉之事,包括最近德國外交部重申一個中國政策,並聲明「台灣與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另外也必定包括德國前總理施洛德最近的談話。去年底,施洛德前往中國參加一項研討會時強調:在德國人民心中,中國人民是一直支持德國統一大業的,因此,對德國人民來說,支持中國的統一大業、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是兩國關係發展最核心的問題。

德國外交部和施洛德最大的錯誤,就是把台灣問題,跟德國統一混為一談。一九四五年,德國在二次大戰戰敗,遭英、法、美、蘇四國分區佔領。不久,國際冷戰揭幕,英、法、美佔領區成立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蘇聯佔領區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直到一九九○年,東、西德才恢復為一個統一的國家。

反觀台灣,一九四五年,日本向聯合國最高統帥無條件投降。當時,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台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這項命令清楚表明,蔣介石派軍隊來台,本質上只是接受日軍投降,這是暫時性的軍事佔領,跟台灣的主權歸屬毫無關係。

至於二次大戰之後,有關台灣主權的歸屬,載諸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對日和約」。該約第二條規定:「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該約第六條且規定:「各盟國之佔領軍應於本約生效後盡早撤離日本。」然而,「舊金山對日和約」生效時,蔣介石政權早已在國共內戰失敗而流亡台灣。

至於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乃是處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即由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合法代表,改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合法代表。其間,絲毫沒有涉及台灣的主權。換言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完全沒有、也不可能影響到「舊金山對日和約」的相關規定。中國想扭曲解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注定是白費力氣一場。

中國總是引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聲稱中國已經收復台灣。事實上,所謂的「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只是戰時交戰國一方同盟國領袖的片面意向,根本沒有落實為國際條約,與「舊金山對日和約」的效力,不可同日而語。易言之,台灣的主權問題實早已解決,即,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而未規定台灣歸屬他國,根據國際法原則,台灣主權自歸屬於台灣人民,台灣絕非中國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蔣介石政權佔領台灣,此一歷史遺留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即,台灣國家正常化的課題,吾人仍須努力。

從此不難看出,德國外交部聲明和施洛德所言,實屬大錯特錯,而邁克指一中政策不道德,方才符合歷史、法理與政治良心。今天,中國容或可以利用經濟崛起,威脅利誘國際社會接受「一個中國原則」,讓台灣在國際社會處處碰壁,但中國的處心積慮也正好暴露了,它其實完全沒有基礎宣稱擁有台灣主權。

這種不道德的虛構,能永遠維持下去嗎?答案是:絕對不可能!而且,隨著中國千方百計企圖統一(併吞)台灣而不可得,這種不道德的虛構將更為世人所識破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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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內:淘汰曾施迫害法檢 確保司法獨立

台灣與德國的民主對話,德國前法官審核委員會委員長Jorg Geibert(左二)、柏林洪堡大學法律學博士Hubertus Hans von Roenne(右一)及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陳惠馨(左一)等人與會座談。(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台灣智庫昨天論壇討論台德兩國的法官審查與轉型正義,德國洪堡大學法律學博士勒內表示,二戰之後西德未淘汰納粹時期曾參與迫害的法官、檢察官,間接導致恐怖組織的興起,這也是台灣現在的問題,應該要發出政治信號,設立標竿以確保司法的獨立。

台灣智庫與歐盟研究協會從前天開始舉辦「台灣與德國的民主對話:公民投票、轉型正義與台灣入聯高峰會」,德國前法官審核委員會委員長蓋伯特(Jorg Geibert)與洪堡大學法律學博士勒內(Hubertus Hans von Roenne)昨天與談「法官審查與轉型正義」。

蓋伯特說,東西德統一後,對前東德的法官進行嚴格審查,只要曾經與秘密警察組織關係密切者一律淘汰,過去東德在雙方邊界設有高牆、自動武器與地雷,法律上也有「逃離國家罪」,統一後法官審查委員會特別針對曾經參與過逃離國家罪訴訟的法官,觀察其判決才決定是否留在統一後德國的司法體系。

他強調,儘管德國現在接受前東德民眾對過去判決的申訴,但仍需詳加查證。曾發生一個案例,是一名肉商向現在聯邦德國控訴前東德政府不當沒收其肉攤,要求平反,結果一查才知道該名肉商曾在二戰時期將腐爛肉品賣入集中營,前東德政府對其判決有正當性,因而未接受他的申訴。

德未淘汰納粹法官 導致恐怖組織出現

勒內則是把時序往前拉到二次大戰,他說,不同於東德全面淘汰納粹時期法官的做法,西德則是全部保留並讓他們自然退休,但這樣不算是轉型正義,這個決定間接導致廿年後西德出現恐怖組織,當年沒有對迫害過人民的法官發出這種政治信號是最大的錯誤,這也是台灣現在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