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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經濟學人:阿扁之審

[原文連結]: The trials of Ah-Bian
http://www.economist.com/world/asia/displaystory.cfm?story_id=14456921

譯文出處:
http://badangelsays.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18.html





台灣前總統受審為突破性創舉,但司法程序缺失可恥

經濟學人
Sep 17th 2009
From 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


一齣震驚台灣的法律劇在九月十一日到達了頂點,於2000-2008擔任總統的陳水扁因貪污、洗錢與收賄被判處無期徒刑。他不良於行的妻子也同遭判無期徒刑。這並非整個事件的結束,因為展望未來,將有漫長的上訴過程。不過,讓卸任元首接受制裁在台灣乃前所未有之事。事實上,下台的統治者接受法律而非人民制裁,是華人歷史上鼓舞人心的第一次。也正因此,陳先生受審過程中所彰顯出的司法體系缺點讓這個成就大打折扣,更讓人感到遺憾。


讓我們快速回顧事件發展的源頭至今。在國民黨獨裁統治的「白色恐怖」時期,來自富裕家庭的佳人吳淑珍深為人稱阿扁的貧窮農家子弟的理想傾心,阿扁善加利用他很早就展現的律師天份,爲正義、人權和民主奮鬥。而吳淑珍爲此付出了肢體的代價,在一次拜票活動中,她的雙腿被鐵牛車來回輾了三次。這可能是國民黨殺手的傑作。她的後半生從此被困限於輪椅上。


阿扁反抗獨裁政制和腐敗的努力倍增。反對勢力的努力逐漸開花結果,民主降臨台灣。2000年,阿扁以民進黨主席的身分贏得總統大選,推翻了國民黨半世紀以來的執政權。他以總是深具爭議性的手段,藉由重整政府體制和打造與中國大陸壁壘分明的台灣意識,進一步推動台灣的民主化。但這個畢生反貪腐的鬥士經證明,不論從哪個標準來看,也是相當腐敗,大概只有過去的國民黨可與之相比。


從醜聞初顯跡象起,陳先生的支持者經過三年的時間,才正面體認到他們所支持的政治人物辜負他們的程度。民進黨不論是情感或是選票都受到重創。而至於陳先生的心理,則是個偉大的悲劇故事。他的朋友說居高位使謙卑的人變得驕傲。他們也強調陳家的苦痛。在較坦白的時刻,陳先生曾經坦承一直對吳的殘障懷抱罪惡感。他的妻子似乎也以此為理由:難道她不值得擁有幾顆圓石大小的珠寶嗎?在陳先生少數幾次公開表達悔意的場合,這一直是他的理由,不過過去的支持者認為他的道歉還不足夠。


不過,雖然支持者對陳先生的觀感有極大的轉變,但司法官處理陳先生案的方式也已引起多方關注。很多人說,最好的情況下,司法也已經有一腳陷入過去的壞日子了,最壞的情況則是司法體系直接聽命於重掌政權的國民黨。


關切者最主要的擔憂來自於陳先生在受審前與受審中被羈押,包括一個月的單獨監禁。沒有人妥善解釋爲什麼,在原承審法官將阿扁自審前羈押釋放(但飽受國民黨政治人物強烈抗議)後,該法官遭到撤換。新指派的法官蔡守訓很快的下令再度羈押陳先生。蔡先生恰巧曾經主審過繼陳先生後當選總統的國民黨馬英九稍早的案子,當時馬英九被控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以與陳先生類似的手法濫用特支費。但是蔡先生判馬先生無罪,只判馬團隊一名經手的幕僚一年徒刑。


陳先生的支持者指出,陳先生被判無期徒刑,另兩名幕僚分獲20年與16年徒刑,顯然是馬先生操控,由國民黨執行的政治追殺。這樣的指控與哈佛法學院畢業的律師馬先生的乾淨形象大相逕庭。這也讓人質疑,台灣法治民主的程度到底有多深。但是,將陳案的缺失歸咎於剛剛擺脫金錢操控和受命於極權統治、進步到司法獨立與講究程序正義,尚不完善的司法體系,其實比較合理。六年前,台灣糾問法官制度轉變成中立的法官聽審控辯雙方攻防(譯註,刑事訴訟法改革)。蔡先生在審理陳案期間對陳先生的敵意顯示他仍擺脫不掉某些老舊的態度。


更有甚者,檢察官龐大的權力,包括在個人不知遭控何罪名的情況下予以審訊,仍然是民主的汙點。同樣可恥的是檢察官在年度晚會中模仿陳先生抗議被銬上手銬遭羞辱的知名動作為餘興橋段。政府對此沒有任何譴責。而如今法務部更因為陳先生的律師鄭文龍質疑司法程序的公平性而揚言要將他移送懲戒(譯註,原文是 disbar撤銷律師資格,但台灣法務部僅有移送懲戒的職權,律師懲戒是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的職權)。馬先生當年在哈佛的老師,現執教於紐約大學的孔傑榮教授表示,這與中國迫害人權律師之舉有異曲同工的味道。


作出正確的結論

你會對台灣法治的未來作出什麼樣的結論,端視你是否相信陳案是出自政治動機。如果你不認為陳案受政治影響,(畢竟這個案子的調查其實是從他還在總統任期內就開始),那麼前總統受審案無疑是個里程碑。此外,司法體系也對這個案子的缺點有所反應。例如,檢察官堅持參與並錄下被告與辯護律師會面的做法,多虧陳先生的抗告,已經被宣告違憲。


更讓人值得探究的是,國民黨現在用全然不同的態度去看待整個極模糊的政治經費支配問題,改革派的陳先生當年早該將政治經費問題視為民主毒瘤予以改革,然而他不但未採取行動反而自己也陷進去。最重要的是,中國官方對其深痛惡絕的台獨心腹大患被扳倒的反應幾乎是無聲無息。畢竟,中國要是爲台灣追捕貪腐領導人的行動大聲喝采,可能會鼓勵中國人民錯以為他們自己的統治者也該有同樣的下場。



版權為經濟學人所有,本譯文僅供練習參考,無圖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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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說:這篇文章的另一個重大意義,是終於有外國主流媒體正視到陳水扁案的審理有諸多程序缺失(台灣英文媒體不算),以相當篇幅討論本案的「程序正義」。對於不熟悉台灣或不熟悉陳案而又習於法治民主的外國讀者,那他們可能就會多想想:如果有這麼多程序疏失,爲什麼這個案子還會繼續成立,而不是早早被法官丟出庭外,宣告mistrial((因訴訟程序錯誤造成的無效審判);而在諸多程序疏失下成立的有罪判決,又有多少意義?此外,台灣檢察官過去堅持在被告與辯護律師會談時也要參一腳的行為,在真正的法治國家中根本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很悲哀的,在台灣,這卻是陳水扁力爭而來的改變成果。這篇文章是寫給英文世界的讀者看的,我想他們讀了本週的文章後,將會有很多思考,甚至有興趣更了解台灣的法治與民主進程。



後記:
1. 感謝阿公,摸你解結,漢堡和阿零網友大力協助與指正。如有錯誤或意見請各位不吝留言指教。
2. 感謝wunch網友提出指正,2000年3月時的民進黨黨主席是林義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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